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:“掌达法则、匡邦国而观其慝,使无敢反侧,以听王命。”注云“主正诸侯以法则”,故连类在此也。
扌覃人,中士四人,史四人,徒八人。(扌覃人,主扌覃序王意,以语天下。
○扌覃,他南反,与探同。语,鱼据反。)
[疏]注“扌覃人”至“天下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按其职云:“掌诵王志,道国之政事,以巡天下之邦国而语之。”故注云“主扌覃序王意,以语天下”,故连类在此也。
都司马,每都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。(都,王子弟所封及三公采地也。司马主其军赋。)
[疏]“都司”至“十人”
○释曰:言“每都上士二人”已下者,此王自以臣为司马,遥掌都内。故其职云“掌都之士庶子及其众庶、车马、兵甲之戒令”,听於国司马,既是军,故在此也。
○注“都王”至“军赋”
○释曰:郑据何知都惟有王子弟所封及三公采地,不通卿大夫者,按《司裘》云:“诸侯则共熊侯、豹侯,卿大夫则共麋侯。”卿不入诸侯之中,故知义然。云“司马主其军赋”者,即《司马法》云“成出士十人,徒二十人”之等,并是都司马所主也。
家司马,各使其臣,以正於公司马。(家,卿大夫采地。正犹听也。公司马,国司马也。卿大夫之采地,王不特置司马,各自使其家臣为司马,主其地之军赋,往听政於王之司马。王之司马其以王命来有事,则曰国司马。)
[疏]注“家卿”至“司马”
○释曰:云“家卿大夫采地”者,按《载师职》“家邑任稍地”谓大夫采地,“小都任县地”谓卿之采地,“大都任疆地”谓三公采地,则卿入小都中。今此经直言“家”,而小都入家中,不在上都中者,司马主军事,严凝为主,须辨尊卑,故依《司裘》卿与大夫不得称诸侯者为家,又不使王臣为之也。若然,都宗人、家宗人及都士、家士皆使王臣为之者,都家宗人有祖王之庙,九皇六十四民,王所当祭,故使王臣为之。都家之士,以狱讼刑罪,王政之重,非王臣不决,故亦使王臣为之,但非严凝,故卿入都耳。云“王之司马其以王命来有事,则曰国司马”者,其职云“以听於国司马”,对此从下向上则曰公司马。
●卷二十九
大司马之职,掌建邦国之九法,以佐王平邦国。(平,成也,正也。)
[疏]“大司”至“邦国”
○释曰:此“九法”已下,皆言邦国,则施於诸侯为主,故云邦国也。云“以佐王平邦国”者,九法以纠察诸侯,使之成正,故以平言之也。但此九法,据殷同之时建之,故《大行人》云“殷同以施天下之政”,注云:“政谓邦国之九法。”则殷同之时,司马明布告之,故云建也。
制畿封国以正邦国,(封,谓立封於疆为界。
○畿,音祈。)
[疏]“制畿”至“邦国”
○释曰:谓制诸侯五百、四百里之等,各有封疆,界分乃得正,故云“以正邦国”。
设仪辨位以等邦国,(仪,谓诸侯及诸臣之仪。辨,别也,别尊卑之位。
○别,彼列反,下皆同。)
[疏]注“仪谓”至“之位”
○释曰:郑知仪中有诸侯及诸臣者,以此经云等邦国。按《大行人》云:“以九仪辨诸侯之命,等诸臣之爵。”郑云:“九仪,谓命者五,公侯伯子男也。爵者四,孤卿大夫士也。”知九仪中唯有诸侯诸臣,无天子之臣。按《大宗伯》云“以九仪之命,正邦国之位”,注云“每命异仪”,则九仪之中谓一命以至九命之仪。其中有六命、八命并九命作伯兼有王臣,则与此异也。
进贤兴功以作邦国,(兴犹举也。作,起也。起其劝善乐业之心,使不惰废。
○乐业,如字,又音洛,一音五教反。)
[疏]“进贤”至“邦国”
○释曰:“进贤”,诸臣旧在位,有德行者,并草莱有德行未遇爵命者,进之,使称才仕用。兴,举也。臣有功者,举之亦使任用。作,起也。以臣有贤有功,举之与官,则起邦国之内劝善乐业之心,使不惰废善业也。
建牧立监以维邦国,(牧,州牧也。监,监国,谓君也。维犹连结也。
○监,古衔反。)
[疏]“建牧”至“邦国”
○释曰:二百一十国以为州,州有牧,使维持诸侯。又一国立一监,以监察一国,上下相维,故云“以维邦国”也。此则《大宰》云“建其牧,立其监,亦一也。
制军诘禁以纠邦国,(诘犹穷治也。纠犹正也。
○诘,去吉反。)
[疏]“制军”至“邦国”
○释曰:按:上文大国三军,次国二军,小国一军也。诘禁者,按《士师》有“五禁”,天子礼。此诸侯国,亦当有五禁以相穷治、相纠正,故云“以纠邦国也”。
施贡分职以任邦国,(职谓职税也。任犹事也。事以其力之所堪。)
[疏]“施贡”至“邦国”
○释曰:施贡多少,据国地大小,故《地官》大国贡半,次国三之一,小国四之一,皆由天子施之。此《大宰》九贡,并《小行人》春令入贡,皆是岁之常贡,与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