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射,王出入,令奏《王夏》;及射,令奏《驺虞》。(《驺虞》,乐章名,在《召南》之卒章。王射以《驺虞》为节。
○驺,侧留反。召,上照反,下“召南”同。)
[疏]“大射”至“驺虞”
○释曰:大射,谓将祭祀,择士而射於西郊虞庠学中。王有入出之时,奏《王夏》。及射,奏《驺虞》之诗为射节。
○注“驺虞”至“为节”
○释曰:云“《驺虞》,乐章名,在《召南》之卒章”者,《召南》卒章云:“一发五,于嗟乎驺虞。”以言君一发其矢,虞人驱五兽而来,喻得贤者多,故下《乐师》注引《射义》云:“《驺虞》者,乐官备也。”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是也。
诏诸侯以弓矢舞。(舞,谓执弓挟矢揖让进退之仪。
○挟,子协反,又音协。)
[疏]“诏诸”至“矢舞”
○释曰:射诸侯来朝将助祭,预天子大射之时,则司乐诏告诸侯射之舞节。
○注“舞谓”至“之仪”
○释曰:案《大射》云:“命三耦取弓矢於次,三耦皆次第各与其耦执弓,三挟一矢,向西阶前,当阶揖,升揖,当物揖,射讫,降揖,如升射之仪。”是其舞节也。
王大食,三宥,皆令奏锺鼓。(大食,朔月月半以乐宥食时也。宥犹劝也。
○宥,音又。)
[疏]注“大食”至“劝也”
○释曰:郑知“大食,朔月加牲”者,案《玉藻》,天子诸侯皆朔月加牲体之事。又知月半者,此无正文,约《士丧礼》月半不殷奠,则大夫已上,有月半殷奠法,则知生人亦有月半大食法。既言大食令奏,若凡常日食,则大司乐不令奏锺鼓,亦有乐侑食矣。知日食有乐者,案《膳夫》云“以乐侑食”,是常食也。
王师大献,则令奏恺乐。(大献,献捷於祖。恺乐,献功之乐。郑司农说以《春秋》晋文公败楚於城濮,传曰“振旅恺以入於晋”。
○败,必迈反。濮,音卜。)
[疏]注“大献”至“于晋”
○释曰:案《郑志》,赵商问:“大司马云:‘师有功,则恺乐献于社。’《春官 大司乐》云:‘王师大献,则令奏恺乐。’注云:‘大献,献捷於祖。’不达异意。”答曰:“《司马》云师大献则献社,以军之功,故献於社。大司乐,宗伯之属,宗伯主於宗庙之礼,故献於祖也。”云“恺乐,献功之乐”者,则晋之振旅恺是也。故取先郑所引於下。案僖二十八年,晋败楚於城濮,晋振旅,恺以入於晋,是所据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