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言“之属”者,更有蓝皂、象斗之等,众多,故以之属兼之也。
以权量受之,以待时而颁之。(权量,以知轻重多少。时,染夏之时。
○染夏,如琰反。)
[疏]注“时染夏之时”
○释曰:案《天官 染人》云:“春暴练,夏玄,秋染夏。”夏为五色,至秋染五色,故郑云“染夏之时”。时,谓秋时也。
○
掌炭,掌灰物炭物之徵令,以时入之。(灰、炭,皆山泽之农所出也。灰给浣练。炭之所共多。)
[疏]注“灰炭”至“所出”
○释曰:灰炭既出山泽,不云徵于山泽之农者,义可知,经略而不言也。
以权量受之,以共邦之用,凡炭灰之事。
掌荼,掌以时聚荼,以共丧事。(共丧事者,以著物也。《既夕礼》曰:“茵著用荼。”)
[疏]注“共丧”至“用荼”
○释曰:云“共丧事者,以著物也”者,即引《既夕礼》“茵著用荼”是也。案《既夕礼》,为茵之法,用缁翦布。谓浅黑色之布各一幅,合缝,著以荼。柩未入圹之时,先陈於棺下,缩二於下,横三於上,乃下棺於茵上是也。
徵野疏材之物,以待邦事,凡畜聚之物。(荼,茅莠,疏材之类也,因使掌焉。徵者,徵於山泽,入於委人。
○畜,敕六反。莠,音秀,刘音酉。)
[疏]注“荼茅”至“委人”
○释曰:知掌荼所徵入委人者,以其委人掌敛野之赋,凡疏材木材,所敛者众,故知此掌荼所徵亦入委人也。
掌蜃,掌敛互物、蜃物,以共圹之蜃。(互物,蚌蛤之属犹塞也。将井椁,先塞下以蜃御湿也。郑司农说以《春秋传》曰“始用蜃炭”,言僭天子也。
○互,户故反。蚌,蒲项反。御,鱼吕反,本亦作{御示}。)
[疏]“掌蜃”至“之蜃”
○释曰:“敛互物”者,以其互物是蜃之类,故因类使兼掌之。又云“蜃物”者,共百事之蜃,与下共圹之蜃别。
○注“互物”至“子也。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