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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370页

送终”至“皆素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送终丧杀,所谓老物”者,按《周礼 籥章》云:“国祭蜡,则龡《豳颂》,击土鼓,息老物。”以物老,故素服。物老将终,故葛带榛杖。素服,衣裳皆素者,谓白素衣积素裳。轻直云“素服,以送终”,不云“皮弁”者,从上省文也。
  ○注“祭谓”至“狐裘”。
  ○正义曰:上云“蜡”,此云“祭,故知既蜡,腊先祖五祀。对文蜡、腊有别,总其俱名蜡也。故《月令》孟冬“祈来年于天宗,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闾,腊先祖五祀”。郑注云:“此《周礼》所谓蜡。”是也。云“於是劳农以休息之”者,即经文“息田夫”是也。劳农,《王制》文。
  野夫黄冠。黄冠,草服也。言祭以息民。服象其时物之色,季秋而草木黄落。
  [疏]“野夫”至“服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解上息田夫用黄衣黄冠之意。田夫,则野夫也。野夫著黄冠,黄冠是季秋之后草色之服,故息田夫而服之也。
  大罗氏,天子之掌鸟兽者也,诸侯贡属焉。草笠而至,尊野服也。诸侯於蜡,使使者戴草笠,贡鸟兽也。《诗》云:“彼都人士,台笠缁撮。”又曰:“其饷伊黍,其笠伊纠。”皆言野人之服也。
  ○笠音立。使使,上音史,下及下使者,皆色吏反。撮,七活反,又七括反。饷,始尚反。纠,居黝反。罗氏致鹿与女,而诏客告也,以戒诸侯曰:“好田、好女者亡其国。诏使者,使归以此告其君,所以戒之。
  ○好,呼报反,下“好女”、“可好”皆同。天子树瓜华,不敛藏之种也。”华,果蓏也。又诏以天子树瓜蓏而已,戒诸侯以畜藏蕴财利也。
  ○蓏,力果反。蓄,丑六反,又许六反。蕴,於粉反。
  [疏]“大罗”至“种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因上蜡祭,广释岁终蜡时之事。天子掌鸟兽之官,谓大罗也。谓为大罗者,郑云“能以罗捕鸟兽者也”。《周礼 罗氏》“掌罗乌鸟,蜡则作罗襦”。郑司农云:“襦,细密之罗也。”解者云:“顺秋冬杀物,故罗氏用细密之罗网以捕禽鸟矣。”然《周礼》不云掌兽,此云兽者,以其受贡兽故也。
  ○“诸侯贡属焉”者,大罗氏既以罗为名,能张罗得鸟兽,故四方诸侯有贡献鸟兽於王者,皆入属大罗氏也。
  ○“草笠而至”者,草笠,以草为笠也。此诸侯所使贡献鸟兽之使者,著草笠而至王庭也。
  ○“尊野服也”者,草笠是野人之服。今岁终功成,是由野人而得,故重其事而尊其服。
  ○“罗氏致鹿与女,而诏客告也”者,诏,亦告也。客,谓贡鸟兽之使者。罗氏先受贡毕,使者临去,罗氏又以鹿及女子致与使者,而宣天子之诏於使者,令使者反还其国,以告戒其君,故云“诏客告也”。
  ○“以戒诸侯曰:好田、好女者,亡其国”者,此宣诏所告之言也。令使者还其国,以如此告汝君曰,不得好田猎及女色,使国亡也。言鹿是田猎所得之物,女是亡国之女,而王所以获者也。故与之鹿、女,明以此为戒也。一云岂每国辄与女、鹿邪!正当罗氏以鹿与女示使者尔。
  ○“天子树瓜华,不敛藏之种也”者,瓜,今之瓜。华,果蓏也。言天子唯树瓜与果蓏,所以唯树植此瓜华者,是供一时之食,不是收敛久藏之种。若其可久藏之物,则不树之,不务畜藏,与民争利,令使者归告其君亦当如此,不得畜藏,与民争利。
  ○注“诗云”至“伊纠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彼都人士,台笠缁撮”,是《小雅 都人士》篇也。《毛诗》笺云:“台,夫须,都人以台夫须为笠,缁布为冠。”云“又曰:其饷伊黍,其笠伊纠”者,此周颂良耜之篇也。引此三诗者,证笠是野人所著之服。
  ○注戒诸至利也。
  ○正义曰:天子可畜聚敛藏之物既不种殖,戒诸侯不可畜藏蕴积财利也。
  八蜡以记四方。四方,方有祭也。四方年不顺成,八蜡不通,以谨民财也。其方穀不熟,则不通於蜡焉,使民谨於用财。蜡有八者,先啬一也,司啬二也,农三也,邮表畷四也,猫虎五也,坊六也,水庸七也,昆虫八也。顺成之方,其蜡乃通,以移民也。移之言羡也,《诗 颂 丰年》曰:“为酒为醴,烝畀祖妣,以洽百礼。”此其羡之与?
  ○移,以豉反,注同。羡,才箭反,又辞见反。烝,之承反。畀,必利反。妣,必履反。与音馀。既蜡而收,民息已。故既蜡,君子不兴功。收,谓收敛积聚也。息民与蜡异,则黄衣黄冠而祭,为腊必矣。
  ○“既蜡而收”绝句。积聚,并如字,徐上音兹赐反,下方树反。
  [疏]“八蜡”至“兴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天子蜡祭,四方不同,丰荒有异,兼记腊祭宗庙息民之事。各依文解之。
  ○“八蜡以记四方”者,言蜡祭八神,因以明记四方之国,记其有丰稔、有凶荒之异也。
  ○“四方年不顺成,八蜡不通”者,谓四方之内,年穀不得和顺成熟,则当方八蜡之神,不得与诸方通祭。所以然者,以谨慎民财,欲使不熟之方,万民谨慎财物也。
  ○“顺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