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。
  ○正义曰:案《世本》:“庄叔达生得闾叔穀,穀生成叔烝鉏,鉏生顷叔罗,罗生昭叔起,起生文叔圉,圉生悝。”庄叔是悝七世祖也。云“成公为晋文公所伐,出奔楚”者,案僖二十八年《左传》称,卫与楚,晋文公败楚於城濮。卫侯惧,出居於襄牛,遂奔楚。云“坐杀弟叔武,晋人执而归之於京师,寘之深室也”者,亦僖二十八年《左传》文。晋人归卫侯,入其室,弟叔武将沐,闻君至喜,捉发走出,前驱歂犬,射而杀之,其大夫元咺出奔晋,讼卫侯。卫侯不胜,执卫侯归之于京师,寘诸深室。是其事也。案《左传》于时无孔达之事,而云之者,传文不具,或者蒯聩欲褒美孔悝,故假其先祖之功而言之也。
  ○注“献公”至“达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案《卫世家》卫成公生穆公,穆公生定公,定公生献公,是衎为成公曾孙。云“亦失国得反”者,案襄十四年《左传》称,卫孙文子甯惠子逐卫侯,卫侯出奔齐,是“亦失国”也。称亦者,亦成公也。其时亦非成叔之功,假言之也。云“纂,继也”,“服,事也”,《释诂》文。下注“率,循也”,亦《释诂》文。
  ○“公曰:叔舅!予女铭,若纂乃考服”,此一节明蒯聩与孔悝铭之言也,及敕戒之,使继先祖,故云“纂乃考服”。
  ○“悝拜”至“彝鼎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孔悝拜受君恩,言己光扬先祖之德、行君之大命,著於彝鼎。
  ○“对扬以辟之”者,对,遂也;扬,称扬也;辟,明也。言己遂称扬君命,以光明我先祖之美。
  ○“勤大命,施于烝彝鼎”者,勤,行也;施,著也;烝谓烝祭。言己勤行君之大命,著於烝祭之彝尊及鼎也。“此卫孔悝之鼎铭也”,记者录其铭,故以结之,但“休哉”以上,是称其先祖;“公曰叔舅”以下至“彝鼎”,是自著其名。於下是以身比焉,比先祖也。
  昔者周公旦有勋劳於天下,周公既没,、成王康王追念周公之所以勋劳者,而欲尊鲁,故赐之以重祭。外祭则郊、社是也,内祭则大尝禘是也。言此者王室所铭,若周公之功。
  ○诬音无。不传,直专反,不,本亦作弗。夫大尝禘,升歌《清庙》,下而管《象》,朱干玉戚以舞《大武》,八佾以舞《大夏》,此天子之乐也。康周公,故以赐鲁也。《清庙》,颂文王之诗也。管《象》,吹管而舞《武》、《象》之乐也。朱干,赤盾。戚,斧也,此《武》、《象》之舞所执也。佾,犹列也。《大夏》,禹乐,文舞也,执羽籥。文、武之舞皆八列,互言之耳。康,犹褒大也,《易 晋卦》曰“康侯用钖马”。
  ○佾音逸。盾,食准反,又音允。籥,羊灼反。子孙纂之,至于今不废,所以明周公之德,而又以重其国也。不废,不废其此礼乐也。重,犹尊也。
  [疏]“昔者”至“国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因上说鼎铭,明先祖之善,故此明周公之勋,子孙纂之,特重於馀国,亦光扬之事。
  ○“外祭则郊、社”者,诸侯常祭,唯社稷以下。鲁之祭,社与郊连文,则备用天子之礼也。
  ○“内祭则大尝禘”者,祫祭在秋也,大尝禘祭在夏也,是大尝禘得用天子之礼,则升歌《清庙》及舞《大武》、《大夏》之属,皆用天子之礼,所以为大尝禘也。馀诸侯则不得大常禘。
  ○“升歌《清庙》”者,升堂歌《清庙》。《清庙》,颂文王之诗也。
  ○“下而管《象》”者,堂下吹管而舞《武》、《象》之乐也。
  ○“朱干玉戚,以舞《大武》”者,朱干,亦盾也。戚,斧也。以玉饰其柄,此《武》、《象》之武所执。
  ○“八佾以舞《大夏》”者,《大夏》,禹乐,之舞也,执羽籥。此天子之乐也。
  ○“康周公,故以赐鲁也”者,升歌《清庙》以下,并是天子之乐,故以此结之也。
  ○注“武象”至“锡马”。
  ○正义曰:言“文、武之舞皆八列,互言之耳”者,以经云“八佾以舞《大夏》”,舞《大武》不显佾数,则舞《大武》亦八佾也。《大武》云“朱干玉戚”其《大夏》则不用朱干玉戚,当用羽籥。而云“互文”者,以《大夏》言舞数,则《大武》亦当有舞数。《大武》言所执舞器,则《大夏》亦有舞器,故云“互”也。
  ○“《易 晋卦》康侯用锡马”者,证康是褒崇之义,案《易 晋卦》坤下离上,日出於地为晋。晋,进也。言明晋也。
  ○“子孙”至“国也者”,言鲁是周公子孙,继周公之后,至今不废此礼乐。谓作记之时也。所以明周公之有德,而又以尊重其鲁国也。


 
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

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 
  陆曰:“郑云《经解》者,以其记六艺政教得失。解,音隹买反,徐胡卖反,一音蟹。
  [疏]正义曰:案郑《目录》云:“名曰《经解》者,以其记六义政教之得失也,此於《别录》属《通论》。”
  孔子曰:“入其国,其教可知也。观其风俗,则知其所以教。其为人也温柔敦厚,《诗》教也。疏通知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