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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*导航地图-第468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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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○释曰:“大会同”者,王与诸侯时见曰会,殷见曰同,或在畿内,或在畿外,亦告庙而行。云“造”者,以其非时而祭,造次之意,即上文“造于祖”,一也。云“反行,舍奠”者,《曲礼》云:“出必告,反必面。”据生时人子出入之法。今王出行时,造于庙,将迁庙主行,反行,还祭七庙,非时而祭曰奠。
○注“用事”至“如之”
  ○释曰:言“用事亦用祭事告行也”者,言亦如上经大师用祭事告行。引《玉人职》者,按《玉人职》:“大璋中璋九寸,边璋七寸,射四寸,厚寸,黄金勺,青金外,天子以巡守,宗祝以前马。”此云“有宗祝以黄金勺前马之礼”,非是彼正文义,略言之耳。云“是谓过大山川与”者,彼不云过山川,此言过大山川,此不言用黄金勺,故言以黄金勺,以义约为一,故言“与”以疑之。彼注云:“大山川用大璋,中山川用中璋,小山川用边璋。
”此直见过大山川,不见中小者,欲见中小山川共大山川一处,直告大山川,不告中小,故不见中小山川。各自别处,则用中璋边璋。此所过山川,非直用黄金勺酌献而已,亦有牢,故《校人职》云:“将有事於四海山川,则饰黄驹。”注云:“四海犹四方。王巡守过大山川,则有杀驹以祈沈之礼与?”是其牲牢也。
引《曾子问》曰“凡告必用牲币,反亦如之”者,按彼注破“牲”为“制”,此用牲币不破之者,彼文不取牲义,直取出告反亦告而已,故破牲为制。於此经皆用牲,知者,《王制》云:“归假于祖祢,用特”,《尧典》亦云“归格于艺祖,用特”,《校人》有“饰黄驹”之文,则知此经出入皆有牲礼,故不破牲为制。
  建邦国,先告后土,用牲币。(后土,社神也。)
  [疏]注“后土社神也”
  ○释曰:按《大宗伯》“王大封则先告后土”,注云:“后土,土神。”土神则社神也。按《孝经纬》云:“社者,五土之总神。”《郊特牲》云“社祭土而主阴气”,故名社为土神。勾龙生为后土之官,死则配社,故举配食人神以言社,其实告社神也。以其建邦国,土地之事,故先告后土。虽告祭非常,有牲有币,礼动不虚故也。
  禁督逆祀命者。(督,正也。正王之所命,诸侯之所祀,有逆者,则刑罚焉。)
  [疏]“禁督逆祀命者”
  ○释曰:王者有命,命诸侯祭祀之事,不使上僭下逼,谓之礼。若有违者,即谓之逆。命大祝掌鬼神之官,故禁正逆祀命也。
○注“督正”至“罚焉。”
  ○释曰:经直云“禁督逆祀命”,郑以诸侯解之者,承上建邦国,故知据诸侯。云“有逆者,则刑罚焉”者,大祝主诸侯逆祀,告上与之刑罪,不得自施刑罚。
  颁祭号于邦国都鄙。(祭号,六号。)
  [疏]注“祭号六号”
  ○释曰:邦国,谓畿外诸侯。都鄙,畿内三等采地。天祝主祭号,故大祝颁之。六号之中兼有天地。诸侯不得祭天地,而郑云“祭号,六号”,郑据大祝掌六号,据上成文而言,鲁与二王之後得祭所感帝,兼有神号。
  小祝掌小祭祀,将事侯禳祷祠之祝号,以祈福祥,顺丰年,逆时雨,宁风旱,弥灾兵,远罪疾。(侯之言候也,候嘉庆,祈福祥之属。禳,禳凶咎,宁风旱之属。顺丰年而顺为之祝辞。逆,迎也。弥读曰敉。敉,安也。
  ○弥,依注音敉,亡尔反,下注同。远,于万反。)
  [疏]“小祝”至“疾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