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曰:引《明堂位》者,证是东夷之乐。云“读如味食饮之味。杜子春读为{艹味}┚著之{艹味}”者,读从《尔雅》也。此後郑皆不从之。後郑云“读为之”者,欲取为赤色,是以《礼记 檀弓》云“周人大事敛用日出”。郑云“日出时亦赤”,则东夷之乐名“”者,取色赤,东方之意。
旄人,下士四人,舞者众寡无数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(旄,旄牛尾,舞者所持以指麾。)
[疏]“旄人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教舞散乐、舞夷乐。”亦是乐事,故列职於此也。此经云“舞者众寡无数”,其职云“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属焉”。以其能为四夷之舞者即为之,故无数也。
○注“旄旄”至“指麾”
○释曰:案《山海经》“有兽如牛,四节有毛”是也。其牛尾可为旌旗之旄也。云“舞者所持以指麾”者,案:乐师掌小舞,有旄舞,是舞者所持以指麾;则此旄人舞夷乐,而云旄人,是亦舞者所持以指麾者。若然,下《娄氏》云“主四夷之乐”,两官共掌者,但娄氏掌而不教,此旄人教而不掌,故二官共其事也。
师,中士四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(,舞者所吹。《春秋》宣八年,“壬午,犹绎,万入去”。《传》曰:“去其有声者,废其无声者。”《诗》云:“左手执,右手秉翟。”
○,馀若反。绎,音亦,祭之明日又祭也,《字书》作释。去,起吕反,下同。)
[疏]“师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“掌教国子舞羽吹”,则此师所掌以致国子文乐,左手执,左手秉翟,故名官为师也。
○注“舞”至“秉翟”
○释曰:案《公羊》宣八年传文:“辛巳,有事于大庙,仲遂卒于垂。壬午,犹绎,万入去。”《传》曰:“去其有声者,废其无声者。”张逸问:“《师》注:《春秋传》曰‘去其有声者,废其无声者’,何谓?”郑答:“废,置也。於去者为废,故曰废。”若然,辛巳日,有事於大庙,仲遂卒。卿佐卒,轻於正祭则重於绎祭,则不停正祭,合停绎祭。
至於明日壬午,仍为绎祭,故孔子为经加“犹”以尢之,但宣公乃有惭心,於作乐之时,去其有声者,用其无声者也。《诗》云:“左手执,右手秉翟。”引《传》与《诗》者,证师教国子舞羽吹之事也。
章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(章,吹以为诗章。)
[疏]“章”
○释曰:在此者,案其职云:“掌土鼓豳亦是乐事故列职於此。
○注“章”至“诗章”
○释曰:案其职有《豳诗》、《豳雅》、《豳颂》,是吹以为诗章,故官名章也。
娄氏,下士四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。(娄读如屦也。履,四夷舞者所也。今时倡蹋鼓沓行者,自有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