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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“自吾母而不得吾情,吾恶乎用吾情”者,自吾母死而不得吾之实情,而矫诈勉强为之,更於何处用吾之实情乎?
岁旱,穆公召县子而问然。然之言焉也。凡穆或作缪。
○旱音汗。县音悬。缪音穆。曰:“天久不雨,吾欲暴尫而奚若?”奚若,何如也。尫者,面乡天,觊天哀而雨之。
○雨,于付反,注及下同。暴,步卜反,下同。尫,乌光反。乡,许亮反。觊音冀,本又作几,音同。曰:“天久不雨,而暴人之疾子,虐,毋乃不可与?”锢疾,人之所哀,暴之是虐。
○暴人之疾子,一读以子字向下。与音馀。锢音固。“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?”曰:“天则不雨,而望之愚妇人,於以求之,毋乃已疏乎?”已犹甚也。巫主接神,亦觊天哀而雨之。《春秋传》说巫曰:“在女曰巫,在男曰觋。”《周礼 女巫》:“旱则舞雩。”
○觋,胡狄反。旱,呼旦反。雩,音于。“徙市则奚若?”曰:“天子崩,巷市七日,诸侯薨,巷市三日,为之徙市,不亦可乎?”徙市者,庶人之丧礼。今徙市,是忧戚於旱若丧。
○徙市,上音死,下音是。为,于伪反。“不亦可乎”,“可”或作“善”。
[疏]“岁旱”至“可乎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岁旱变之事。
○“望之愚妇人,於以求之,毋乃已疏乎”。
○县子云:天道远,人道近。天则不雨,而望於愚鄙之妇人,欲以暴之,以求其雨。已,甚也。无乃甚疏远於求雨道理乎?言甚疏远於道理矣。
○注“《春秋》”至“曰觋”。
○正义曰:所引《春秋传》者,《外传 楚语》昭王问观射父绝地通天之事。观射父对云:“民之精爽不携贰者,明神降之,在男曰觋,在女曰巫。”然案《楚语》“精爽不携贰者”始得为巫,此经而云“愚妇人”者,据末世之巫,非复是精爽不携贰之巫也。
○注“徙市者,庶人之丧礼”。正义曰:今徙市是忧戚於旱,若居天子诸侯之丧,必巷市者,以庶人忧戚,无复求賝财利,要有急须之物不得不求,故於邑里之内而为巷市。
孔子曰:“卫人之祔也离之,祔谓合葬也。离之,有以间其椁中。
○祔音附,下同。合音閤,下同。间,间厕之间。鲁人之祔也合之,善夫!”善夫,善鲁人也。祔葬当合也。
○善夫音扶。
[疏]“孔子”至“善夫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鲁、卫得失,各依文解之。
○鲁、卫兄弟,应同周法,故并之也。“祔”谓合葬也。“离之”谓以一物隔二棺之间於椁中也。所以然者,明合葬犹生时,男女须隔居处也。
○“鲁人之祔也合之,善夫”者。
○鲁人则合并两棺置椁中,无别物隔之。言异生,不须复隔,穀则异室,死则同穴,故善鲁之祔也。
卷十一 王制第五
卷十一 王制第五
陆曰:“如字,徐于况反。卢云:‘汉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篇。’”
[疏]正义曰:案郑《目录》云:“名曰《王制》者,以其记先王班爵、授禄、祭祀养老之法度,此於《别录》属制度。”《王制》之作,盖在秦汉之际。知者,案下文云“有正听之”,郑云“汉有正平承,秦所置”。又有“古者以周尺”之言,“今以周尺”之语,则知是周亡之后也。秦昭王亡周,故郑答临硕云:“孟子当赧王之际,《王制》之作,复在其后。”卢植云:“汉孝文皇帝令博士诸生作此《王制》之书。”
王者之制禄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,凡五等。二五,象五行刚柔十日。禄,所受食。爵,秩次也。上大夫曰卿。
○王者如字,徐于况反。十日,人一反。
[疏]“王者”至“五等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经论为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卿大夫以下及士之法。凡王者之制度,禄爵为重,其食禄受爵之人,有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并南面之君,凡五等也。其诸侯之下,北面之臣,有上大夫卿,有下大夫,有上士,有中士,有下士,凡五等也。南面之君五等,法五行之柔日。北面之臣五者,法五行之柔日。不以王朝之臣,而以诸侯臣者,王朝之臣本是事王,今《王制》统天下,故不自在其数,谓制统天下之君及天下之臣,取君臣自相对,故不取王臣也。此作记者,虽记虞氏皇而祭之文,大都总记茸荃制度,故言王者之制,不云帝皇制也。不云天子制者,《白虎通》云:“王是天子爵号。”《穀梁传》曰:“王者,仁义归往曰王,以其身有仁义,众所归往谓之王。”王者制统海内,故云“王制”,不云天子制也。凡王者不得称官,故《学记》云“大德不官”,而得称职,故《诗》云“衮职有阙”,《考工记》云“国有六职”,坐而论道,谓之王公”是也。此并互文以见义。既天子不官,亦当不主一职。若以主天下为职,亦得管天下为官矣。禄者,穀也,故郑注《司录》云“禄之言穀,年穀丰乃后制禄”,《援神契》云“禄者,录也”,《白虎通》云“禄者,录也。上以收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