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疏]“壹其度量”
○释曰:此云“壹”,即上“同”也。郑云“不得有大小”者,按《律历志》,以子黍中者九十黍,黄锺之长千二百黍,其实一,合为合,十合为升,十升为斗,十斗为斛,百黍为铢,二十四铢为两,十六两为斤,三十斤为钧,四钧为石。一黍为一分,十分为寸,十寸为尺,十尺为丈,十丈为引。是五度五量皆有大小也。
除其怨恶,(怨恶,邦国相侵虐。)
[疏]注“怨恶”至“侵虐”
○释曰:合方氏欲使人和合,故除其邦国相怨恶,即相侵伐及相虐杀之等也。
同其好善。(所好所善,谓风俗所高尚。
○好,呼报反,注及下同。高,如字,刘古到反。)
[疏]注“所好”至“高尚”
○释曰:按《孝经》“乐以移风易俗”,既风俗既风俗别言,则风、俗异矣。风,谓政教所施,故曰上以风化下,又云“风以动之”,是也。俗,谓民所承袭,故曰“君子行礼,不求变俗”,是也。风所高,解好;俗所尚,解善也。
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,(道犹言也,为王说之。四方,诸侯也。上下,君臣也。
○为,于伪反,下同。)
[疏]“训方”至“之志”
○释曰:训方氏训四方美恶而向王言之,以其政事及君臣上下皆有善恶。
诵四方之传道。(传道,世世所传说往古之事也。为王诵之,若今论圣德尧舜之道矣。故书“传”为“傅”,杜子春云:“傅当作传,书亦或为传。”
○传,直专反。注同。)
[疏]“诵四方之传道”
○释曰:上所云政事及上下之志,知则向王道,未必诵之。此文,古昔之善道,恒诵之在口,王问则为王诵之。以其善道可传,故须诵之。
正岁,则布而训四方,(布告以教天下,使知世所善恶。)
[疏]注“布告”至“善恶”
○释曰:正岁,谓夏之建寅正月,则布告前所道所诵之事,教天下,使知世所善恶也。
而观新物。(四时於新物出则观之,以知民志所好恶。志淫行辟,则当以政教化正之。
○恶,乌路反。行辟,下孟反,下匹亦反。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