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曰:此车人既为车,因使为耒之田器也。<广此>者,耒之面。但耒状若今之曲欠柄也。面长尺有一寸。云“中直”者,谓手执处为句,故谓<广此>上句下为中直者三尺有三寸也。“句”者,谓人手执之处,二尺有二寸也。
○注“郑司”至“接耜”
○释曰:先郑云“<广此>读为其颡有疵之疵”者,俗人谓颡额之上有疵病,故从之也。云“谓耒下岐”者,古法,耒下惟一金,不岐头。先郑云“耒下岐”,据汉法而言。其实古者耜不岐头,是以後郑上注亦云“今之耜岐头”,明古者耜无岐头也。“玄谓疵读为棘刺之刺”者,以其入地,故读从刺也。云“刺,耒下前曲接耜”者,耜,谓耒头金,故云下前曲接耜者也。
自其<广此>,缘其外,以至於首,以弦其内,六尺有六寸与步相中也。(缘外六尺有六寸,内弦六尺,应一步之尺数。耕者以田器为度宜。耜异材,不在数中。
○缘,如字,沈悦战反。中,如字,又丁仲反。应,应对之应。)
[疏]“自其”至“中也”
○释曰:云“自其<广此>,缘其外,以至於首”者,据<广此>下至手执句者,逐曲量之。云“以弦其内”者,据<广此>面至句,下望直量之,故云“以弦其内”,内,谓上下两曲之内。云“六尺有六寸与步相中也”者,言逐曲之外,有六尺六寸,今弦其内,与步相中。中,应也,谓正与步相应。应一步之尺数。云“耕者以田器为度宜”者,在野度以步,以人步或大或小,恐其不平,故以六尺之耒以代步,以量地也。
云“耜异材不在数中”者,未知耜金广狭,要耒自长六尺,不通耜,若量地时,脱去耜而用之也。
坚地欲直<广此>,柔地欲句<广此>。直<广此>则利推,句<广此>则利发。倨句磬折,谓之中地。(中地之耒,其<广此>与直者如磬折,则调矣。调则弦六尺。
○推,如字,李汤雷反。)
[疏]“坚地”至“中地”
○释曰:此“直<广此>”及“句<广此>”皆不六尺之度,惟中地之耒合磬折者,乃六尺之度。故郑云“中地之耒,其<广此>与直者如磬折,则调矣”。调者,谓弦六尺,则馀句直者不合六尺可知也。
车人为车,柯长三尺,博三寸,厚一寸有半,五分其长,以其一为之首。(首六寸,谓今刚关头斧,柯其柄也。郑司农云:“柯长三尺,谓斧柯,因以为度。”)
[疏]“车人”至“之首”
○释曰:此车人谓造车之事。凡造作皆用斧,因以量物,故先论斧柄长短及刃之大小也。
○注“首六”至“为度”
○释曰:云“谓今刚关头斧”者,汉时斧近刃,皆以刚铁为之,又以柄关孔,即今亦然,故举汉法为说也。
毂长半柯,其围一柯有半。(大车毂径尺五寸。)
[疏]注“大车”至“五寸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