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瞿,本又作惧,纪具反。曰:“寡人尝学断斯狱矣。臣弑君,凡在官者,杀无赦。子弑父,凡在宫者,杀无赦。言诸臣子孙无尊卑皆得杀之,其罪无赦。
○断,丁乱反。杀其人,坏其室,洿其宫而猪焉。明其大逆,不欲人复处之。猪,都也。南方谓都为猪。
○杀如字。坏音怪。洿音乌。<豕者>音诛。复,扶又反。盖君逾月而后举爵。”自贬损。
[疏]“邾娄”至“举爵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诛弑父之事。
○“曰寡”至“无赦”。
○定公既见有司告以人弑其父,乃言曰:寡人尝试学断此弑父之狱矣,臣之弑君,凡在官之人,无问贵贱,皆得杀此弑君之人,无得纵赦之也。子之弑父,凡在宫者,无问尊卑,皆得杀此弑父之人,不得纵赦之。此“在宫”字,诸本或为“在官”,恐与上“在官”相涉而误也。
○注“言诸”至“无赦”。
○正义曰:言“诸臣”,解“在官”者,言“子孙”,解“在宫”者。言此等之人,若见弑君弑父之人,无问尊卑,皆得杀之。谓理合得杀,若力所不能,亦不责也。故《春秋》崔杼弑庄公,而晏子不讨崔杼,而不责晏子。若力能讨而不讨,则责之。《春秋》董狐书赵盾云“子为正卿,亡不出竟,反不讨贼,书以弑君”是也。郑此云子孙无问尊卑,皆得杀之,则似父之弑祖,子得杀父。然子之於父,天性也,父虽不孝於祖,子不可不孝於父。今云“子”者,因“孙”而连言之,或容兄弟之子耳。除子以外,皆得杀其弑父之人。《异义》:“卫辄拒父,《公羊》以为孝子不以父命辞王父之命,许拒其父。《左氏》以为子而拒父,悖德逆伦,大恶也。”郑《驳异义》云:“以父子私恩言之,则伤仁恩。”则郑意以《公羊》所云,公义也;《左氏》所云,是私恩也。故知今子之报杀其父是伤仁恩也。若妻则得杀其弑父之夫,故《异义》云:“妻甲夫乙欧母,甲见乙欧母而杀乙。《公羊》说甲为姑讨夫,犹武王为天诛纣。”郑驳之云:“乙虽不孝,但欧之耳,杀之太甚。凡在宫者,未得杀之。杀之者,士官也。”知郑此言,欧母,妻不得杀之;若其杀母,妻得杀之。
○注“猪都”至“为猪”。
○正义曰:案孔注《尚书》云:“都谓所聚也。”此经云“洿其宫而猪焉”,谓掘洿其宫,使水之聚积焉,故云“猪,都也”。郑恐猪不得为都,故引南方之人谓都为猪,则“彭蠡既猪”,猪是水聚之名也。
晋献文子成室,晋大夫发焉。文子,赵武也。作室成,晋君献之,谓贺也。诸大夫亦发礼以往。张老曰:“美哉轮焉!美哉奂焉!心讥其奢也。轮,轮囷,言高大。奂,言众多。
○奂音涣,本亦作焕。奂烂,言众多也。囷,起伦反。歌於斯,哭於斯,聚国族於斯。”祭祀、死丧、燕会於此足矣。言此者,欲防其后复为。文子曰:“武也得歌於斯,哭於斯,聚国族於斯,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京也。”北面再拜稽首。全要领者,免於刑诛也。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。京盖字之误,当为原。
○要,一遥反,注及下注“要君”同。京音原,下同,下亦作“原”字。君子谓之善颂善祷。善颂,谓张老之言。善祷,谓文子之言。祷,求也。
○祷,丁老反,祈也。
[疏]“晋献”至“善祷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文子成室相祷颂之事,各随文解之。
○“晋献文子成室”者,“献”谓庆贺也。文子,晋卿赵武也。“成室”,谓文子作宫室成也。文子宫室成,晋咀荠贺也。
○“晋大夫发焉”者,发,礼也。晋君既贺,则朝廷大夫并发礼同从咀荠贺之。“张老曰:美哉轮焉”者,张老亦往庆之一大夫也。心讥文子宫室饰丽,故佯而美之也。“轮”谓轮囷高大也。《春秋外传》曰“赵文子为室,斫其椽而砻之,张老谏之”,是也。
○“美哉奂焉”者,“奂”谓其室奂烂众多也。既高又多文饰,故重美之。王云:“奂,言其文章之貌也。”
○“歌於斯”者,“歌”谓祭祀时奏乐也。斯,此也。张老前美其饰丽,后又防更造也,言此室可以祭祀歌乐也。然大夫祭无乐,而春秋时或有之也。
○“哭於斯”者,又言此室亦足居丧哭泣位也。
○“聚国族於斯”者,又言此室可以燕聚国宾及会宗族也。终始永足,切勿复更造作。
○“文子曰:武也得歌於斯,哭於斯,聚国族於斯”者,武,文子名也。文子觉讥,故称名自陈,将自陈数前讥,具领述张老之言也。
○“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京也”者,领,颈也。古者罪重要斩,罪轻颈刑也。“先大夫”,谓文子父祖,以其世为大夫,故称父祖为“先大夫”也。九原,文子家世旧葬地也。文子述张老语竟,故说此自陈也。言若得保此宅以歌哭,终於馀年,不被罪讨,是完全要领,寿终而卒,以从先大夫葬於九原也。
○“北面再拜稽首”者,辞毕,乃稽首谢过受谏也。“北面”者,在堂礼也。故《乡饮酒礼》宾主皆北面拜。
○“君子谓之善颂、善祷”者,“君子”者,知礼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