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曰:此云“祭祀”者,谓天地、社稷及宗庙之等,皆共鉴。云“宾客,共冰”者,谓诸侯来朝,王礼之以飧及饔饩,直共冰以往,无鉴也。
○注“不以”至“膳羞”
○释曰:冰若有鉴,则冰不销释,食得停久,故郑云不以鉴往,嫌使停膳羞。
大丧,共夷冰。(夷之言尸也。实冰于夷中,置之尸床之下,所以寒尸。尸之曰夷,床曰夷床,衾曰夷衾,移尸曰夷于堂,皆依尸而为言也。《汉礼器制度》大广八尺,长丈二尺,深三尺,漆赤中。
○释云:广八尺,长丈二,深三尺:凡度长短曰长,直亮反。度浅深曰深,尸鸩反。度广狭曰广,光旷反。度高下曰高,古到反。相承用此,音或皆依字读,後放此。漆赤中,用朱漆其中。)
[疏]“大丧共夷冰”
○释曰:亦谓三月已後遭大丧,则共夷及冰,举王丧共,后、世子及三夫人已下小丧亦共之。但王及后有夷,自外当与诸侯已下同大等。其世妇已上有冰,则与大夫同。女御与士同,无冰,见赐乃有也。
○注“夷之”至“赤中”
○释曰:《丧大记》云:“君设大造冰焉,大夫设夷造冰焉,士并瓦盘,无冰。”下又云“设床衤笫,有枕。含一床,袭一床”。是实冰置尸床之下,以寒尸也。云“床曰夷床”者,《仪礼 既夕礼》文。云“夷衾”者,《丧大记》云“自小敛已後用夷衾”是也。云“移尸曰夷於堂”者,亦《丧大记》云“既小敛,男女奉尸夷于堂”。是皆依尸而为言也。
云“汉礼器制度”云云者,叔孙通前汉时作汉礼器制度,多得古之周制,故郑君依而用之也。依《制度》云“天子大,广八尺,长丈二尺,深三尺,漆赤中”,此经虽云夷,无形制,故依焉。若然,此周谓之夷,汉谓之大,是别大异名。案《丧大记》君设大盘者,彼诸侯,不敢与天子同名夷盘,故名大盘。彼大夫云夷盘者,卑不嫌得与天子同名,其制则小也。
夏颁冰,掌事。(暑气盛,王以冰颁赐,则主为之。《春秋传》曰:“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,西陆朝觌而出之。”
○觌,直历反。)
[疏]“夏颁冰掌事”
○释曰:“夏颁冰”者,据颁赐群臣言。“掌事”者,谓主此赐冰多少,合得不合得之事。
○注“暑气盛,王以冰颁赐,则主为之。《春秋传》曰:‘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,西陆朝觌而出之。’”
○释曰:谓二月之时,蝇虫已生,公始用之。四月已後,暑气渐盛,则赐及群下。云“《春秋传》曰”者,《左氏》昭四年正月,大雨雹,季武子问于申丰曰:“雹可御乎?”对曰:“圣人在上,无雹。虽有,不为灾。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,西陆朝觌而出之。其藏之也,深山穷谷,固阴Ё寒,於是乎取之。其出之也,朝之禄位,宾、食、丧、祭,於是乎用之。其藏之也,黑牡、黍,以享司寒。其出之也,桃弧、棘矢,以除其灾。其出入也时。
食肉之禄,冰皆与焉。大夫命妇丧浴用冰。祭寒而藏之,献羔而启之,公始用之,火出而毕赋。”服氏云:“火出,於夏为三月,於商为四月,於周为五月。”“自命夫命妇,至於老疾,无不受冰。”《尔雅》云:“北陆,虚也。”服氏云:“陆,道也。北陆言在,谓十二月日在危一度。西陆朝觌不言在,则不在昴,谓二月在娄四度,谓春分时,奎娄晨见东方而出冰,是公始用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