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“大飨尚腶修而巳矣”者,谓诸侯行朝享及灌以后,而天子飨燕食之也。若上公则三飨三食三燕,若侯伯则再飨再食再燕,若子男则壹飨壹食壹燕也。南本或云“侯伯亦三飨”,误也。其行飨之时,虽设大牢之礼,于时先荐腶脩於筵前,然后始设馀馔,故云尚腶脩而巳矣。此亦明不飨味之义也。
○注“此大”至“侯也”。
○正义曰:以文承上大飨腥之下,上大飨谓祫祭,恐此大飨者亦是祫祭,故云“飨诸侯也”。必知飨诸侯者,以此经前云“诸侯为宾”,下云“大飨”、“君三重席而酢然”,皆论待诸侯之事,故以为飨诸侯也。
大飨,君三重席而酢焉。言诸侯相飨,献酢礼敌也。
○重,直龙反,下注同。酢,才各反。三献之介,君专席而酢焉。此降尊以就卑也。三献,卿大夫。来聘,主君飨燕之,以介为宾,宾为苟敬,则彻重席而受酢也。专犹单也。
○介音界,注同。单音丹,下文注同。
[疏]“大飨”至“酢焉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尊卑之席,各依文解之。
○此大飨谓诸侯相朝,主君飨宾,宾主礼敌,故主君设三重之席而受酢焉。
○注“言诸”至“敌也”。
○正义曰:知非诸侯朝天子天子飨之,而云“诸侯相飨”者,以经云君三重席而酢,三重席是诸侯之礼,而又称君,故知诸侯相飨也。案《周礼 司几筵》:“诸侯莞筵纷纯,加缫席画纯。”上有二席,得为三重者,皇氏云:“三重者有四席为三重,谓铺莞筵三,上加缫席一。”熊氏以为席之重数异於棺也,三重止三席也。
云“献酢礼敌也”者,以宾与主人俱是诸侯,并有三重之席,无所降下,对下三献之介,君专席而酢,降尊就卑之义,是尊卑不敌也,故此云“献酢礼敌也”。
○“三献之介,君尊专席而酢焉”至“此以就卑也”。
○此谓诸侯遣卿来聘,卿礼三献,其副既是大夫,与卿为介,谓之三献之介。此介是大夫,大夫席虽再重,今为介降一席,秪合专席。主君若受此介之酢爵,虽是诸侯合三重之席,必彻去重席,单席而受此介之酢爵焉。所以然者,降诸侯之尊以就介之卑故也。
○注“三献”至“单也”。
○正义曰:“三献,卿大夫”者,以五等诸侯有九献、七献、五献,故五等诸侯之卿皆三献也。大夫,卿之总号。若春秋之时,则与此礼有异。若大国之卿,则礼同子男。故昭元年,“郑人飨赵孟,具五献笾豆”,杜元凯注云:“朝聘之制,大国之卿五献,其侯伯次国,其卿与大国大夫同。”故昭六年季武子如晋,晋人享之,武子辞云:“下臣得贶不过三献。”杜云“大夫三献”是也。
云“来聘,主君飨燕之,以介为宾,宾为苟敬”者,案《燕礼记》云:“若以四方之宾燕,宾为苟敬,席於阼阶之西北面,其介为宾。”注云:“主国君飨时亲进醴于宾,今燕又宜献焉。人臣不敢亵烦尊者,至此升堂而辞让,欲以臣礼燕为恭敬也。於是席之,如献诸公之位。言苟敬者,宾,实主国所宜敬。”如郑此言,则燕时宾为苟敬,飨时则否。今此注云飨燕之宾为苟敬,连言飨者,因燕而连言飨,其实飨时宾自为宾,不为苟敬也。
案《燕礼》注:“介门西北面西上,公降迎上介以为宾,揖让升,乃命宰夫为主人献宾於西阶上,其有媵爵,群臣入即位,如燕礼。”案礼:主人与宾俱升自西阶,主人酌於宾筵前,献宾;宾西阶上拜,筵前受爵,反位;主人宾右拜送爵;宾就筵祭酒西阶上,卒爵,宾酢主人,主人於宾右北面受酢。此是使宰夫为主人与宾客相献之礼。据《燕礼》之文,唯有宾酢主人,无宾酢主君之礼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