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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723页

长子三年,为众子期,明无二適也。女君卒,继摄其事耳,不得复立为夫人。”如郑《驳》之言,则此云《春秋》小君服之者,是灼然非礼也。云“时若小君,在则益不可”者,其小君无,而以夫人服之,已为不可,今小君既在,而以夫人服妾母,弥益不可,故云“益不可”也。
  ○“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”者,此明君为卿大夫之丧,成服之后,著锡衰以居也。
  ○“出亦如之”者,出,谓以他事而出,不至丧所,亦著锡衰,其首则服皮弁。
  ○“当事则弁绖”者,君行,往吊卿大夫,当大敛及殡,并将葬启殡,当如此之事,则首著弁绖,身衣锡衰。若於士,虽当事,首服皮弁,故《士丧礼》云“君视大敛”,注云“皮弁服袭裘”是也。
  ○“大夫相为亦然”者,亦如君於卿大夫也。不当事则皮弁,当事则弁绖,故《杂记》云“大夫与殡,亦弁绖”是也。大夫於士,士虽当事,亦皮弁也。
  ○“为其妻,往则服之,出则否”者,谓公於卿大夫之妻,及卿大夫相为其妻,往临其丧则服锡衰,不恒著之以居,若馀事之出,则不服也。言居亦不服,其当殡敛之事亦弁绖也。
  ○“凡见人无免绖”者,谓己有齐衰之丧,无免去绖,重故也。
  ○“虽朝於君无免绖”者,以绖重,纵往朝君,亦无免税於绖也。
  ○“唯公门有税齐衰”者,谓己有不杖齐衰之丧,至公门税去其衰,绖犹不去也。若杖齐衰及斩衰,虽入公门,衰亦不税也。其大功非但税衰,又免去绖也。
  ○“传曰:君子不夺人之丧,亦不可夺丧也”,解“朝君无免绖之意”,引旧《记》以明之。言君所以许臣不免绖而入朝,以君子之人以己恕物,不可夺人丧礼,使之免绖,故许著绖也。“亦不可夺丧也”,非但不夺人丧,亦不可自夺丧,所以己有重丧,犹绖以见君,申己丧礼也。
  ○注“有免”至“绖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谓“不杖齐衰”者,案上《曲礼》篇云:苞屦不入公门。藨屦,杖齐衰之屦,既不得入也。此云“税齐衰”,明“不杖齐衰”也。云“於公门有免齐衰,则大功有免绖也”者,郑以绖重於齐衰,不杖齐衰虽脱,亦不免绖。以差次约之,则大功非但脱衰,又免去其绖也。
  ○“罪多”至“列也”者,列,等也。言罪之与丧,其数虽多,其限同五,其等列相似,故云“列也”。
卷五十七 间传第三十七
卷五十七 间传第三十七  
  陆曰:“郑云:‘名《间传》者,以其记丧服之间轻重所宜也。’”
  [疏]正义曰:案郑《目录》云:“名曰《间传》者,以其记丧服之间轻重所宜。此於《别录》属《丧服》。
  斩衰何以服苴?苴,恶貌也,所以首其内而见诸外也。斩衰貌若苴,齐衰貌若枲,大功貌若止,小功、緦麻容貌可也。此哀之发於容体者也。有大忧者,面必深黑。止,谓不动於喜乐之事。枲,或为“似”。
  ○苴,七余反。见,贤遍反。齐音咨,下同。枲,思里反。乐音洛。斩衰之哭,若往而不反;齐衰之哭,若往而反;大功之哭,三曲而偯;小功、緦麻,哀容可也。此哀之发於声音者也。三曲,一举声而三折也。偯,声馀从容也。
  ○偯,於起反,《说文》作“{依心}”,云“痛声”。折,之设反。从,七容反。斩衰唯而不对,齐衰对而不言,大功言而不议,小功、緦麻议而不及乐。此哀之发於言语者也。议,谓陈说非时事也。
  ○唯,于癸反,徐以水反。斩衰三日不食,齐衰二日不食,大功三不食,小功、緦麻再不食,士与敛焉,则壹不食。故父母之丧,既殡食粥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;齐衰之丧,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大功之丧,不食醯酱;小功、緦麻,不饮醴酒。此哀之发於饮食者也。父母之丧,既虞、卒哭,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期而小祥,食菜果;又期而大祥,有醯酱;中月而禫,禫而饮醴酒。始饮酒者,先饮醴酒;始食肉者,先食乾肉。先饮醴酒食乾肉者,不忍发御厚味。
  ○与音预。敛,力验反。粥,之六反。溢音逸,刘音实,二十两也。莫音暮。疏食音嗣,下“疏食”同。醯本亦作,呼兮反,下同。醴音礼。期音基,下及注皆同。中,如字,徐丁仲反。禫,大感反。父母之丧,居倚庐,寝苫枕块,不说绖带。齐衰之丧,居垩室,芐翦不纳。大功之丧,寝有席。小功、緦麻,床可也。此哀之发於居处者也。父母之丧,既虞、卒哭,柱楣翦屏,芐翦不纳。期而小祥,居垩室,寝有席。又期而大祥,居复寝。中月而禫,禫而床。芐,今之蒲萍也。
  ○倚,於绮反。寝,本亦作“寝”,七审反。苫,始占反。枕,之鸩反。块,苦对反,又苦怪反。说,吐活反。芐,户嫁反。翦,子贱反。床,徐仕良反。柱,知矩反,一音张炷反。楣音眉。复音伏。斩衰三升,齐衰四升、五升、六升,大功七升、八升、九升,小功十升、十一升、十二升。緦麻十五升,去其半,有事其缕,无事其布曰“緦”。此哀之发於衣服者也。此齐衰多二等,大功、小功多一等。服主於受,是极列衣服之差也。
  ○去,起吕反,下“去麻”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