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之丧,既虞卒哭,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。期而小祥,食菜果。又期而大祥,有醯酱。中月而禫,禫而饮醴酒。始饮酒者先饮醴酒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。
父母之丧,居倚庐,寝苫枕块,不说绖带。齐衰之丧,居垩室,芐翦不纳。大功之丧,寝有席。小功缌麻,床可也。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。
父母之丧,既虞卒哭,柱楣翦屏,芐翦不纳。期而小祥,居垩室,寝有席。又期而大祥,居复寝。中月而禫,禫而床。
斩衰三升,齐衰四升,五升,六升,大功七升,八升,九升,小功十升,十一升,十二升,缌麻十五升去其半。有事其缕,无事其布,曰缌。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。
斩衰三升,既虞卒哭,受以成布六升,冠七升,为母疏衰四升,受以成布七升,冠八升,去麻服葛,葛带三重。期而小祥,练冠縓缘,要绖不除,男子除乎首,妇人除乎带。男子何为除乎首也,妇人何为除乎带也?男子重首,妇人重带,除服者先重者,易服者易轻者。又期而大祥,素缟麻衣。中月而禫,禫而纤,无所不佩。
易服者,何为易轻者也?斩衰之丧,既虞卒哭。遭齐哀之丧,轻者包,重者特。既练,遭大功之丧,麻葛重。
齐衰之丧,既虞卒哭,遭大功之丧,麻葛兼服之。
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,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,大功之葛与小功之麻同,小功之葛与缌之麻同。麻同则兼服之,兼服之服重者,则易轻者也。
《礼记三年问》
三年之丧,何也?曰:称情而立文,因以饰群,别亲疏贵贱之节,而弗可损益也。故曰:无易之道也。创钜者其日久,痛甚者其愈迟。三年者,称情而立文,所以为至痛极也。斩衰,苴杖,居倚庐,食粥,寝苫,枕块,所以为至痛饰也。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,哀痛未尽,思慕未忘,然而服以是断之者,岂不送死有已、复生有节也哉?
凡生天地之间者,有血气之属必有知,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。今是大鸟兽,则失丧其群匹,越月踰时焉,则必反巡。过其故乡,翔回焉,鸣号焉,蹢躅焉,踟蹰焉,然后乃能去之。小者至于燕雀,犹有啁焦之顷焉,然后乃能去之。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,故人于其亲也,至死不穷。
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?则彼朝死而夕忘之,然而从之,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,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?
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?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,若驷之过隙,然而遂之,则是无穷也。
故先王焉,为之立中制节,壹使足以成文理,则释之矣。
然则何以至期也?曰:至亲以期断。是何也?曰:天地则已易矣,四时则已变矣,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,以是象之也。
然则何以三年也?曰:加隆焉尔也。焉使倍之,故再期也。
由九月以下,何也?曰:焉使弗及也,故三年以为隆,缌小功以为杀,期九月以为间。上取象于天,下取法于地,中取则于人。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!故三年之丧,人道之至文者也,夫是之谓至隆。是百王之所同,古今之所壹也,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。孔子曰:“子生三年,然后免于父母之怀。”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达丧也。
《礼记深衣》
古者深衣,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。短毋见肤,长毋被土,续衽钩边,要缝半下,袼之高下,可以运肘。袂之长短,反诎之及肘。带,下毋厌髀,上毋厌胁,当无骨者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