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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周礼注疏-唐-贾公彦*导航地图-第124页|进入论坛留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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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“谓之鹄者”,此郑释鹄还是虎豹等皮名为鹄意,故云谓之鹄者。取名於干鹄,干鹄者,案《淮南子》“干鹄知来”。俗云“干鹄是小名捷黠者也,故云“干鹄小鸟而难中”。云“亦取鹄之言较,较者直也,射所以直己志”者,案《礼记 射义》云:“循声而发,不失正鹄。”若然,正鹄相对之物,若鹄为鸟,正亦为鸟,若鹄为直,正则为正直之正。故《射义》云“射者内志正,外体直。”是正鹄之名,各有二义。
又云“用虎熊豹麋之皮,示伏猛讨迷惑”者,虎熊豹是猛兽,将以为侯,侯则诸侯也,是示能伏得猛厉诸侯。麋者,迷也,将以为侯,示能讨击迷惑诸侯。云“射者大礼,故取义众也”者,以其祭者是大事,射者观德,故为大礼,故於三侯之上,取义众多。云“士不大射,士无臣,祭无所择”者,案《孝经》云:“天子诸侯大夫皆言争臣,士则言争友,是无臣也。”大射者所以择臣,士则无臣可择,故经不言士之大射。
士自无大射之礼,得与天子大射者,以其得助祭故也。是以郑注云“豹侯,卿大夫已下所射”,已下,即士也。至於宾射,士自为宾射,故《射人》云“士犴侯二正,不得与天子宾射”,是以郑《射人》注云“此与诸侯射,士不与”是也。云“故书诸侯则共熊侯虎侯,杜子春云虎当为豹”,不从故书者,虎侯是天子大侯,不宜在诸侯熊侯之下,故不从也。
  大丧,裘,饰皮车。(皮车,遣车之革路。故书为淫。郑司农云:“淫裘,陈裘也。”玄谓,兴也,若《诗》之兴,谓象似而作之。凡为神之偶衣物,必沽而小耳。
  ○,许金反,又火饮反。遣,弃战反。兴,虚[C202]反,下同。)
  [疏]“大丧”至“皮车”
  ○释曰:大丧谓王丧。犹兴也。兴象生时裘而为之,谓明器中之裘,即上良裘、功裘等。云“饰皮车”者,亦谓明器之车,以皮饰之。
○注“皮车”至“小耳。”
  ○释曰:皮车,遣车之革路者,案《冬官 考工记》饰车欲侈,栈车欲。除栈车之外皆用革鞔,即此皮车,非专革路。郑特云皮车革路者,此司裘所饰,唯革路而已。云“故书为淫,郑司农云,淫裘陈裘也”者,此《周礼》一部之内,称者众多,故书皆为淫,先郑皆为陈,後郑皆破从兴,兴谓兴象生时之物而作之。必知为陈非、为兴是者,《车仆》云“大丧,革车”,《圉人》云“马亦如之”,即是所车马。
又《礼记 檀弓》云“竹不成用,瓦不成味,琴瑟张而不平,竿笙备而不和,皆是兴象所作”。明器非陈设之理,故不从先郑。“玄谓兴也,若《诗》之兴,谓象似而作之”者,象似生时而作,但粗恶而小耳。云“凡为神之偶衣物,必沽而小耳”者,案《礼记 檀弓》孔子云:“谓为俑者不仁。”郑以俑为偶也,故郑云:“神之偶衣,谓作送死之衣,与生时衣服相似。”又云“物沽而小”者,沽,粗也。
谓其物沽略而又小,即竹不成用,瓦不成味是也。
  凡邦之皮事,掌之。岁终则会,唯王之裘与其皮事不会。
  掌皮掌秋敛皮,冬敛革,春献之。(皮革逾岁乾久乃可用。献之,献其良者於王,以入司裘,给王用。)
  [疏]“掌皮”至“献之”
  ○释曰:云“秋敛皮,冬敛革,春献之”者,许氏《说文》“兽皮治去其毛曰革”,秋敛皮者,鸟兽毛<毛先>之时,其皮善,故秋敛之。革乃须治,用功深,故冬敛之。乾久成善乃可献,故春献之也。
○注“皮革”至“王用”
  ○释曰:知良者入司裘者,以其司裘掌为王大裘以下,故知良者入司裘也。
  遂以式法颁皮革于百工。(式法,作物所用多少故事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