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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510页

德恶而乐音亦恶,皆上句论君德,下句论乐音。其意易尽者,则一句四字以结之,“志微、噍杀”是也。其状难尽者,则两句八字以结之,“啴谐、慢易、繁文、简节”之类是也。意稍可尽者,或六字以结之,“廉直、劲正、庄诚”是也。
  ○注“志微”至“貌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云“志微,意细也”者,谓君德也,言君意苛细,乐声亦苛细也。故郑引襄二十九年吴公子札听《郑风》,云“其细已甚”,是听《郑风》而知君德苛细也。云“简节,少易也”者,谓乐声曲折虽繁多,其节简少,谓缓歌而疏节也。云“奋末,动使四支也”者,以身为本,以手足为末,故云“动使四支”。云“贲读为愤,愤,怒气充实也”者,以经之“贲”字,於《易卦》贲为“饰贲”,又为“大”,皆非猛厉之类,故读为“愤”,引《春秋传》以证之。案僖十五年《左传》,称晋侯欲乘郑之小驷,庆郑谏云:“小驷,郑之所入也。”言马之血气狡作愤怒也。云“肉,肥也”者,言人肉多则体肥,以喻人之性行敦重也。云“狄涤,往来疾貌也”者,《诗》云:“踧踧周道。”字虽异,与此狄同。《诗》又云:“涤涤山川。”皆物之形状故,云“往来疾貌”。谓乐之曲折,音声速疾也。
  是故先王本之情性,稽之度数,制之礼义,合生气之和,道五常之行,使之阳而不散,阴而不密,刚气不怒,柔气不慑,四畅交於中,而发作於外,皆安其位,而不相夺也。生气,阴阳气也。五常,五行也。密之言闭也。慑,犹恐惧也。
  ○“稽,古奚反。道音导。行,下孟反。慑,之涉反。畅,敕亮反。恐,曲勇反。然后立之学等,广其节奏,省其文采,以绳德厚,等,差也,各用其才之差学之。广,谓增习之。省,犹审也。文采,谓节奏合也。绳,犹度也。《周礼 大司乐》:“以乐语教国子,兴、道、讽、诵、言、语。以乐舞教国子,舞《云门》、《大卷》、《大咸》、《大韶》、《大夏》、《大濩》、《大武》。”
  ○省,西领反。度,大各反。兴道,上许膺反,下音导。讽,芳凤反。卷音权。律小大之称,比终始之序,以象事行,律,六律也。《周礼 典同》:“以六律六同济天地四方阴阳之声,以为乐器。”小大,谓高声、正声之类也。终始,谓始於宫,终於羽。宗庙黄锺为宫,大吕为角,大蔟为徵,应锺为羽,以象事行。君为宫,商为臣。
  ○称,尺证反。比,毗志反。大蔟,音泰,蔟,七豆反。使亲疏、贵贱,长幼、男女之理,皆形见於乐,故曰:“乐观其深矣。”谓同听之,莫不和敬,莫不和顺,莫不和亲。
  ○长幼,丁丈反,下同。见,贤遍反。
  [疏]“是故”至“深矣”。
  ○正义曰:上经既明乐之感人,故此节明先王节人情性,使之和其律吕,亲疏有序,男女不乱,乃成为乐也。
  ○“本之情性”者,言自然所感谓之性,因物念虑谓之情。言先王制乐,本人情性。
  ○“稽之度数”者,稽之言考也,既得人情,考之使合度数。
  ○“制之礼义”者,谓裁制人情以礼义。
  ○“合生气之和,道五常之行”者,言圣人裁制人情,使合生气之和,道达人情以五常之行,谓依金木水火土之性也。
  ○“使之阳而不散”者,阳主发动,失在流散,先王教之感阳气者,不使放散也。
  ○“阴而不密”者,密,闭也。阴主幽静,失在闭塞,先王节民情感阴气者,不有闭塞也。
  ○“刚气不怒,柔气不慑”者,言先王节之,使刚气者不至暴怒,感柔气者不至恐惧也。
  ○“四畅交於中,而发作於外”者,四畅谓阴阳刚柔也。四者通畅,交在身中,而发见动作於身外也。
  ○“皆安其位,而不相夺也”者,言阴阳刚柔各得其所,是“安其位”也。不相侵犯,是“不相夺”也。
  ○“然后立之学等”者,先王欲稽之度数,制之礼义,非教不可,故立之学等,使依其才艺等级而教学之。
  ○“广其节奏”者,广,谓增习宽广其乐之节奏也。
  ○“省其文采”者,省,谓省审也。文采,谓乐之宫商相应,若五色文采,省其音曲文采也。
  ○“以绳德厚”者,绳,度也。谓准度以道德仁厚也。
  ○“律小大之称”者,律,谓六律。小之与大,以为乐器,使音声相称也。
  ○“比终始之序”者,五声始於宫,终於羽,比五声终始,使有次序也。
  ○“以象事行”者,谓使人法象五声,是“事行”也。若宫象君,商象臣,角象民,徵象事,羽象物,是“以象事行”也。
  ○“皆形见於乐”者,以先王制乐如此,以化於民,由乐声调和,故亲疏之理,见於乐声也。乐声有清浊高下,故贵贱长幼,见於乐也。以乐声有阴阳律吕,故男女之理见於乐也。
  ○“故曰:乐观其深矣”者,皇氏云:“古语云:‘乐观其深。’言乐为道,人观之益大深。”古语有此,故记者引古语以结之。
  ○注“生气”至“行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云:“生气,阴阳气也”者,下云“阳而不散,阴而不密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