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正义曰:知“先行饮酒礼”者,按《仪礼 乡射》先行饮酒之礼,此射矍相之圃谓宾射,故郑注“乡侯二正”,是用宾射之正。又《乡大夫职》云:“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。”郑引此“孔子射於矍相”之事,故知与此《乡射》同也。云“贲读为偾”者,若《春秋》“郑伯之车偾於济”,《说文》云“偾,僵也”,是偾为覆败也。云“与,犹奇也”者,谓他人无后,既有人后之,相为合配。
今已更往后之,是配合之外,更有奇只,故云“后人者,一人而已。既有为者,而往奇之”。
○注“之发”至“位也”。
○正义曰:按经下云“公罔裘”,上云“之裘”,故知“之”是发声也,即“裘”为名矣。云“射毕又使此二人举觯者,古者於旅也语”者,郑释其“公罔之裘、序点扬觯而语”之事。“古者於旅也语”者,《乡射记》文。郑注云:“礼成乐备,乃可以言语先王礼乐之道也。”云“耆、耋,皆老也”者,按《曲礼》云:“六十曰耆。”服虔注僖九年传云:“七十曰耋。”大略言之,七十、八十,谓年馀七十也。又《毛诗传》云:“八十曰耋。
”大略言之,七十、八十皆谓之“耋”也。云“者不,言有行不,可以在此宾位”者,谓射毕旅酬之时,众宾之位矣。
射之为言者绎也,或曰舍也。绎者,各绎己之志也。故心平体正,持弓矢审固,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。故曰:“为人父者以为父鹄,为人子者以为子鹄,为人君者以为君鹄,为人臣者以为臣鹄。”故射者,各射己之鹄。故天子之大射,谓之射侯。射侯者,射为诸侯也。射中则得为诸侯,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。大射,将祭,择士之射也。以为某鹄者,将射,还视侯中之时,意曰此鹄乃为某之鹄,吾中之则成人,不中之则不成人也。
得为诸侯,谓有庆也。不得为诸侯,谓有让也。
○绎音亦,徐音释。舍如字,旧音舍。中,丁仲反,下及注皆同。鹄,古毒反,徐如字,注同。射,食亦反,下“射天地四方”同。
[疏]“射之”至“诸侯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经释称射之名及鹄之与侯之文。
○“射之为言绎也”者,此记者训释射之名,射者,是绎也。绎,陈也。言陈己之志。
○“或曰舍也”者,是记者又解射名,故云“射者舍也。舍,中也。谓心平体正,“持弓矢审固”,则能中也。“绎者,各绎己之志也”者,言君臣、父子,各舒陈己之志意,则下云“为人父者以为父鹄”是也。
○“持弓矢审固,则射中矣”者,此覆说释上“或曰舍也”。舍,中也。
○“为人父者以为父鹄”者,凡射者大射则皮侯,宾射则正侯,燕射则兽侯。唯大射有鹄,此据《大射》而知。然鹄则上下俱同,无复君臣、父子之别。而言“以为父鹄”者,谓升射之时,既身为人父,则念之云,所射之鹄,是为人父之鹄,中则任为人父,不中则不任为人父,故“为人之父者以为父鹄”。以下放此。
○“故射者各射己之鹄”者,谓众射之人,虽共射一鹄,各射己之所主之鹄也。
○“故天子之大射,谓之射侯”者,言天子所射之物,“谓之射侯”。言射之中,能服诸侯也。举大射言之,其实宾射、燕射皆谓之“射侯”也。
○“射中则得为诸侯”者,谓数有庆赐,堪得久为诸侯也。
○“射不中,则不得为诸侯”者,数被责让,不堪久为诸侯也。非为射中封为诸侯,不中不得为诸侯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