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邮,音尤,字从垂,作御误。)
[疏]注“门关”至“掌节”
○释曰:郑知门关是司门、司关者,以其人之出入,必由门由关,而授节者非门关之官不可辄授,故知主守门及关者,故以司门、司关解之也。云“货贿者,主通货贿之官,谓司市也”者,以其货贿所得,皆由於市,乃得通之於外,亦非官不可辄授,故知货贿用玺节必是王之司市也。云“道路者,主治五沟五涂之官,谓乡遂大夫也”,谓以其授节非官不可。言路,即《遂人》“径畛涂道路”之涂也。乡之田制与遂同,故知旌节是乡遂大夫所授也。
云“凡民远出至於邦国,邦国之民若来入,由门者司门为之节,由关者司关为之节”者,据此注,凡民出至邦国,若宅在国城中,先由则司门授之节。若宅在关内者则由关,司关授之节也。若邦国之民来入,则先由关,司关授之节。若然,邦国之民入,其节直由关不由门;亦云由门者,因王国之民出由门,故总言之,於义无妨也。云“其商则司市为之节”者,此王之掌节,而言货贿用玺节,明是王之司市,非邦国之司市。
其实家徒从邦国来,即邦国司市为节,故上《司关》注云:“货节,谓商本所发司市之玺节。自外来者,即案其节。”是邦国之玺节也。云“其以徵令及家徙,则乡遂大夫为之节”者,知徵令有节者,见《乡大夫》,云:“国有大故,以旌节辅令则达之。”注云:“民虽命行,其将之者,无节不得通。”是徵令有节之事。又知家徙有节者,见《比长》,云:“若徙於佗,则为之旌节而行之。”是家徙有节也。
又云“唯时事而行不出关,不用节也”者,时事行,若《比长》云徙於郊,徙於国,当乡徙及非徵令,皆不须节。兼言不出关者,关内当都当邑当行不出关,皆不须节也。云“变司市言货贿者”,司市本出玺节授商,今不言市而变言货贿,故郑云“玺节主以通货贿,货贿非必由市,或资於民家”。则由门者司门与之节,由关者司关授之节,故变言货贿也。
云“变乡遂言道路者,容公邑及小都大都之吏皆主治五涂,亦有民也”者,乡遂公邑为沟洫法,三等采地为井田法,井田与沟洫虽俱为沟洫,稀稠有异。皆有五涂,以官主当,其民出入,皆受旌节,故变乡遂而言道路,以容此等之官。云之吏者,以其都鄙之主在王朝,唯吏在都鄙,故以吏言之也。云“符节”已下,周法无文,故皆约汉法况之。案太史公《本纪》,“汉文帝二年九月,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、竹使符”。
应劭曰:“铜虎符,第一至第五,国家当发兵,遣使者至郡国合符,符合乃听受之。竹使符者,皆以竹箭五枚,长五寸,镌刻篆书,第一至第五。”张晏曰:“符以代古之圭璋,从简易也。”郑引之者,欲明汉时铜虎符本出於此也。
凡通达於天下者,必有节,以传辅之。(必有节,言远行无有不得节而出者也。辅之以传者,节为信耳,传说所赍操及所。)
[疏]“凡通”至“辅之”
○释曰:此经总解上经门关诸有节,并有传辅成信验。或有节无传,或有传无节,或节传俱无,则不得通达於天下也。
无节者,有几则不达。(圜土内之。)
[疏]“无节”至“不达”
○释曰:此亦总解上门关已下应有节传,今无节者,非直被几,又不通达前所也。
○注“圜土内之”
○释曰:知圜土内之者,见《比长》云“无节无授,圜土内之”故也。
遂人,掌邦之野。(郊外曰野。此野谓甸、稍、县、都。)
[疏]注“郊外”至“县都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