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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-礼记正义-汉-郑玄-第101页

浪反,凡度广狭曰广,他皆放此。幅,方木反。
  [疏]“孔子”至“夏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孔子之丧,送葬用茸荃之礼,各依文解之。
  ○注“公西”至“子华”。
  ○正义曰:案《仲尼弟子传》云:“公西赤,字子华,少孔子四十二岁。”郑云:“鲁人也。”
  ○“饰棺”至“夏也”。
  ○孔子之丧,公西赤以饰棺荣夫子,故为盛礼,备茸荃之法,以章明志识焉。於是以素为褚,褚外加墙,车边置翣,恐柩车倾亏,而以绳左右维持之,此皆周之法也。其送葬乘车所建旌旗,刻缯为崇牙之饰,此则殷法。又韬盛旌旗之竿以素锦,於杠首设长寻之旐,此则夏礼也。既尊崇夫子,故兼用三代之饰也。
  ○注“墙柳”至“摄与”。
  ○正义曰:“墙之障柩,犹垣墙障家”,故谓障柩之物为墙。障柩之物,即柳也。外旁惟荒,中央材木,总而言之,皆谓之为柳也。《缝人》注云:“柳,聚也。诸饰所聚。”前文注云“墙,柳”者,以经直云“周人墙置翣”,文无所对,故注直云“墙,柳也”。此文为下对“设披”、“设崇”、“设旐”之事,皆委曲备言,故亦委曲解之,故注云“墙,柳衣”也,其实墙则柳也。《杂记》丧从外来,虽非葬节,以裳帷障棺,亦与垣墙相似,故郑注“不毁墙”之下云:“墙,裳帷也。”皆望经为义,故三注不同。云“翣,以布衣木”者,郑注《丧大记》云:“汉礼,翣以木为筐,广三尺,高二尺四寸,方两角高,衣以白布,画云气,柄长五尺。”云“如摄与”者,摄与,汉时之扇。与,疑辞。郑恐人不识翣体,故云如今摄与。
  ○注“披柩”至“绸杠”。
  ○正义曰:案《丧大记》国君熏披六,郑云:“设之於旁,所以备倾亏也。故此云“披,柩行夹引棺者”。云“崇牙,旌旗饰也”者,对下“绸练设旐”,故为旌旗饰也。谓旌旗之旁,刻缯为崇牙。殷必以崇牙为饰者,殷汤以武受命,恒以牙为饰。云“此旌葬乘车所建也”者,案《既夕礼》陈车门内右北面,乘车载旃,“道车载朝服,瑽车载蓑笠”,故知此旌乘车所建也。凡送葬之旌,经文不具。案《既夕》士礼而有二旌,一是铭旌,是初死书名於上,则《士丧礼》“为铭各以其物,书名於末曰,某氏某之柩,置於西阶上”。葬则在柩车之前,至壙与茵,同入於壙也。二是乘车之旌,则《既夕礼》乘车载旃,亦在柩之前。至壙,柩既入壙,乃敛乘车所载之旌,载於柩车而还,故郑注《既夕礼》云:“柩车至壙,祝脱载除饰,乃敛乘车、道车、槁车之服,载之而还,不空以归。送形而往,迎精而反。”此是士之二旌也,其大夫诸侯则无文,其天子亦有铭旌,与士礼同。故《司常》云:“大丧共铭旌。”郑注云:“王则大常也。”《士丧礼》曰,为铭各以其物,初死亦置於西阶,将葬移置於茵,从遣车之后,亦入於壙也,是其一旌也。《司常》又云:“建廞车之旌。”廞,谓兴作之则,明器之车也,其旌则明器之旌。止则陈建於遣车之上,行则执之以从。遣车至壙,从明器而纳之壙中,此二旌也。案士礼既有乘车载旃,摄,孤卿之旃,则天子亦当有乘车载大常,谓以金路载之至壙,载之而归,但礼文不具耳,此其三旌也。然则天子三旌也,士以礼无遣车,故无廞车之旌,但二旌耳。诸侯及大夫无文。熊氏以为大夫以上有遣车,即有廞旌,并有三旌也。云“旌之旒,缁布广充幅,长寻曰旐”者,《尔雅 释天》文。引之者,证经中“设旐,夏也”。案郑注《明堂位》云:“有虞氏当言緌,夏后氏当言旂。”以此差之,古代尚质,有虞氏但注旄竿首,未有缯帛,故云緌也。夏后渐文,故有素锦绸杠,又垂八尺之旐,故夏云旂也。旂是大古名,非交龙之旂。周则文物大备,旂有九等,垂之以縿,系之以旃,又有交龙之旂,龟蛇之旐,与夏不同。夏虽八尺之旐,更无馀饰。又引《尔雅》“素锦绸杠”者,亦《尔雅 释天》文引之者,证经文“绸练”,练则素锦,用以为绸杠也。
  子张之丧,公明仪为志焉。志亦谓章识。褚幕丹质,以丹布幕为褚,葬覆棺,不墙不翣。
  ○褚,张吕反。幕音莫,褚幕,覆棺者。蚁结于四隅,怀嬉之四角,其文如蚁行往来相交错,蚁,蚍蜉也。殷之蚁结,似今蛇文画。
  ○蚁,鱼绮反,又作蛾。妣,避尸反,徐扶夷反。蜉音浮。殷士也。学於孔子,傚殷礼。
  [疏]“子张”至“士也”。
  ○正义曰:此一节论孔子弟子送葬车饰学孔子行殷礼之事,各随文解之。
  ○“子张之丧,公明仪为志焉”。公明仪是其弟子,亦如公西赤为章识焉。此公明仪又为曾子弟子,故《祭义》云“公明仪问於曾子曰:‘夫子可以为孝乎’”是也。
  ○“褚幕丹质”者,褚谓覆棺之物,若大夫以上,其形似幄,士则无褚。今公明仪尊敬其师,故特为褚,不得为幄,但似幕形,故云“褚幕”,以丹质之布而为之也。
  ○“蚁结”者,蚁,蚍蜉也。又於褚之四角画蚍蜉之形,交结往来,故云“蚁结於四隅”。所以不墙不翣者,用殷礼也。所以画蚁者,殷礼士葬之饰也。棺盖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