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正义曰:郑意以三年之丧何以有降至於期者,故云为人后者为本生之父母、及父在为母期,事故抑屈,应降至九月十月,何以必至於期?以其本至亲,不可降期以下,故虽降屈,犹至於期。今检寻经意,父母本意三年,何以至期者,但问其一期应除之义,故答曰“至亲以期断”。是明一期可除之节。故《礼》:期而练,男子除绖,妇人除带。下文云加降故至三年,是经意不据为人后及父在为母期。
郑之此释,恐未尽经意,但既袒郑学,今因而释之。
然则何以三年也?言法此变易,可以期,何以乃三年为?曰:加隆焉尔也。焉使倍之,故再期也。言於父母加隆其恩,使倍期也。下焉犹然。
○“加隆焉尔”,一本作“加隆为尔焉”,徐如字,一音於虔反,焉犹然也,一云发声也,注及下同。倍,步罪反,注同。
[疏]“然则”至“期也”。
○正义曰:此一节释因期及三年之义,故设问云:“然则何以三年也?”“曰加隆焉尔也”,本实应期,但子加恩隆重,故三年。“焉尔也”,语助之辞也。
○“然使倍之,故再期也”者,焉犹然也。子既加隆於父母,故然使倍之。然,犹如是。倍之,言倍一期,故至再期也。
由九月以下,何也?曰:焉使弗及也。言使其恩不若父母。故三年以为隆,緦、小功以为杀,期、九月以为间。上取象於天,下取法於地,中取则於人,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。取象於天地,谓法其变易也。自三年以至緦,皆岁时之数也。言既象天地,又足以尽人聚居纯厚之恩也。
○杀,色界反,徐所例反。故三年之丧,人道之至文者也。夫是之谓至隆。言三年之丧,丧礼之最盛也。是百王之所同,古今之所壹也。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。不知其所由来,喻此三年之丧,前世行之久矣。孔子曰:“子生三年,然后免於父母之怀。”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达丧也。达,谓自天子至於庶人。
[疏]“由九”至“尽矣”。
○正义曰:上节既称“期断”,何故有九月以下,故此经释之。
○“由九月以下,何也”者,由,从也。记者既称“期断”,假设问之,何故有从九月以下。
○“曰:焉使弗及也”者,焉亦然也。然使恩隆不及於期也,则五月不及九月,三月不及五月,转相不及也。
○“故三年以为隆”者,谓恩爱隆重。
○“緦、小功以为杀”者,谓情理杀薄。
○“期、九月以为间”者,是隆杀之间也。
○“上取象於天,下取法於地”者,天地之气,三年一闰,是三年者取象於一闰。天地一期物终,是一期者取象於一周。九月者,以象阳之数,又象三时而物成也。五月,以象於五行。三月者,取象天地一时而气变。言五服之节,皆取法於天也。
○“中取则於人”者,则,法也。天地之中取则於人,若“子生三年,然后免於父母之怀”,故服三年。人之一岁,情意变改,故服一期。九月、五月、三月之属,亦逐人情而减杀,是中则於人。
○“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”者,既取法天地与人,三才并备,故能调和群众聚居,和谐专壹,义理尽备矣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