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曰:馀四礼皆云“邦国”,独此云“万民”者,馀四礼万人所行者少,故举邦国而言;此嘉礼六者,万民所行者多,故举万人,其实上下通也。
○注“嘉善”至“有六”
○释曰:云“所以因人心所善者而为之制”者,案《礼运》云:“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。”此嘉礼有饮食男女之等,皆是人心所善者,故设礼节以裁制之,即下经所云者皆是也。
以饮食之礼,亲宗族兄弟;(亲者,使之相亲。人君有食宗族饮酒之礼,所以亲之也。《文王世子》曰:“族食,世降一等。”《大传》曰:“系之以姓而弗别,缀之以食而弗殊,百世而昏姻不通者,周道然也。”
○不别,彼列反。)
[疏]“以饮”至“兄弟”
○释曰:此经云“饮食”,亦尊卑通有。下文别有飨燕,则经云饮者,非飨燕,是私饮酒法,其食可以通燕食俱有。以其下不别云食故也。
○注“亲者”至“然也。”
○释曰:言“使之相亲”者,止谓与族人行饮食,即是相亲也。云“人君有食宗族饮酒之礼,所以亲之也”者,谓人君与族人行食礼并饮酒之礼,故并言之。“《文王世子》曰‘族食世降一等’”者,郑彼注云:“亲者稠,疏者稀。”假令亲兄弟岁四度,从父昆弟岁三度,从祖昆弟岁二度,族昆弟岁一度,是其一世降一等。
云“《大传》曰系之以姓而弗别”者,子孙虽有氏族不同,皆系之以正姓,若鲁姓姬,子孙氏曰仲孙、叔孙、季孙之属,氏族虽异,同是姓姬,故云系之以姓而不别也。云“缀之以食而弗殊”者,谓继别为大宗者,与族人行食礼,相连缀,序以昭穆而不可殊异也。云“百世而昏姻不通”者,以系之以正姓,虽氏族异,昏姻不得通行也。云“周道然也”者,对殷道则不然,以其殷道氏族异则得昏姻也。引之者,证此经以饮食相亲之事。
郑注引《文王世子》,据人君法;引《大传》,据大夫士法,则万民亦有此饮食之礼也。
以昏冠之礼,亲成男女;(亲其恩,成其性。
○冠,古乱反。)
[疏]“以昏”至“男女”
○释曰:此一节陈昏姻冠笄之事,上句直言昏冠,专据男而言,亦有姻笄,故下句兼言男女也。若然,则昏姻之礼,所以亲男女,使男女相亲,三十之男,二十之女,配为夫妻是也。冠笄之礼所以成男女,男二十而冠,女子许嫁十五而笄,不许亦二十而笄,皆责之以成人之礼也。
○注“亲其恩,成其性”
○释曰:案《昏义》,婿亲迎,御轮三周,是婿亲之。亲之也者,使之亲己,是亲其恩也。云“成其姓”者,《冠义》云:礼始於冠,既冠,责以为人父、为人子、为人臣之礼。又《内则》云:二十敦行孝弟。是成其性也。
以宾射之礼,亲故旧朋友;(射礼,虽王,亦立宾主也。王之故旧朋友,为世子时,共在学者。天子亦有友诸侯之义。武王誓曰“我友邦冢君”是也。《司寇职》有议故之辟、议宾之辟。)
[疏]“以宾”至“朋友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