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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867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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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“小敛之后,寄公东面,国宾门西北面”者,熊氏云“小敛之后,主人位於阼阶下西面,寄公稍依吉礼,渐就宾位,东面乡主人也。国宾亦以小敛后渐吉,转就门西宾位,但爵是卿大夫,犹北面也”。又《士丧礼》云“他国之异爵者,门西少进”是也。云“既拜之,即位西阶东面哭”者,以大夫身来吊士之时,在西阶之南,主人降自西阶,乡其位而拜之。拜讫,主人即位於西阶下,东面哭之,故《士丧礼》云“宾有大夫,则特拜之。
即位于西阶下,东面不踊”。郑注云“即位西阶下”,未忍在主人位,是据主人也。而皇氏云“即位西阶东面哭,谓大夫之位也”。下云“大夫特来则北面”,皇氏即云“是大夫之位”,俱与《士丧礼》违,又与郑注《士丧礼》不同,其义非也。云“大夫特来则北面”者,以大夫与士若俱来,皆东面,故主人即位西阶,在大夫之北俱东面而哭。今大夫独来,不与士相随,故大夫北面也。
必知北面者,以凡特吊皆北面,故《檀弓》云“曾子北面而吊”,是特吊也。
  夫人为寄公夫人出,命妇为夫人之命出,士妻不当敛则为命妇出。出,拜之於堂上也。此时寄公夫人、命妇位在堂上,北面。小敛之后,尸西,东面。
  [疏]正义曰:前经明男子迎宾,此经明妇人迎宾也。
  ○“夫人为寄公夫人出”者,出,谓出房也。妇人不下堂,但出房而拜於堂上也,妇人尊卑与夫同,故所为出者亦同也。
  ○“命妇为夫人之命出”者,亦同其夫为君命也,此出亦不下堂耳。
  ○“士妻不当敛则为命妇出”者,前经明士於大夫不当敛出,故此士妻於命妇亦不当敛而出也。
  ○注“出拜”至“东面”。
  ○正义曰:知拜於堂上者,男子降阶,拜宾於庭,妇人无外事,故知拜於堂上。云“此时寄公夫人、命妇位在堂上北面”者,以前文云君之丧,外命妇率外宗哭於堂上,北面,故知此命妇在堂上,北面。知寄公夫人亦然者,以《士丧礼》“他国异爵者门西”,北堂,与己国大夫同,则知寄公夫人亦与命妇同也。云“小敛之后,尸西,东面”者,以小敛之后,迁尸於堂,故知从妇人之位,在尸西,东面也。
  小敛,主人即位于户内,主妇东面,乃敛。卒敛,主人冯之踊,主妇亦如之。主人袒,说髦,括发以麻。妇人髽,带麻于房中。士既殡,说髦,此云小敛,盖诸侯礼也。士之既殡,诸侯之小敛,於死者但三日也。妇人之髽、带麻於房中,则西房也。天子、诸侯有左右房。
  ○冯,皮冰反,本或作凭,后皆同。袒,大旱反。说髦,本作税,同他活反,徐他外反,注同。髦音毛。髽,侧瓜反。
  [疏]正义曰:此一节明人君、大夫、士等小敛之节,及拜迎於宾及奠祭吊者之仪,各随文解之。
  ○“主人即位于户内”者,以初时尸在牖下,主人在尸东,今小敛当户内,故主人在户内稍东,西面。
  ○“主人冯之踊”者,敛讫,主人冯尸而踊。
  ○“主妇亦如之”者,冯尸竟,亦踊,与男子同也。
  ○“主人袒”者,向小敛不袒,今方有事,故袒衣也。《士丧礼》冯尸已竟而云“髻发袒”,此未括发先云袒者,或人君礼也。
  ○“说髦”者,髦,幼时翦发为之,至年长则垂著两边,明人子事亲,恒有孺子之义也。若父死说左髦,母死说右髦,二亲并死则并说之,亲没不髦是也。今小敛竟,丧事已成,故说之也。案郑注“士既殡,说髦”,今小敛而说者,人君礼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