戎仆掌驭戎车。(戎车,革路也。师出,王乘以自将。
○将,子匠反。)
[疏]注“戎车”至“自将”
○释曰:此云戎车,《巾车》云:“革路建太白以即戎。”车革路也。
掌王ヘ车之政,正其服。(ヘ,副也。服谓众乘戎车者之衣服。
○ヘ,七内反,刘仓爱反。)
[疏]注“ヘ副”至“衣服”
○释曰:郑注《坊记》云:“仆右恒朝服。”据非在军时。若在军,则服韦弁服。众乘戎车者之衣服,谓此服也。言丘乘戎车者之服,则副车十二乘及广阙革轻之ヘ皆是也。
犯,如玉路之仪。凡巡守及兵车之会,亦如之。(如在军。)
[疏]注“如在军”
○释曰:云“如在军”者,谓如其犯。巡狩及兵车会,亦乘革路,若乘车之会即乘金路也。
掌凡戎车之仪。(凡戎车,众之兵车也。《书序》曰:“武王戎车三百两。”)
[疏]注“以待宾客”
○释曰:云“凡”语广,故知众兵车即三百两也。按武王伐纣时,王自巡六师,则有六军千乘,及诸戎狄,三分二诸侯,其车多矣。只有三百两者,据陈与纣战者而言。
齐仆掌驭金路以宾。(以待宾客。
○宾,如字,刘万刃反。)
[疏]注“凡戎”至“百两”
○释曰:此经与下为目,所待宾客,即下文是也。
朝、觐、宗、遇、飨、食皆乘金路,其法仪各以其等,为车送逆之节。(节,谓王乘车迎宾客及送相去远近之数。上公九十步,侯伯七十步,子男五十步。《司仪职》曰“车逆拜辱”,又曰“及出车送”。
○乘车,如字。)
[疏]注“节谓”至“车送”
○释曰:受享於庙则迎之。《大行人》云:“上公九十步,介九人,摈者五人,庙中将币,三享。”郑注云:“朝先享,不言朝,朝正礼,不嫌有等。”是春夏受贽於朝,无迎法,受享则有之。秋冬一受之於庙,亦无迎法,故《郊特牲》云“觐礼,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”,是受贽受享皆无迎法。今言“朝觐宗遇飨食皆乘金路”者,谓因此朝觐宗遇而与诸侯行飨食在庙,即有乘金路迎宾客之法也。云“上公九十步”已下,《大行人》文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