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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497页

>  ○“声音之道,与政通矣”者,若政和则声音安乐,若政乖则声音怨怒,是“声音之道,与政通矣”。
  宫为君,商为臣,角为民,徵为事,羽为物。五者不乱,则无怗{滞心}之音矣。五者,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也。凡声浊者尊,清者卑。怗{滞心},敝败不和貌。
  ○怗,徐昌廉反,弊也。{滞心},昌制反,又昌纸反,败也。敝音弊。宫乱则荒,其君骄。商乱则陂,其官坏。角乱则忧,其民怨。徵乱则哀,其事勤。羽乱则危,其财匮。五者皆乱,迭相陵,谓之慢。如此,则国之灭亡无日矣。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,其道乱,则其音应而乱。荒犹散也。陂,倾也。《书》曰:“王耄荒。”《易》曰:“无平不陂。”
  ○陂,彼义反,注同,倾也。匮,其愧反,乏也。迭,田节反。散,苏旦反。耄,莫报反。
  [疏]“宫为”至“日矣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五声宫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之殊,所主之事,上下不一,得则乐声和调,失则国将灭亡也。
  ○“宫为君”者,宫则主君,所以然者,郑注《月令》云:宫属土,土居中央,总四方,君之象也。又“土爰稼穑”,犹君能滋生万民也。又五音,以丝多声重者为尊,宫弦最大,用八十一丝,故“宫为君”。崔氏云:“五音之次,以宫最浊,自宫以下,则稍清矣。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,亦有尊卑,故以次配之。”
  ○“商为臣”者,商所以为臣者何?以郑注《月令》云:“商属金,以其浊,次宫,臣之象也。”解者云:“宫八十一丝,商七十二丝,次宫,如臣之得次君之贵重也。”崔氏云:“商是金,金以决断。为臣事君,亦以义断为贤矣。”
  ○“角为民”,所以为民者,郑注《月令》云:“角属木,以其清浊中,民之象也。”解者云:“宫浊而羽清,角六十四丝,声居宫、羽之中,半清半浊,故云以其清浊中也。民比君、臣为劣,比事、物为优,故云角,清浊中,民之象矣。”崔氏云:“角属春,春时物生众,皆有区别,亦象万民众多而有区别也。”
  ○“徵为事”,所以为事者,郑注《月令》云:“徵属火,以其徵清,事之象也。”解者云:“羽最清,徵次之,故用五十四丝,是徵清,徵清所以为事之象也。”夫事是造为,造为由民,故先事后乃有物也。是事胜於物,而劣於民,故次民,居物之前,所以徵为事之象也。崔氏云:“徵属夏,夏时生长万物,皆成形体,事亦有体,故以徵配事也。”
  ○“羽为物”,羽所以为物者,郑注《月令》云:“羽属水者,以其最清,物之象也。”解者云:“羽者最清,用四十八丝而为,物劣於事,故最处末,所以‘羽为物’也。”崔氏云:“羽属冬,冬物聚则成财用,冬则物皆藏聚,与财相类也。”
  ○“五者不乱,则无怗{滞心}之音矣”者,怗,敝也。{滞心},败也。敝败,谓不和之貌也。若君、臣、民、事、物五者各得其所用,不相坏乱,则五声之响无敝败矣。
  ○“宫乱则荒,其君骄”者,前明音声与政通,若五事皆正,则音不敝败,是声与政通,故此以下明声与政通也。若五音之敝败,则政乱各有所由也。荒,犹散也。若宫音之乱,则其声放散,是知由其君骄溢故也。崔氏云:“宫声所以散者,由君骄也,若君骄则万物荒散也。”
  ○“商乱则陂,其官坏”者,陂,不平正也。若商音之乱,则其声欹斜而不正也,是知由其臣不治於官,官坏故也。崔氏云:“商声所以倾邪者,由臣官坏也,官若坏,则物皆倾邪也。”
  ○“角乱则忧,其民怨”者,若角音之乱,则其声忧愁,是知由政虐,其民怨故也。崔氏云:“角声所以乱者,由民不安业,有忧愁之心也。”民无自怨,皆君上失政,故下民生怨也。
  ○“徵乱则哀,其事勤”者,若徵音之乱,则其声哀苦,是知由繇役不休,其民事勤劳故也。崔氏云:“徵所以乱者,由民勤於事,悲哀之所生。”
  ○“羽乱则危,其财匮”者,匮,乏也。若羽音之乱,则其声倾危,是知由君赋重,其民贫乏故也。崔氏云:“危者,谓声不安也。”羽音所以不安者,由君乱於上,物散於下,故知财乏,不能得安,故有匮乏也。
  ○“五者皆乱,迭相陵,谓之慢”者,迭,互也。陵,越也。若五声并和,则君臣上下不失。若五声不和,则君臣上下互相陵越,所以为“慢”也。崔氏云:“前是偏据一乱以为义,未足以为灭亡,今此以五者皆乱,故灭亡无日矣。”灭者,绝也。亡,叛也。无日,言无复一日也。若君臣互相陵慢如此,则国必叛灭,旦夕可俟,无复一日也。
  ○注“《书》曰”至“不陂”。
  ○正义曰:所引之者,《尚书 吕刑》之文也。“王耄荒”者,谓穆王享国百年耄荒也。引之者,证经之“荒”字矣。云“《易》曰:无平不陂”者,《易 泰卦》九三爻辞。引之者,证经之“陂”字矣。案《乐纬 动声仪》云:“宫为君,君者当宽大容众,故声弘以舒,其和情以柔,动脾也。商为臣,臣者当以发明君之号令,其声散以明,其和温以断,动肺也。角为民,民者当约俭,不奢僣差,故其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