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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*导航地图-第126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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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○长殇,丁丈反,下式羊反;十六至十九为长殇,十二至十五为中殇,八岁至十一为下殇,七岁已下为无服之殇,生未三月不为殇。
  [疏]“有虞”至“之殇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棺椁所起及用棺椁之事,各随文解之。
  ○注“始不”至“上陶”。
  ○正义曰:案《易 下系辞》云:“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,葬之中野,不封不树,丧期无数。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,盖取诸《大过》。”《大过》者,巽下兑上之卦。初六在巽体,巽为木,上六位在已,已当巽位。巽又为木,二木在外,以夹四阳。四阳互体为二乾,乾为君为父,二木夹君父,是棺椁之象。今虞氏既造瓦棺,故云“始不用薪”。然虞氏瓦棺,则未有椁也,《系辞》何以云“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”?连言“椁”者?
以后世圣人其文开广,远探殷、周。而言丧期,有虞氏则然,故《尚书》云:“三载,四海遏密八音。”云“有虞氏上陶”者,案《考工记》陶人造瓦器,故引之证瓦棺。
  ○注“火熟”至“折堲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火熟“者,以《弟子职》云:“折烛之炎烬,名之曰堲。”故知堲是火熟者。云“烧土冶以周於棺也”者,谓凿土为陶冶之形,大小得容棺,故云“烧土冶以周於棺”也。云“或谓之土周,由是也”者,《曾子问》云:“下殇土周葬於园。”云“由是”者,烧土周棺,得唤作土周。引《弟子职》者,证火熟曰堲之意。案《管子书》有《弟子职》篇,云“左手秉烛,右手正堲”。郑云:“折堲者,即是正除之义。”
  ○注“椁大”至“上梓”。
  ○正义曰:椁声与宽廓相近,故云“大於棺”也。“殷人上梓”,亦《考工记》文,引之以证椁也。《考工记》又云:“夏后氏上匠。”於“堲周”,不引之者,以匠无所不为,非独圣周而已,故不引也。《考工记》又云:“周人上舆。”舆非墙之事,故於“周人墙置翣”亦不引之也。
  ○注“墙柳”至“制文”。
  ○正义曰:案《丧大记注》云:“在旁曰帷,在上曰荒。”帷荒所以衣柳,则以帷荒之内木材为柳,其实帷荒及木材等总名曰柳。故《缝人》云:“衣翣柳之材。”注云:“柳之言聚,诸饰之所聚。”是帷荒总称柳也。云“凡此言后王之制文”者,“凡”谓虞、夏、殷、周。有虞氏唯有瓦棺,夏后氏瓦棺之外加堲周,殷则梓棺替瓦棺,又有木为椁替堲周,周人棺椁,又更於椁傍置柳、置翣扇,是后王之制,以渐加文也。
夏言“后”者,《白虎通》云:“以揖让受於君,故称后。殷、周称人者,以行仁义,人所归往,故称人。”夏对殷、周称人,故言后,见受之於君。虞则不对殷、周。自五帝之内,虽受於君,不须称后也。
  夏后氏尚黑,以建寅之月为正,物生色黑。
  ○正者征,下同,又如字。大事敛用昏,昏时亦黑。此大事谓丧事也。
  ○敛,力验反,下皆同。戎事乘骊,戎,兵也。马黑色曰骊。《尔雅》曰:“騋,牝骊,牡玄。”
  ○骊,力知反,徐郎志反。纯黑色马。騋音来,马七尺已上为騋。牡用玄。玄,黑类也。殷人尚白,以建丑之月为正,物牙色白。大事敛用日中,日中时亦白。戎事乘翰,翰,白色马也。《易》曰:“白马翰如。”
  ○翰,字又作鶾,胡旦反,又音寒。牲用白。周人尚赤,以建子之月为正,物萌色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