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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124页

。得国之时,亦不可失,言当求也。欲使重耳从其言,故云“孺子其图之”。
  ○“父死”至“君义”。
  ○言父身死亡,谓是何事,正是凶祸之事。既是凶祸,岂得又因此凶祸以有为已利,欲求反国。必其如此,而天下闻之,其谁解说我以为无罪。公子重耳用舅犯之言,出而对客,既叙其吊意,又谢其欲纳之言。“君惠吊亡臣重耳”,此一句是叙其吊意。言身丧父死,不得在国与於哭泣之哀,以为君之忧虑,欲纳於我。既谢其恩,又道不可之意,言以父死,谓是何事,岂复敢悲哀之外,别有他志,以屈辱君之义事乎。言己无他志,不敢受君劝以反国之义。言“义”者,宜也。穆公之意,以重耳反国为宜,故云“义”也。
  稽颡而不拜,哭而起,起而不私。
  ○稽音启。颡,桑党反。子显以致命於穆公。使者,公子絷也。卢氏云:“古者名字相配,显当作韅。”
  ○显依注音韅,呼遍反,徐苦见反。使,色吏反。絷,陟立反,后同。穆公曰:“仁夫公子重耳!夫稽颡而不拜,则未为后也,故不成拜。哭而起,则爱父也。起而不私,则远利也。”
  ○夫音符。远,于万反。
  [疏]“稽颡”至“远利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穆公本意劝重耳反国,重耳若其为后,则当拜谢其恩,今不受其劝,故不拜谢。穆公以其不拜,故云“未为后”也。所以稽颡者,自为父丧哀号也。凡丧礼,先稽颡而后拜乃成。今直稽颡而不拜,故云“不成拜”也。今既闻父死劝其反国之义,哀恸而起,若欲攀辕然,故云“哭而起,则爱父也”。以其爱父,故起若欲攀辕。既哭而起,不私与使者,言必无心反国,是“远利”也。郑注知在翟吊之,及“使者,公子絷”者,并《国语》文。云:“絷吊重耳而退,吊公子夷吾於梁,如吊重耳之命。夷吾见使者,再拜稽首,起而不哭,退而私於公子絷曰:里克与我矣,吾命之以汾阳之田百万。丕郑与我矣,吾命之以负蔡之田七十万。亡人苟入,扫除宗庙,定社稷,且入河外列城五。”言亡人之所怀。案《国语》之说夷吾,则穆公美重耳之言,皆是形夷吾而起。
  帷殡,非古也。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。穆伯,鲁大夫,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也。敬姜,穆伯妻,文伯歜之母也。《礼》:“朝夕哭,不帷。”
  ○歜,昌烛反。
  [疏]“帷殡”至“始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哭殡不合帷殡之事。
  ○注“穆伯”至“不帷”。
  ○正义曰:知穆伯是季悼子之子公甫靖者,《世本》文。知敬姜是文伯歜之母者,下文云:“文伯之丧,敬姜昼夜哭。”又《国语》云“敬姜自绩,文伯谏之”是也。“朝夕哭,不帷”,是《杂记》文,以孝子思念其亲,故朝夕哭时,乃褰彻其帷也。今敬姜之哭穆伯,以辟嫌之故,遂朝夕哭,不复彻帷,故下文云:“穆伯之丧,敬姜昼哭。”与此同也。案《春秋》文十五年公孙敖之丧,“声已不视,帷堂而哭”。公孙敖亦是穆伯,此不云声已之哭穆伯始者,声已是帷堂,非帷殡也。声已哭在堂下,怨恨穆伯,不欲见其堂,故帷堂。敬姜哭於堂上,远嫌不欲见夫之殡,故帷殡。案张逸答陈铿云:“敬姜早寡昼哭,以辟嫌帷殡,或亦辟嫌,表夫之远色也。”
  丧礼,哀戚之至也。节哀,顺变也。君子念始之者也。始犹生也。念父母生已,不欲伤其性。
  [疏]“丧礼”至“者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记人总论孝子遭丧,所为哭踊、复魄、饭含、重主、殡葬、反哭之事,各依文解之。
  ○“丧礼,哀戚之至也”者,言人或有祸灾,虽或悲哀,未是哀之至极。唯居父母丧礼,是哀戚之至极也。既为至极,若无节文,恐其伤性,故辟踊有节筭,裁节其哀也。故下文:“辟踊,哀之至,有筭,为之节文也。”所以节哀者,欲顺孝子悲哀,使之渐变也。故下文云:“愠,哀之变也。”所以必此顺变者,君子思念父母之生已,恐其伤性,故顺变也。
  复,尽爱之道也,有祷祠之心焉。复谓招魂,且分祷五祀,庶几其精气之反。
  ○祷,丁老反,一音丁报反。祠音词。望反诸幽,求诸鬼神之道也。鬼神处幽暗,望其从鬼神所来。北面,求诸幽之义也。乡其所从来也。《礼》复者升屋北面。乡本又作向,同,许亮反。
  [疏]“复尽”至“义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始死招魂复魄者,尽此孝子爱亲之道也。非直招魂,又分祷五祀,冀精气之复反,故云“有祷祠之心焉”。言招魂之时,於平生馆舍求魂欲反,又於五祀祷请求之,复与五祀,总是祈祷,故云“祷祀之心焉”,以总结之。又解复魄之时,冀望魂神於幽处而来,所以望诸幽者,求诸鬼神之道也。言鬼神处在幽暗,故望幽以求之。又解望幽所在,北方是幽暗,复者北面,求鬼神之义。
  ○注“复谓”至“之反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招魂”者,是六国以来之言,故《楚辞》有《招魂》之篇,《礼》则云:“复,冀精气反复於身形。”“分祷五祀”者,《既夕礼》文。直言乃行祷者,谓非直招魂,兼有分祷,俱是求神之义。言分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