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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,许亮反,注同。观,古唤反,注同。省,所景反。去,起吕反。线,息贱反。组音祖。紃音旬。蚕事既登,分茧称丝效功,以共郊庙之服,无有敢惰。登,成也。敕往蚕者,蚕毕将课功,以劝戒之。
  ○茧,古典反。效,户教反。共音恭。惰,徒卧反。
  [疏]注“鸣鸠飞”至“之鸟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鸠鸣且翼相击”者,按《释鸟》云:“鶌鸠,鹘鸼。”郭景纯云:“鶌音九物反。鸼音嘲。鹘鸼似山鹊而小,青黑色,短尾多声。”孙炎云:“鹘鸼,一名鸣鸠,《月令》云‘鸣鸠拂其羽’,是也。”云“戴胜,织纴之鸟”者,按《释鸟》云:“<皂鸟>鴔,戴鵀。”郭景纯云:“鵀即头上胜,今亦呼为戴胜。”李巡云:“戴胜,一名鸱鸠。”孙炎云“鸤鸠,自关而东谓之戴鵀”,非也。
  ○注“曲,薄也。植,槌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按《方言》云:“宋、魏、陈、江淮之间谓之曲,或谓之麹,自关而西谓之薄。”故云曲薄。《方言》注:“槌,县蚕薄柱也”,“宋、魏、陈、楚、江淮之间谓之植,自关而西谓之槌,齐谓之牂。”
  ○注“东乡”至“之事”。
  ○正义曰:若寻常留养蚕,或东西南北面无所在。今后惟东面采桑,明知不常留养蚕也,暂示法而巳。“留养者所卜夫人与世妇”者,按《祭义》云“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蚕”,是常留养蚕也。《祭义》又云夫人“副祎而受之”,言副祎则据王后,言三宫夫人则似据诸侯,不同者,《祭义》所云,杂明天子诸侯之法,副祎据王后,上公夫人亦副祎也。三宫夫人据诸侯,亦得通王之三夫人也。云“妇谓世妇及诸臣之妻也”者,释经中妇字。
知不兼三夫人九嫔者,以经云“禁妇女毋观”,则尊者不应在禁限,故知毋夫人与嫔也。及女御亦当在焉,特云世妇者,以《祭义》云“世妇之吉”者,故特言之。引《内宰职》“蚕于北郊”者,证躬桑之事。按此经是季春躬桑,《内宰》云仲春者,以仲春既帅命妇躬桑浴种,至季春又更躬桑浴蚕也。故熊氏云:“案马质注云:蚕为龙精,月直大火,则浴其种。”是二月浴种也。
《祭义》云“大昕之朝”,“奉种浴于川”,注云“大昕,季春朔日”,是三月又浴蚕也。皇氏云“二月浴之,三月乃躬”,其义非也。云“女,外内子女”者,解经中女字。外子女,谓王外姓甥之女者。内子女者,王之同姓子女,则《周礼》之外宗内宗,皆以嫁有爵者,故《内宰》云“帅外内命妇”,言命妇,则未出嫁者不在焉。郑注《周礼》士妻亦为命妇,则士妻亦在。云“《夏小正》曰‘妾子始蚕,执养宫事’”者,引之证明子女养蚕之事。
皇氏云:“妾谓外内命妇,子谓外内子女。执养宫事,执,操也。养,长也。谓操持养长蚕宫之事。”云“毋观,去容饰”者,以其祭先蚕,又志在采桑养蚕,无暇为饰之事,故禁之以示法。
  ○注“登成”至“戒之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登,成”,《释诂》文。以分茧称丝,是课谓效其功,故云“以劝戒之”。
  是月也,命工师,令百工,审五库之量,金、铁、皮、革、筋、角、齿、羽、箭、幹、脂、胶、丹、漆,毋或不良。工师,司空之属官也。五库,藏此诸物之舍也。量谓物善恶之旧法也。幹,器之木也。凡輮幹有当用脂。良,善也。
  ○量音亮,注同。筋音斤。幹,古旦反。輮,如九反。
  [疏]注“工师”至“善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《周礼 考工记》无工师,知是司空官者,以司空掌工巧,此称工巧师长,故知司空之属。云“量谓物善恶之旧法”者,言此等之物,善恶先有旧法,当审察之,故云“审五库之量”。五库者,熊氏云:“各以类相从,金铁为一库,皮革筋为一库,角齿为一库,羽箭幹为一库,脂胶丹漆为一库。”义或然。云“幹,器之木”者,按《周礼 弓人》掌作弓,云“凡折幹”,故知幹,弓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