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正义曰:按《春秋》闵二年,狄入卫,后,“卫文公大布之衣,大帛之冠”。为国之破乱,与凶年同,故引之。云“殷则关恒讥而不征”者,按《王制》云“关讥而不征”。讥,谓呵察。但呵察其非,不征税。《王制》是殷礼,故云“殷”也。
卜人定龟,谓灵射之属,所当用者。
○射音亦,《周礼》作绎,《尔雅》作谢。史定墨,视兆坼也。
○坼,敕白反。君定体。视兆所得也。周公曰:“体,王其无害。”
[疏]“卜人”至“定体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经论君卜龟所定之异。“定龟”者,按《龟人》云:“天龟曰灵属,地龟曰绎属,东龟曰果属,西龟曰雷属,南龟曰猎属,北龟曰若属。各以其方之色,与其体辨之。”郑云:“属言非一也。色,谓天龟玄,地龟黄,东青,西白,南赤,北黑也。龟俯者灵,仰者绎,前弇果,后弇猎,左倪雷,右倪若。”定之者,定其所当用,谓卜祭天用灵,祭地用射,射则绎也,春用果,秋用雷之属也。
○“史定墨”者,凡卜必以墨画龟,求其吉兆。若卜从墨而兆广,谓之下从。《周礼 占人》注云:“墨,兆广也。”但拆是从墨,而裂其旁岐细出,谓之为亹拆,故《占人》云:“君占体,大夫占色,史占墨,卜人占拆。”注云:“体,兆象也。色,兆气也。墨,兆广也。拆,兆亹也。”是大坼称为“兆广”,小坼称为“兆亹”也。
○“君定体”者,谓五行之兆象,既得兆体,君定其体之吉凶,尊者视大,卑者视小。
○注“视兆”至“无害”。
○正义曰:此《尚书 金縢》文,以武王有疾,周公代其请命,卜得吉兆,周公为此言也。
君羔幦虎犆;幦,覆苓也。犆,读皆如“直道而行”之“直”。直,谓缘也。此君斋车之饰。
○幦音觅,徐苦狄反。犆,依注音直,下同。苓,本又作軨,音零。缘,尹绢反,后文、注皆放此。齐,侧皆反,下文、注皆同。大夫齐车鹿幦豹犆,朝车;士齐车鹿幦豹犆。臣之朝车与齐车同饰。
[疏]“君羔”至“豹犆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君及大夫、士等齐车、朝车所饰之物,尊卑不同。
○注“幦覆”至“之饰”。
○正义曰:苓即式也。但车式以苓为之,有竖者,有横者,故《考工记》注云:“轛,式之犆者、衡者也。”此云“幦覆苓”,《诗 大雅》:“鞟鞃浅幭。”《毛传》云:“幭覆式。”幭,即幦也。又《周礼 巾车》作“衤冥”,但古字耳,三者同也。知幦是覆笒者,《少仪》云“负良绥申之面拖诸幦”是也。云“犆,读皆如直道而行之直者,按《论语》云“三代之所直道而行”,故读如之。
云“此君斋车之饰”者,以大夫及士皆云齐车,故知此君斋车之饰。此经或有齐字者,若误也。若有齐字,郑不须此注。皇氏云:“君,谓天子、诸侯也。《诗》云‘浅幭’,以虎皮为幭,彼据诸侯与玄衮、赤舄连文,则亦齐车之饰。此用羔幦者,当是异代礼,或可《诗传》据以虎皮饰臂,谓之浅幭也。”
○注“臣之”至“同饰”。
○正义曰:据此注言之,则君之朝车与齐车异饰也。但无文以言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