闳以奄。玄堂左个,北堂西偏也。铁骊,色如铁。黍秀舒散,属火,寒时食之,亦以安性也。彘,水畜也。器门而奄,象物闭藏也。今《月令》曰“乘轸路”,似当为“袗”字之误也。
○骊,力知反。铁,他结反。轸,之忍反。袗,之刃反。
[疏]“载玄”至“玄玉”。
○正义曰:春云“载青旂,衣青衣,服苍玉”,青深而苍浅。旂与衣,虽人功所为,不可浅深异色,故同用青也。玉是自然之色,不可纯青,故用苍之浅色。夏云“载赤旂,衣朱衣,服赤玉”,与春不类者,亦以朱深而赤浅。旂可用浅,衣必用深,故衣旂异色,赤玉与苍玉同,俱是其色浅也。冬云“载玄旂,衣黑衣,服玄玉”者,亦以黑深而玄浅,旂用浅色,故其色玄。衣用深色,故其色黑,与夏同也。服玄玉者,玉从自然之色,故其色浅而用玄玉也。犹如夏云赤玉,春云苍玉,相似也。
○注“今月”至“误也”。
○正义曰:郑以此月乘轸路,轸是车之后材,路皆有轸。何得云“乘轸路”,此“轸”字当衣旁着?袗是玄色,故以今《月令》“轸”字似当为“袗”字错误,以车旁为之。必知“袗”字为色者,以此经云“乘玄路”,玄袗义同,故《昏礼》云“女从者毕袗玄”,郑虽以袗为同,要袗是玄之类。
是月也,以立冬。先立冬三日,太史谒之天子曰:“某日立冬,盛德在水。”天子乃齐。谒,告。
○先,悉荐反。
○立冬之日,天子亲帅三公、九卿、大夫以迎冬於北郊,还反,赏死事,恤孤寡。迎冬者,祭黑帝叶光纪於北郊之兆也。死事,谓以国事死者,若公叔禺人、颜涿聚者也。孤寡,其妻子也。有以惠赐之,大功加赏。
○叶,本又作汁,音协。禺音遇。椓,丁角反,又作涿,同。
[疏]“天子”至“孤寡”。
○正义曰:亦率群臣至北郊迎黑帝叶光纪,而颛顼玄冥配之。不言诸侯,亦如夏空其文也。
○“还反赏死事”者,还於郊,反亦反於朝也。赏死事,谓巨人有为国事死者,北郊还,因杀气之盛,而赏其家后也。“恤孤寡”者,恤,供给也。孤寡,即死事者妻子也,财禄供给之也。
○注“死事”至“加赏”。
○正义曰:举死事之人证之也。《春秋左传》鲁哀十一年,鲁师与齐战,公叔务人曰:“上不能谋,士不能死,何以治民?吾既言之矣,敢不勉乎?”乃与其嬖僮汪锜赴敌,皆死。虽无赏赐之文,而亦死事之义,故以证之。哀二十三年,晋“知伯亲禽颜庚”,注云“齐大夫颜涿聚”。二十七年“齐师将兴”,“属孤子,三日朝。设乘车两马,系五邑焉,召颜涿聚之子晋曰‘隰之役,而父死焉。今君命女以是邑也,服车而朝’”,是其加赏也。兼平常惠赐,养幼少,恤孤寡,亦是也。
是月也,命大史衅龟筴占兆,审卦吉凶。筴,蓍也。占兆,龟之繇文也。《周礼 龟人》“上春衅龟”,谓建寅之月也。秦以其岁首,使大史衅龟筴,与周异矣。卦吉凶,谓《易》也。审,省录之,而不衅筮,筮短,贱於兆也。今《月令》曰“衅祠”,“祠”衍字。
○衅,许靳反。筴,初格反。蓍音尸。繇,直又反。
[疏]“是月”至“吉凶”。
○正义曰:从“命大史”至“无有掩蔽”,论衅祠龟筴,察阿党,事异於上立冬之日,故别言“是月也”。从“天子始裘”至“贵贱之等级”,论天子身事,及命饬百官盖藏之事,及丧纪棺椁等级,以事异於上,故言“是月”也。自“命工师”至“以穷其情”,论饬工匠营造尽情,事异於前,故言“是月”。自“大饮烝”至“射御角力”,论祭祀之事,劳农讲武,亦事异於前,故更言“是月”。自“乃命水虞”至“行罪无赦”,论收敛薮泽之赋,必须得所,勿侵削下民,亦事异於前,故言“是月也”。
○“命大”至“吉凶”。正义曰:是月大史之官衅龟筴,谓杀牲以血涂衅其龟及筴。筴谓蓍也,亦以血涂之。占兆者,龟之繇文。非但衅此龟筴,又衅此占兆繇文。此占兆之语,蒙上衅文也。“审卦吉凶”者,卦吉凶谓《易》也。《易》有六十四卦,或吉或凶,故云“卦吉凶”。卦之吉凶,但是筮耳。筮短贱於龟兆,不得涂衅,但省视录之而已,故云“审卦吉凶”。卦既云吉凶,明兆亦有吉凶,但占兆与龟筴连文,故略而不言吉凶也。
○注“筴蓍”至“衍字”。
○正义曰:《曲礼》云“筴为筮”,知是蓍也。云“占兆,龟之繇文”者,上与龟筴不同,下与卦吉凶又别,故言龟之繇文。则占兆之书也,则《周礼 大卜》云“其经皆百有二十,其颂皆千有二百”是也。引“《周礼 龟人》‘上春衅龟’,谓建寅之月”,秦以孟冬为岁首,谓建亥月衅龟筴,故云“与周异也”。郑之此注,与《周礼》不同。《周礼》云“上春衅龟”,注引《月令》孟冬“衅祠,龟策相互矣”者,《周礼》云“上春衅龟”,明秦亦以上春衅龟,秦以孟冬衅龟筴,明周亦孟冬衅龟筴,故云相互也。注《周礼》又云“《月令》,秦世之书,亦或从以岁首衅龟耳”,则与此同也。而秦十月为岁首,一衅而巳。《周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