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三分之,一分有一万三千八十五,上生者三分益一,以一万三千八十五益上之数,总为五万二千三百四十,为积分之数,然后除之为寸,一寸除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三,则二寸除二万九千三百六十六,为二寸,通前为六寸,馀有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不成寸,是中吕长六十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也。
○注“灶在”至“之礼”。
○正义曰:知“灶在庙门外之东”者,按《少牢》及《特牲礼》,皆灶在庙门外之东西面北上。云“祀灶之礼”以下,皆逸《中霤礼》文。云“先席於门之奥”,谓庙门外西室之奥,以神位在西,故知在西室之奥;以祀户在户内,故祭在庙室之奥;祀灶在门外,故设主在门室之奥,各从其义。云“东面设主於灶陉”者,谓设主人东面也。灶陉谓灶边承器之物,以土为之。
云“乃制肺及心肝为俎,奠於主西”者,制谓截割,心肝皆鬲上之物,故从肺类俱置俎上,奠此俎於主之西,此主位西向,故置俎在西而对主也。云“又设盛于俎南”者,盛谓黍稷盛之於簋,皇氏以为此祭老妇盛於盆,非其义也。云“亦祭黍三,祭肺心肝各一,祭醴三”者,亦上祀户之礼。祭必三者,以礼成於三故也。上祀户云“祭肉三,肺一肾再”,此云“祭肺、心、肝各一”,亦为肉祭三也。此醴实於尊,祭三者,始扱一祭,又扱再祭。
云“既祭彻之,更陈鼎俎,设馔于筵前”者,筵前谓初设庙室奥之筵前,准特牲少牢,鼎当陈於庙门室之前,稍东西向。执俎者以俎就鼎,载肉入设於筵前,在菹醢之东,其黍稷等设於俎南北,唯云祭黍,或无稷也。此配灶神而祭者,是先炊之人。《礼器》云:“灶者老妇之祭。”
蝼蝈鸣,蚯蚓出,王瓜生,苦菜秀。皆记时候也。蝼蝈,蛙也。王瓜,萆挈也。今《月令》云“王萯生”,《夏小正》云“王萯秀”,未闻孰是。
○蝼音楼。蝈,古获反,蝼蝈,蛙也;蔡云:“蝼,蝼蛄。蝈,蛙也。”蛙,乌蜗反,即虾蟆也。蚓,以忍反。萆挈,上反八反,下起八反。萯,戾九反。
[疏]注“蝼蝈”至“孰是”。
○正义曰:按《周礼 蝈氏》郑司农注云“蝈,虾蟆”,玄谓蝈,今御所食蛙也。李巡注《尔雅》“蟾诸,虾蟆也”。“王瓜,萆挈”者,《本草》文。“今《月令》‘王萯生’”者,此云“王瓜生”,今《月令》“王萯生”,疑“王萯”则“王瓜”也。云“《夏小正》云‘王萯秀’,未闻孰是”者,今《月令》既云“王萯生”,《小正》又云“王萯秀”,故郑以为疑。
云“未闻孰是“,未闻孰是凡有二意,一疑“王瓜”是“王萯”以否,二疑“生”之与“秀”,其文不一,故云“未闻孰是”。此物记时先生者在月初,后者在月末,以次相配,馀皆仿此。
天子居明堂左个,乘朱路,驾赤緌,载赤旂,衣朱衣,服赤玉,食菽与鸡,其器高以粗。明堂左个,大寝南堂东偏也。菽实孚甲坚合,属水。鸡,木畜,时热食之,亦以安性也。粗犹大也。器高大者,象物盛长。
○骝音留,本又作榴。菽,本又作叔,音同。粗,七奴反。畜,许又反,下“水畜”同。
[疏]“乘朱路,驾赤緌”。
○正义曰:路与服言朱,緌与旂及玉言赤者,色浅曰赤,色深曰朱。路与衣服人功所为,染必色深,故云朱。玉与緌马,自然之性,皆不可色深,故云赤。旌旂虽人功所为,染之不须色深,故亦云赤。按《诗传》:“天子纯朱,诸侯黄朱。”又郑注《仪礼》云:“朱则四入与。”是朱深於赤也。
是月也,以立夏,先立夏三日,大史谒之天子曰:“某日立夏,盛德在火。”天子乃齐。谒,告也。
○先,悉荐反。立夏之日,天子亲帅三公、九卿、大夫,以迎夏於南郊,还反,行赏,封诸侯,庆赐遂行,无不欣说。迎夏,祭赤帝赤熛怒於南郊之兆也。不言帅诸侯,而云封诸侯,诸侯时或无在京师者,空其文也。《祭统》曰:“古者於禘也,发爵赐服,顺阳义也。於尝也,出田邑,发秋政,顺阴义也。”今此行赏可也,而封诸侯则违於古。封诸侯,出土地之事,於时未可,似失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