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藏之以传后王。《穀梁》四时田者,近孔子故也。《公羊》正当六国之亡,谶纬见,读而传为三时田,作传有先后,虽异,不足以断《穀梁》也。”如郑此言,三时之田,不敢显露,阴书於纬。四时之田,显然在《春秋》之经,穀梁为传之时,去孔子既近,不见所藏之纬,唯睹《春秋》见经,故以为四时田也。公羊当六国之时,去孔子既远,纬书见行於世,公羊既见纬文,故以为三时田。又郑《释废疾》云“岁三田,谓以三事为田”,即上一曰乾豆之等。是深塞何休之言,当以注为正。云“《周礼》春曰蒐”以下,《周礼 大司马职》文。彼注云“夏田为苗,择取不孕任者,若治苗去不秀实者”;“秋田为狝,狝,杀也”,“中杀者多也”;“冬田为狩,言守取之无所择也”。郑不释蒐者,蒐,择也,亦谓择取不孕者,以义可知,故不解也。然《春秋》四时田猎皆曰蒐,皆以春蒐之礼行之故也。“田不以礼,曰暴天物”者,若田猎不以其礼,杀伤过多,是暴害天之所生之物。以礼田者,则下文“天子不合围”以下,至“不覆巢”皆是也。
○“天子”至“掩群”。
○天子四时田猎皆得围,但围而不合。若诸侯惟春田不得围,其夏秋冬皆得围,围亦不合,故下《曲礼》云“国君春田不围泽”。
○“诸侯不掩群”者,是畿内诸侯为天子大夫,故下《曲礼》云“大夫不掩群”。此皆是熊氏之说。若皇氏以此为夏、殷礼,下《曲礼》为《周礼》,义或然也。
○注“绥当”至“弊之”。
○正义曰:绥字是糸旁妥,是登车之索。緌字是糸旁委,是旌旗之名。经作绥字,故云“绥当为緌”。云“有虞氏之旌旗也”者,按《明堂位》云:“有虞氏之旂,夏后氏之緌。”郑注云:“有虞氏当言緌。”旗旗无旒者,周谓之大麾。於周则春夏田用绥,故郑答赵商云:“春夏用大麾,秋冬用大常“。云““下谓弊之”者,谓弊仆於地也。若初杀时则抗之,巳杀猎止之时则弊之,故《诗传》云:“天子发抗大绥,诸侯发抗小绥。”此抗绥以表天子诸侯之获。《周礼 大司马》:“以旗致民。”注云:“以旗者,立旗期民於其下也。”《山虞》云“植虞旗”,《泽虞》云“植虞旌”,谓田猎罢,致禽旌旗也。并与此緌不同也。
○“大夫”至“田猎”。
○“大夫杀则止佐车”,则天子诸侯杀,未止佐车也。云“佐车止则百姓田猎”,以此推之,则天子杀然后诸侯杀,诸侯杀然后大夫杀,故《诗传》云“天子发然后诸侯发,诸侯发然后大夫士发”是也。此云“佐车止则百姓田猎”,谓冬猎之时。然则大緌小緌者,是夏、殷之法,秋冬皆用緌,异於周也。
○注“佐车,驱逆之车”。
○正义曰:按《大司马》云:“乃设驱逆之车。”注云:“驱,驱出禽兽,使趋亡者也。逆,逆要不得令走。”凡四时田猎,欲止之剩奰各不同也。按《大司马》春火弊,谓春时田猎,杀获禽兽将毕,总放火焚莱而后止。春用火者,郑注“因焚莱除陈草,皆杀而火止”。《大司马》又云夏车弊,注云“车弊,驱兽之车止也”,谓猎人杀禽既毕,布列车乘,总驱禽兽而后止息。郑云“夏田主用车,示所取物希,皆杀而车止”,郑即引《王制》云:“大夫杀则止佐车,佐车止则百姓田猎。”是杀禽既毕,佐车休止。但夏时佐车止,百姓未得田猎。郑云百姓田猎者,因引《王制》之成文。《大司马》又云秋罗弊,注云“秋田主用罔,中杀者多也”。皆杀而罔止。《大司马》又云冬徒弊,注云“冬田主用众物,多众得取也”。
○“獭祭”至“火田”。
○按《月令》正月“獭祭鱼”,《孝经纬》云“兽蛰伏,獭祭鱼”,则十月中也。是獭一岁再祭鱼。此下文“鸠化为鹰”,“草木零落”,文相连接,则“獭祭鱼,然后虞人入泽梁”,谓十月时。按《鲁语》李革云:“鸟兽孕,水虫成,於是乎禁罝罦罗网。”又云:“兽长麛夭,鸟翼鷇卵。”注云谓季春时。然则正月虽獭祭鱼,虞人不得入泽梁。
○“豺祭兽然后田猎”者,按《月令》九月“豺乃祭兽”。《夏小正》十月“豺祭兽”,则是九月末十月之初。豺祭兽之后,百姓可以田猎。“鸠化为鹰,然后设罻罗”者,谓八月时,但鸠化有渐,故《月令》季夏云“鹰乃学习”,孟秋云“鹰乃祭鸟”。其鸠化为鹰,则八月时也。以《月令》二月时“鹰化为鸠”,则八月鸠化为鹰也。故《周礼 司裘》云“中秋,献良裘”,郑司农注云“中秋鸠化为鹰”是也。“设罻罗”者,按《说文》云:“罻,捕鸟网也。”又《尔雅》云:“鸟罟谓之罗。”罻罗,总是捕鸟之网。
○“草木零落,然后入山林”者,谓十月时。按《月令》季秋“草木黄落”,其零落芟折,则在十月也。故《毛诗传》云:“草木不折,不操斧斤,不入山林。”此谓官民总取林木。若依时取者,则《山虞》云:“仲冬斩阳木,仲夏斩阴木。”不在零落之时。昆虫未蛰,不以火田”者,谓未十月之时,十月则得火田,故《罗氏》云:“蜡则作罗襦。”注云:“今俗放火张罗。”从十月以后至仲春,皆得火田,故《司马职》云春火弊是也。若陶铸之火,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