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云“秦官则有大尉”者,按《汉书 百官表》云“大尉,秦官”是也。云“今俗人皆云周公作《月令》,未通於古”者,俗人谓贾逵、马融之徒,皆云《月令》周公所作,故王肃用焉。此等未通识於古,古谓秦巳前,不知茸荃无大尉,是未通於古。经云“举长大”者,谓用长大之人,故王肃云“举形貌壮大者”。
○“继长增高”。
○正义曰:是月草木蕃庑,王者施化,当继续长养之道,谓劝民长养。增益高大之物,谓劝其种殖。
○注“县鄙,乡遂之属,主民者”。
○正义曰:按《地官 遂人职》云“五家为邻,五邻为里,四里为酂,五酂为鄙,五鄙为县”,县二千五百家,鄙五百家,是遂之属,今云“乡遂之属”。今直云遂属,举遂以包乡,故郑兼云乡也。
○注“旧说”至“似非”。
○正义曰:靡草无文,故引旧说以明之。葶苈之属,以其枝叶靡细,故云靡草,引“《祭统》”以下者,证此月不当断薄刑,决小罪。
蚕事毕,后妃献茧,乃收茧税,以桑为均,贵贱长幼如一,以给郊庙之服。后妃献茧者,内命妇献茧於后妃。收茧税者,收於外命妇。外命妇虽就公桑蚕室而蚕,其夫亦当有祭服以助祭,收以近郊之税耳。贵贱长幼如一,国服同。
[疏]“蚕事”至“之服”。
○正义曰:天子春养蚕,此时毕了,故云“蚕事毕”。“后妃献茧”者,谓后妃受内命妇之献茧。“乃收茧税”者,谓既受内命妇献茧,乃收外命妇茧之赋税。“以桑为均”者,言收税之时,以受桑多少为赋之均齐,桑多则赋多,桑少则赋少。“贵贱长幼如一”者,贵谓公卿大夫之妻,贱谓士之妻,长幼谓妇老幼,无问贵贱长少,出之时齐同如一,皆以近郊之税十而税一也。所税之物,以供给天子郊庙之服。
○注“后妃”至“服同”。
○正义曰:“内命妇献茧于后妃”者,以其经云“后妃献茧”,恐后妃献茧於王,故明之也。知非后妃献茧於王者,《祭义》曰“世妇卒蚕,奉茧以示於君,遂以献於夫人”,是夫人不献茧也。云“收茧税者,收於外命妇”者,内命妇既以献茧,更别云收茧税,故知於外命妇也。虽就公桑蚕室而蚕,其夫亦有祭服以助祭也。皇氏云:“外命妇既就公家之桑而养蚕,则茧当悉输於公,所以惟皆税其茧,馀得自入者,以其夫当有祭服以助王祭,故令茧得自入以供造也。”今谓夫助祭之服,当公家所为,故礼再命受服,言外命妇虽就公桑蚕室而蚕,既是官家之桑,茧应全入於巳。所以有税者,以其夫亦当有祭服,官家所给,故输茧税以供造之,但税寡少,故云收以近郊税耳。知收以近郊税者,《载师》云“近郊十一”,公桑在国北近郊,故知收以近郊。云“贵贱长幼如一,国服同”者,按《泉府》云凡赊者“以国服为之息”,国服谓国家贡赋服事,在上各有等限,谓之国服。言贵贱长幼出茧税,俱以十一等限齐同,故云“国服同”。其受桑,则贵贱异也,贵者桑多,贱者桑少,为皆计茧为税十一之税。
是月也,天子饮酎,用礼乐。酎之言醇也,谓重酿之酒也。春酒至此始成,与群臣以礼乐饮之於朝,正尊卑也。孟冬云大饮蒸,此言用礼乐,互其文。
○醇音纯。重,直龙反,或直用反。酿,女亮反。朝,直遥反。蒸,之承反,后皆同。
[疏]注“酎之”至“其文”。正义曰:酎音近稠。稠,醴厚,故为醇也。《诗 豳风》云:“为此春酒。”至此始成,以用礼乐,故“饮之於朝,正尊卑”。故《左传》云“朝以帅长幼之序”,若汉尝酎,及《春秋》见於尝酎,皆谓在庙祭而献酎,与此别也。“孟冬云大饮蒸,此言用礼乐”,明孟冬亦用礼乐,故云“互其文”。
孟夏行秋令,则苦雨数来,五穀不滋,申之气乘之也。苦雨,白露之类,时物得雨伤。
○数,所角反。四鄙入保。金气为害也。鄙,界上邑。小城曰保。
[疏]“孟夏”至“入保”。
○正义曰:苦雨数来,天灾。五穀不滋,地灾。四鄙入保,人灾也。
行冬令,则草木蚤枯。长日促。后乃大水,败其城郭。亥之气乘之也。
[疏]“行冬”至“城郭”。正义曰:草木蚤枯,地灾。后乃大水,败其城郭,天灾。此二句其为一事也。
行春令,则蝗虫为灾,暴风来格,寅之气乘之也。必以蝗虫为灾者,寅有启蛰之气,行於初暑,则当蛰者大出矣。格,至也。
○蝗,徐华孟反,范音横,《字林》音黄。秀草不实。气更生之,不得成也。
[疏]“行春”至“不实”。
○正义曰:蝗虫为灾,及秀草不实,地灾。暴风来格,天灾也。
卷十六 月令第六
卷十六 月令第六
仲夏之月,日在东井,昏亢中,旦危中。仲夏者,日月会於鹑首,而斗建午之辰也。
○亢音刚,又苦浪反。
[疏]“仲夏”至“危中”。
○正义曰:按《茸艹历》:五月节,日在井十六度,昏氐二度中,去日一百一十九度,旦室三度中。五月中,日在井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