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乘素车”者,乘殷之朴素之车,贵其象天之质也。所建之旂十有二旒,画龙为章,而设日月以象天也者,旂十有二旒象天数十二也,龙为阳气变化,日月以光照下,皆是象天也。
○“圣人则之,郊所以明天道也”者,总结上王被衮冕以下之事,言天垂日月之象,各有其数,故圣人则之,郊天象日月,所以光明天之道,以示於人,故事事则之。
○注“谓有”至“下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明被象天。《明堂位》云:“日月之章,故衮有日月星辰也。”与周不同,故云此鲁礼也。引《周礼》以下者,证王礼与鲁礼不同。云“鲁侯之服,自衮冕而下也”者,证鲁侯得著衮冕,故经云衮也。鲁公得称王者,作记之人,既以鲁礼而为周郊,遂以鲁侯而称王也。皇氏云:《书》用王礼,故称王。或亦当然也。
○注“天之大数不过十二”。
○正义曰:此哀七年《左氏传》文。
○注“素车”至“礼也”。
○正义曰:《明堂位》云:“大路,殷路也。乘路,周路也。”又此上文云“大路繁缨一就”,此云乘素车,故知殷路也。云“鲁公之郊,用殷礼也”者,《公羊传》云:“周公用白牡,鲁公用骍犅。”周公既用殷之白牡,故知用殷礼也。
帝牛不吉,以为稷牛。养牲必养二也。帝牛必在涤三月,稷牛唯具,所以别事天神与人鬼也。涤,牢中所搜除处也。唯具,遭时又选可用也。
○涤,范音迪,徐徒啸反。别,彼列反。所搜,本又作廋,所流反。处,昌虑反,下“之处”、“同处”皆同。
[疏]“帝牛”至“鬼也”。
○正义曰:郊天既以后稷为配,故养牲养二,以拟祭也。若帝牛不吉,或死伤,以为稷牛者。为,犹用也。为用稷牛而为帝牛,其祭稷之牛,临时别取牛用之。
○“帝牛必在涤三月,稷牛唯具”者,此覆说上文帝牛不吉而取稷牛之事。以帝牛既尊,必须在涤三月,今帝牛不吉,故取稷牛已在涤三月也。其祀稷之牛,临时别取,故云“稷牛唯具”。天神既尊,故须在涤;人鬼稍卑,唯具而已。是分别天神与人鬼不同。
○注“养牲必养二也”。
○正义曰:按《春秋》宣三年,正月,“郊牛之口伤,改卜牛,牛死,乃不郊”。《公羊》云:“曷为不复卜?养牲养二,卜帝牲不吉,则扳稷牲而卜之。”何休云:“先卜帝牲,养之有灾,更引稷牲卜之。以祭天,牲养之凡当二,卜尔,复不吉,则止不郊。”
○注“涤牢”至“用也”。
○正义曰:“涤,牢中所搜除”者,搜谓搜埽清除,故《周礼》主掌马者谓之廋人。云“唯具,遭时又选可用也”者,遭时,谓帝牲遭灾之时。既取稷牲而用之,其祀稷之牲,临时选其可者。凡帝牲稷牲,寻常初时皆卜,取其牲系於牢,刍之三月,若临时有故,乃变之也。
万物本乎天,人本乎祖,此所以配上帝也。言俱本可以配。郊之祭也,大报本反始也。
[疏]“万物”至“始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经论祖配天之义。人本於祖,物本於天,以配本故也。
○“郊之祭也,大报本反始也”,此一经释所以郊祭天之义。天为物本,祖为王本,祭天以祖配,此所以报谢其本。反始者,反其初始。以财言之,谓物为本,以终言之,谓初为始。谢其财,谓之报,归其初,谓之反。大义同也。皇氏云:“上文‘社稷’下直云‘报本反始’,此文天神尊,故加‘大’字。”义或然也。
天子大蜡八,所祭有八神也。
○蜡八,仕诈反。蜡祭有八神,先啬一,司啬二,农三,邮表畷四,猫虎五,坊六,水庸七,昆虫八。伊耆氏始为蜡。伊耆氏,古天子号也。
○耆,巨夷反,或云即帝尧是也。蜡也者,索也,谓求索也。岁十二月,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。岁十二月,周之正数,谓建亥之月也。飨者,祭其神也,万物有功加於民者,神使为之也,祭之以报焉,造者配之也。
○蜡之祭也,主先啬而祭司啬也。先啬,若神农者。司啬,后稷是也。祭百种,以报啬也。啬所树蓺之功,使尽飨之。
○种,之勇反,下“之种也”同。
[疏]“天子”至“啬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蜡祭之事。各依文解之。
○“大蜡八”者,即郑注云:先啬一,司啬二,农三,邮表畷四,猫虎五,坊六,水庸七,昆虫八。所祭之神,合聚万物而索飨之,但以此八神为主。蜡云“大”者,是天子之蜡对诸侯为大。天子既有八神,则诸侯之蜡未必八也。谓若先啬,古之天子,诸侯未必得祭也。知诸侯亦有蜡者,《礼运》云“仲尼与於蜡宾”,是诸侯有蜡也。按《周礼 大司乐》云:“六变而致象物,及天神。”郑云:“有象在天,所谓日月。”此神不数象物及日月者,先啬、司啬并是一神,有益於人。水庸之属,在地益其稼穑,故索而祭之,急其近者故也。天神象物,去人县远,虽祭,不为八神之数。
○注“伊耆氏,古天子号也”。
○正义曰:《明堂》云:“土鼓苇籥,伊耆氏之乐。”《礼运》云:“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