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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636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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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○“其在边邑,曰某屏之臣某”者,谓在九州之外,边鄙之邑,自称於天子,云“某屏之臣某”。若使上介告天子之摈,亦当然。其天子之摈告天子,则曰臣某子某、某男某,故《曲礼》云:“其在东夷、北狄、西戎、南蛮,虽大曰子。”注云“入天子之国曰子,男者亦曰男”是也。此与《曲礼》不同者,亦以自称及摈者不同,皇氏皆以为殷、周之异,其义非也。
  ○“其於敌以下,曰寡人”者,谓诸侯於敌以下,自称“寡人”。言“以下”,通及民也。谨按《曲礼》云“其与民言,自称曰‘寡人’”是也。
  ○“小国之君曰孤,摈者亦曰孤”者,此谓夷狄子、男之君自称,及介传命云“某土之孤某”,故云“小国之君曰孤”。摈者告天子,亦应云“某孤”,故云“摈者亦曰孤”。其在国自称亦曰孤,故《曲礼》云“庶方小侯,於外曰子,自称曰孤”是也。
  ○注“大国”至“寡君”。正义曰:按《春秋》,大夫出使之时,称己君为“寡君”,则知为君摈者,称己君为“寡君”也。
  上大夫曰“下臣”,摈者曰“寡君之老”。下大夫自名,摈者曰“寡大夫”。世子自名。摈者曰“寡君之適”。摈者之辞主,谓见於他国君。下大夫自名於他国君曰“外臣某”。
  ○適,丁历反。见,贤遍反。公子曰“臣孽”。孽,当为枿,声之误。
  ○孽音枿,五葛反,徐五列反。士曰“传遽之臣”,於大夫曰“外私”。传遽,以车马给使者也。士臣於大夫者曰“私人”。
  ○传,陟恋反,注同。遽,其庶反。大夫私事使,私人摈则称名,私事使,谓以君命私行,非聘也。若鲁成公时,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,归之于齐之类。
  ○使,色吏反,注同。公士摈,则曰“寡大夫”、“寡君之老”。大夫有所往,必与公士为宾也。谓聘也。大聘使上大夫,小聘使下大夫。公士为宾,谓作介也。往,之也。
  ○宾,必刃反,注同。
  [疏]“上大”至“之適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明上下大夫、世子在己国,及出使往他国称谓之异。
  ○“上大夫曰下臣”者,上大夫,卿也。自於己君之前称曰“下臣”。君前臣名,称“下臣某”也。
  ○“摈者曰寡君之老”者,谓此上大夫出使他国,在於宾馆,主国致礼上大夫,设摈礼待之,此摈者称大夫为“寡君之老”。虽以“摈”为文,其实谓介接主君之时,辞亦当然。摈、介通也。“下大夫自名”者,谓对己,君称名而已,不敢称下臣,卑远於卿也。
  ○“摈者曰寡大夫”者,谓下大夫出使,设摈者以待,主国此摈者称下大夫云“寡大夫”,不敢称“寡君之老”。
  ○“世子自名”者,谓对己国之君称名。
  ○“摈者曰寡君之適”,谓对他国之辞。
  ○注“摈者”至“臣某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摈者之辞主“,谓见他国君,则是出使之臣,在客曰“介”,当云“介”,而云“摈”者,谓出使他国,在於宾馆,主国致礼,己为主人,故称“摈”也。且摈、介,散文则通也。云“下大夫自名於它国君曰外臣某”者,如郑此言,则下大夫自名,谓对己君也,则经云“上大夫曰下臣”,亦对己君也。故熊氏以为皆对己君。而皇氏云“对它国君”,违郑注意,其义非也。“公子曰臣孽”,称“臣”,谓对己君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