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蕃,音燔,注同。鹅,五何反。鹜,音木。)
[疏]注“阜犹”至“之属”
○释曰:云“鸟之可养使盛大蕃息者,谓鹅鹜之属者,鹜即今之鸭,民间所畜,故云焉。
祭祀,共卵鸟,(其卵可荐之鸟。
○卵,刘本作,音卵。)
[疏]注“其卵可荐之鸟”
○释曰:还谓上经鹅鸭之属,其鸡亦在焉。
岁时贡鸟物,(雁之属,以四时来。)
[疏]注“雁”至“时来”
○释曰:不言鹅鹜鸡者,所畜非贡物,故以野鸟为贡者也。
共膳献之鸟。(雉及鹑β之属。
○鹑,音纯。β,音如。)
[疏]注“雉及鹑β之属”
○释曰:此言堪膳而献者惟有此等,是以《内则》及《公食大夫》上大夫二十豆,有雉兔鹑β。云“之属”者,更有馀鸟也。
●卷三十一
司士掌群臣之版,以治其政令,岁登下其损益之数,辨其年岁与其贵贱,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,卿大夫士庶子之数,(损益,谓用功过黜陟者。县鄙,乡遂之属。故书“版”为“班”,郑司农云:“班,书或为版。版,名籍。”
○版,音板。)
[疏]“司士”至“之数”
○释曰:云“掌群臣之版”者,谓畿内朝廷及乡遂都鄙群臣名籍。云“以治其政令”者,即损益之数,辨其年岁贵贱之等是也。云“岁登下其损益之数”者,三年黜陟者是也。云“辨其年岁”者,知群臣在任及年齿多少也。云“与其贵贱”者,大夫已上贵士已下贱也。云“周知邦国都家”者,邦国谓周之千七百七十三国也。都家,谓天子畿内三等采地,大都、小都、家邑是也。先邦国後都家者,尊诸侯故也。
亦如《大宰》云“布治于邦国都鄙”,亦先邦国也。县鄙者,谓去王国百里外六遂之中也。不言六乡者,举远以包近。云“卿大夫士”者,即谓朝廷及邦国都家县鄙之臣。数,总言之也。云“士庶子”者,亦如《宫伯》,卿大夫之子,谓子、庶子其支庶宿卫王宫者也。云“之数”者,邦国已下总结之也。
○注“损益”至“名籍”
○释曰:云“损益谓用功过黜陟”者,即三年大比,以功过黜陟者也。云“县鄙乡遂之属”者,县鄙属遂,故云之属。其中兼乡中之州党,故乡遂并言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