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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*导航地图-第199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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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[疏]“正岁”至“邦治”
  ○释曰:大司徒以正月之吉始和十二教之等,正岁建寅之月悬之。此小司徒佐大司徒,於正岁悬教象之时,率其六十官之属,於雉门之外而观教法之象也。“徇以木铎”已下者,谓观教象之时,恐阍人杂合,不听用其教,而徇行振以木铎,使静听之。告之曰:“不用法者,国有常刑。”言此者,使人惧而用之。又“令群吏宪禁令”者,谓禁人使行不为非。宪谓表悬之也,谓若小宰悬禁令文书使百官用。云“修法纠职”者,谓修其法制,纠察职事。
“以待邦治”者,以待国家有治则供之。
○注“宪表县之”
  ○释曰:此“宪”与“布宪”之字同,彼是表县刑禁以示人,此宪亦是将以示人,故云“宪,表县之”也。
  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,平教治,正政事,考夫屋及其众寡、六畜、兵器,以待政令。(四郊之吏,吏在四郊之内主民事者。夫三为屋,屋三为井,出地贡者三三相任。)
  [疏]“及大”至“政令”
  ○释曰:言“及大比”者,亦是三年大校比户口。云“六乡四郊之吏”者,谓是六乡之内,比长、闾胥已上,布列在於四郊。云“平教治”者,以其三年大比之时,大黜陟之礼,故断其教治文书。“正政事”者,复须正直其政事公状。“考夫屋”者,考练其三夫为屋,出地贡之时以相保任,不得隐误。“及其众寡”者,谓人民多少。“六畜兵器”者,谓民之资生及征伐之器。“以待政令”者,以待国家政令,所须则供之也。
○注“四郊”至“相任”
  ○释曰:“四郊之吏,吏在四郊之内主民事者”,远郊之外为六遂,内为六乡。六乡之民非直在城中,亦在四郊,故比长、闾胥六乡之吏等布在四郊之内,主民事者也。云“三夫为屋,屋三为井”者,乡遂之吏既不为井田,而为沟洫之法,今云夫三为屋、屋三为井者,以其沟洫虽为贡,出贡之时,亦三三相保任以出税,故郑云“出地贡者三三相任”也。一井之内九夫,三夫为屋,是一屋三夫,自相保任,故云三三相任,据一井而言也。
似一井田之法亦八家锄一夫,税入於公,相保任以出者也。
  乡师之职,各掌其所治乡之教,而听其治。(听谓平察之。
  ○治,直吏反,下“六乡之治”同。)
  [疏]“乡师”至“其治”
  ○释曰:云“各掌其所治乡之教”者,乡师四人,其乡有六,二人共主三乡,故言各掌其所治乡之教也。云“而听其治”者,自乡大夫以下至伍长,各自听断其民。今乡师又听其治者,恐乡官有滥失,审察之,故郑云听谓平察之。
  以国比之法,以时稽其夫家众寡,辨其老幼、贵贱、<疒发>疾、马牛之物,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,掌其戒令纠禁,听其狱讼。(施舍,谓应复免,不给繇役。
  ○复,音福。)
  [疏]“以国”至“岳讼”
  ○释曰:云“以国比之法”者,案《小司徒职》云:“九比之数,以辨其贵贱、老幼、<疒发>疾。”此乡师以小司徒国比之法。云“以时稽其夫家众寡”者,谓四时稽考其夫家男女众寡多少。云“辨其可任”者,谓上地家七人,可任者家三人之等。云“与其施舍”者,郑云谓应复免不给繇役,即上云<疒发>疾老幼者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