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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599页

:此一经明所用椁木不同。
  ○“君松椁”者,君,诸侯也。诸侯用松为椁材也。卢云:“以松黄肠为椁。”卢云:“黄肠,松心也。”
  ○“大夫柏椁”者,以柏为椁,不用黄肠,下天子也。
  ○“士杂木椁”者,士卑,不得同君,故用杂木也。
  ○注“椁谓”至“一重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天子柏椁以端,长六尺。夫子制於中都,使庶人之椁五寸,五寸谓端方也”者,郑以椁木长短及厚薄无文,故引柏椁以端、长六尺,明椁材每段长六尺也。又庶人厚五寸者,欲明椁材每段厚薄广狭五寸也,故云“谓端方也”。端,头也,谓材头之方,天子长六尺,谓尊者用大材,庶人方五寸,是卑者用小材。云“六等,其椁长自六尺而下,其方自五寸而上,未闻其差所定也”者,天子既六尺而下,未知诸侯、卿、大夫、士、庶人节级之数,庶人自五寸而上,未知士及大夫、卿与诸侯、天子差益之数,故云“未闻其差所定”。案《檀弓》“柏椁以端,长六尺”,注云“其方盖一尺”。以此差之,诸侯方九寸,卿方八寸,大夫七寸,士六寸,庶人五寸。虽有此约,又无正文可定。云“抗木之厚,盖与椁方齐”者,以椁绕四旁,抗木在上,俱在於外,故疑厚薄齐等。云“天子五重以下”者,据抗木之数言之,故《礼器》“天子五重八翣”是也。每一重缩二在下,衡三在上,故《既夕》注云“象天二合地二也”。
  棺椁之间,君容柷,大夫容壶,士容甒。间可以藏物,因以为节。
  ○祝,昌六反。甒音武。
  [疏]“棺椁”至“容甒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经明棺椁之间广狭所容也。
  ○“君容柷”者,柷如漆筩,是诸侯棺椁间所容也。若天子棺椁间则差宽大,故《司几筵》云“柏席用萑”,玄谓“柏,椁字摩灭之馀。椁席,藏中神坐之席是也”。诸侯棺椁间亦容席,故《司几筵》云“柏席”,“诸侯则纷纯”,稍狭於天子,故此云“容柷”。
  ○“大夫容壶”者,壶是漏水之器,大夫所掌。
  ○“士容甒”者,甒,盛酒之器,士所用也。
  君里椁、虞筐。大夫不里椁。士不虞筐。里椁之物,虞筐之文,未闻也。
  [疏]“君里”至“虞筐”。
  ○正义曰:卢氏虽有解释,郑云未闻,今略卢氏不录也。
卷四十六 祭法第二十三
卷四十六 祭法第二十三  
  陆曰:“郑云:‘以其记有虞氏至周天子以下所制祀群神之数也。’”
  [疏]正义曰:案郑《目录》云:“名曰《祭法》者,以其记有虞氏至周天子以下所制祀群神之数,此於《别录》属《祭祀》。”
  祭法: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,祖颛顼而宗尧。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,祖颛顼而宗禹。殷人禘喾而郊冥,祖契而宗汤。周人禘喾而郊稷,祖文王而宗武王。禘、郊、祖、宗,谓祭祀以配食也。此禘,谓祭昊天於圜丘也。祭上帝於南郊,曰郊。祭五帝、五神於明堂,曰祖、宗,祖、宗通言尔。下有禘、郊、祖宗。《孝经》曰:“宗祀文王於明堂,以配上帝。”《明堂月令》:“春曰其帝大昊,其神句芒。夏曰其帝炎帝,其神祝融。中央曰其帝黄帝,其神后土。秋曰其帝少昊,其神蓐收。冬曰其帝颛顼,其神玄冥。”有虞氏以上尚德,禘、郊、祖、宗,配用有德者而已。自夏已下,稍用其姓代之,先后之次,有虞氏、夏后氏宜郊颛顼,殷人宜郊契。郊祭一帝,而明堂祭五帝,小德配寡,大德配众,亦礼之杀也。
  ○禘,大计反。喾,口毒反。颛音专。顼,许玉反。鲧,本又作<骨系>,古本反,篇末皆同。冥,莫经反。契,息列反,下同。圜音圆。大昊音泰,下“大庙”、“大祖”、“大昊”同。昊,亦作皞,胡老反,下放此。句,古侯反。芒音亡。夏,户嫁反,后“夏曰”皆同。少,诗召反,下放此。蓐音辱,本亦作辱。以上,时掌反,下“上去”、“以上”同。杀,色界反,徐所例反。
  [疏]“祭法”至“武王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经论有虞氏以下四代禘、郊、祖、宗所配之人。“有虞氏禘黄帝”者,谓虞氏冬至祭昊天上帝於圜丘,大禘之时,以黄帝配祭。
  ○“而郊喾”者,谓夏正建寅之月,祭感生之帝於南郊,以喾配也。
  ○“祖颛顼而宗尧”者,谓祭五天帝、五人帝及五人神於明堂,以颛顼及尧配之,故云“祖颛顼而宗尧”。祖,始也,言为道德之初始,故云“祖”也。宗,尊也,以有德可尊,故云“宗”。其夏后氏以下禘、郊、祖、宗,其义亦然,但所配之人当代各别。虞氏云“有”者,以虞字文单,故以有字配之,无义例也。夏云后氏者,后,君也,受位於君,故称后。殷周称人,以人所归往,故称人。此并熊氏之说也。
  ○注“禘郊”至“杀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此禘,谓祭昊天於圜丘也”者,但经传之文称禘非一,其义各殊。《论语》云“禘自既灌”,及《春秋》“禘于大庙”,谓宗庙之祭也。《丧服小记》云“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也”,及《左传》云“礼,不王不禘”,谓祭感生之帝於南郊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