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疏]注“版中”至“有腹”
○释曰:先郑以经论鼓木一判,更不言版数多少,而知得有腹者,以版两端广六寸,中广一尺,自然有腹可知。
穹者三之一,(郑司农云:“穹读为‘志无空邪’之空。谓鼓木腹穹隆者居鼓三之一也。“玄谓穹读如‘穹苍’之穹。穹隆者居鼓面三分之一,则其鼓四尺者,版穹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。倍之为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,加鼓四尺,穹之径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二也。此鼓合二十版。
○邪,似嗟反。)
[疏]注“郑司”至“十版”
○释曰:先郑云:“穹读为志无空邪之空”者,无所指斥,故後郑读从“穹苍”之穹也。先郑云“穹隆者居鼓三之一也”者,言犹未足,故後郑增成。“玄谓穹读如穹苍之穹”者,谓从《诗》云“以念穹苍”者也。云“穹隆者”,下至“合二十版”,此郑所言,皆从二十版计之,乃得面四尺及穹之尺数。经既不言版数,知二十版者,此以上下相约可知。何者?
此鼓言版之宽狭,不言面之尺数,下经二鼓皆言鼓四尺,不言版之宽狭,明皆有鼓四尺乃鼓版之广狭也。若然,下二鼓皆云鼓四尺,明此鼓亦四尺,据面而言。若然,鼓木两头广六寸,面有四尺,二十版,二六十二,长丈二尺,围三径一,是一丈二尺得面径四尺矣。以此面四尺穹隆加三之一,三尺加一尺,其一尺者居九寸,加三寸,其一寸者为三分,取一分,并之得一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。
此据一厢而言,倍之为二尺六寸三分寸之二,乃加鼓面四尺,总为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二也。
上三正。(郑司农云:“谓两头一平,中央一平也。”玄谓三读当为参。正,直也。参直者,穹上一直,两端又直,各居二尺二寸,不弧曲也。此鼓两面,以六鼓差之,贾侍中云“晋鼓大而短”,近晋鼓也。以晋鼓鼓金奏。
○三,音参,七南反。近,附近之近。)
[疏]注“郑司”至“金奏”
○释曰:先郑据经云“三正”解之,亦得合义,但不定尺寸之数,虽言三平,恐平中有长短,故後郑增成之。云“三当读为参。正,直也。参直者,穹上一直,两端又直,各居二尺二寸”,是三处尺数等,是为参直也。云“不弧曲也”者,下皋鼓倨句磬折,即弧曲不参直,故引证此为与彼异也。云“此鼓两面”者,下经二鼓言四尺之面,此经不言四尺之面,故言之,对发祭祀三鼓四面已下。
云“以六鼓差之”者,鼓人雷鼓祀天,灵鼓祭地,路鼓享鬼。下二鼓。据《鼓人》“贲鼓鼓军事,皋鼓鼓役事”,惟此鼓经不言其名,五鼓已配讫,惟有晋鼓当此鼓可知,故引贾侍中云“晋鼓大而短,近晋鼓也”。此後郑所解也。云“晋鼓鼓金奏”者,《鼓人》文也。
鼓长八尺,鼓四尺,中围加三之一,谓之{卉鼓}鼓。(中围加三之一者,加於面之围以三分之一也。面四尺,其围十二尺,加以三分一,四尺,则中围十六尺,径五尺三寸三分寸之一也。今亦合二十版,则版穹六寸三分寸之二耳。大鼓谓之{卉鼓}。以{卉鼓}鼓鼓军事。郑司农云:“鼓四尺,谓革所蒙者广四尺。”
○贲,扶云反,本或作贲攵,又作{卉鼓},皆同。)
[疏]注“中围”至“四尺”
○释曰:云“鼓四尺{卉鼓}者,谓鼓面也。云“中围加三之一{卉鼓}者,谓将中央围加於面之围三分之一也。云“面四尺,其围十二尺,加以三分一,四尺”者,添四面围丈二尺为十六尺,然後径之,十五尺径五尺;馀一尺,取九寸,径三寸,取馀一寸者破为三分,得一分。总径五尺三寸三分寸一。此言中围加三之一,与上穹三之一者异。彼林一相之穹,加面三之一,故两相加二尺六寸三分寸二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