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古出金赎罪,皆据铜为金。若用黄金百钅爰,乃至大辟千钅爰,无济之理。
旅于上帝,则共其金版,飨诸侯亦如之。(钅并金谓之版,此版所施未闻。
○版,音板。钅并,必领反。)
[疏]注“钅并金”至“未闻”
○释曰:旅上帝,谓祭五天帝於四郊及明堂。飨诸侯,谓若《大行人》上公三飨、侯伯再飨、子男一飨之等。此旅上帝及飨,二者皆设金版,郑云“所施未闻也”。
凡国有大故而用金石,则掌其令。(主其取之令也。用金石者,作枪雷椎椁之属。
○枪,七羊反。雷,刘音诔,沈云当为,郎对反。椎,直追反。椁,宅耕反,本又作桴,刘云皆如字,刘亦误。)
[疏]“凡国”至“其令”
○释曰:用金石而云“大故”,止谓寇戎,为御捍之器有用金石者也。
○注“主其”至“之属”
○释曰:职金主受金,则所出之处故主其取金之令。云“金石者,作枪雷椎椁之属”者,皆谓守城御捍之具。
司厉掌盗贼之任器、货贿,辨其物,皆有数量,贾而曷之,入于司兵。(郑司农云:“任器、货贿,谓盗贼所用伤人兵器及所盗财物也。入于司兵,若今时伤杀人所用兵器,盗贼赃,加责没入县官。”
○贾,音嫁。)
[疏]注“郑司”至“县官”
○释曰:云“入於司兵”者,其任器多是金刃,所盗财货虽非金刃,以其贼物,亦入司兵,给治兵刃之用,故并入司兵也。先郑云“若今时伤杀人所用兵器,盗贼赃,加责没入县官”者,其加责者,即今时倍赃者也。
其奴,男子入于罪隶,女子入于。(郑司农云:“谓坐为盗贼而为奴者,输於罪隶、舂人、人之官也。由是观之,今之为奴婢,古之罪人也。故《书》曰‘予则奴戮汝’,《论语》曰‘箕子为之奴’,罪隶之奴也。故《春秋传》曰:‘裴豹,隶也,著於丹书,请焚丹书,我杀督戎。’耻为奴,欲焚其籍也。”玄谓奴从坐而没入县官者,男女同名。
○,古老反。坐,才卧反,下同。女,音汝。)
[疏]“其奴”至“舂”
○释曰:云“男子入於罪隶”者,则《司隶职》中国之隶谓之罪隶百二十人者是也。云“女子入于舂”者,《地官》舂人、人是也。
○注“郑司”至“同名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