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以其禫后尚纤冠玄端黄裳,故知吉祭以后始从吉也。若吉祭在禫祭既毕以后,始从吉也。若吉祭在禫月,犹未纯吉,《士虞记》云:“是月也,吉祭,而犹未配。”注云“是月,是禫月也。当四时之祭月则祭,而犹未以某妃配”。则禫之后,月乃得复平常。
○“易服者何为易轻者也”,以前文云“易服者先易轻者”,故记者於此经更自释“易轻”之意,故云“何为易轻者也”。言有何所为得易轻者,故下文释云,既有前丧,今又遭后丧,得以后丧易换前丧轻者也。
○“斩衰之丧,既虞、卒哭”者,谓士及庶人也,故“卒哭”与“虞”并言之矣。若大夫以上,则虞受服。故《丧服》注云:“天子、诸侯、卿大夫既虞,士卒哭,而受服。”“轻者包”,言斩衰受服之时而遭齐衰初丧,男子所轻要者,得著齐衰要带,而兼包斩衰之带也。若妇人轻者,得著齐衰首绖,而包斩衰之绖,故云“轻者包”也。
○“重者特”者,男子重首,特留斩衰之绖;妇人重要,特留斩衰要带,是“重者特”也。
○注“说所”至“可贰”。
○正义曰:此言“包”、“特”者,谓於此斩衰既虞、卒哭,遭齐衰之丧,或云“包”,或云“特”者,斩衰、齐衰既是重服,举此言“包”、“特”,则知齐衰、大功亦“包”、“特”也。卑,谓男子卑要,妇人卑首,欲明卑者可以两施。两施,谓施於齐衰,又得兼斩衰,以其轻卑之故,得可以两施。云“而尊者不可贰”者,尊,谓男子尊首,妇人尊要,故事尊正得尊於重服,不可差贰兼服轻也。
○“既练,遭大功之丧,麻葛兼”者,斩衰既练,男子除首绖,妇人除要绖,男子唯有要带,妇人唯有首绖,是其单也。今遭大功之丧,男子首空,著大功麻绖,妇人要空,著大功麻带。男子又以大功麻带易练之葛带,妇人又以大功麻绖易练之葛绖,是“重麻”也。至大功既虞、卒哭,男子带以练之故葛带,首著期之葛绖,练妇人绖其练之故葛绖,著期之葛带,是谓之“重葛”也。
○注“此言”至“之重葛”。
○正义曰:谓大功既虞、卒哭之后,大功葛带轻於练之葛带,故男子反带其练之故葛带也。云“绖期之葛绖”者,以男子练时首绖既除,今经大功又既葬,其首则有绖大功之葛绖。今云“期之葛绖”,以大功葛绖既与练之葛带粗细相似,非上下之差,故大功葛绖,但粗细与期之绖同,故云“绖期之葛绖”。但粗细与期同,其实大功葛绖,前於《服问》篇已释也。云“妇人绖其故葛绖,带期之葛带”者,大功既葬之后,大功首绖轻於练之葛绖,故反服其练之故葛绖。带,谓妇人练后要带已除,今大功已葬,其要则带大功葛带也。“谓之期葛带”者,粗细与期同,其实是大功葛带也。
齐衰之丧,既虞、卒哭,遭大功之丧,麻、葛兼服之。此言大功可易齐衰期服之节也。兼,犹两也。不言“包”、“特”而两言者,“包”、“特”著其义,“兼”者,明有绖有带耳。不言“重”者,三年之丧,既练,或无绖,或无带。言“重”者,以明今皆有,期以下固皆有矣。两者,有麻、有葛耳。葛者亦特其重,麻者亦包其轻。
○著,张虑反。
[疏]“齐衰”至“服之”。
○正义曰:此明齐衰既虞、卒哭,遭大功之丧,以后服易前服之义也。
○“麻、葛兼服之”者,即前文“轻者包,重者特”之义。今齐衰既虞、卒哭,遭大功之丧,易换轻者,男子则大功麻带易齐衰之葛带,其首犹服齐衰葛绖,是首有葛、要有麻,故云“麻、葛兼服之”。“兼服”之文,据男子也。妇人则首服大功之麻绖,要服齐衰之麻带,上下俱麻,不得云“麻、葛兼服之”也。
○注“此言”至“其轻”。
○正义曰:“包、特著其义,兼者明有绖有带耳”者,以卑者可包尊,须特著其尊卑之义,故於斩衰重服言之。兼者不取其义,直云绖带麻、葛兼有,故於齐衰轻服言之。於男子而论,其实同也。云“不言重者,三年之丧既练,或无绖,或无带,言重者,以明今皆有”者,郑以既遭大功之丧,麻、葛重。此文承“麻葛重”下,所以不称“麻葛重”者,以三年之丧既练之后,男子除首绖,是“或无绖”也。妇人除要带,是“或无带”也。所以称“重”,以於先既单,今首绖皆有,故须称“重”。云“期以下固皆有矣”者,言男子首之与要,固当皆有绖带矣,妇人亦然也。既不似既练之单,所以不得称“重”也。
斩衰之葛,与齐衰之麻同;齐衰之葛,与大功之麻同;大功之葛,与小功之麻同;小功之葛,与緦之麻同。麻同则兼服之。此竟言有上服,既虞、卒哭,遭下服之差也。唯大功有变三年既练之服,小功以下,则於上皆无易焉。此言“大功之葛,与小功之麻同;小功之葛,与緦之麻同”,上为大功之殇长、中言之。
○为,于伪反。长,丁丈反。兼服之服重者,则易轻者也。服重者,谓特之也。“则”者,则男子与妇人也。凡下服,虞、卒哭,男子反其故葛带,妇人反其故葛绖,其上服除,则固自受以下服之受矣。
[疏]“斩衰”至“服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