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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岁终,则会其出。
  [疏]“岁终则会其出”
  ○释曰:以其职币主出,故岁终与司会会之。下赞之,亦谓赞司会会之事也。
  凡邦之会事,以式法赞之
  司裘掌为大裘,以共王祀天之服。(郑司农云:“大裘,黑羔裘,服以祀天,示质。”)
  [疏]“司裘”至“之服”
  ○释曰:言“为大裘”者,谓造作黑羔裘。裘言大者,以其祭天地之服,故以大言之,非谓裘体侈大,则义同於大射也。云“以共王祀天之服”者,谓四时所有祭天之事皆共之,不限六天之大小。直言祀天,案《孝经纬 钩命决》云:“祭地之礼与天同。”牲玉皆不同。言同者,唯据衣服,则知昆仑神州亦用大裘可知。
○注“郑司”至“示质”
  ○释曰:先郑知“大裘黑羔裘”者,祭服皆玄上下,明此裘亦羔裘之黑者,故知大裘黑羔裘。又云“服以祀天,示质”者,以其衮已下皆有采章,惟此大裘更无采章,故云质。案《郑志》“大裘之上又有玄衣,与裘同色”,亦是无文采。
  中秋献良裘,王乃行羽物。(良,善也。中秋鸟兽毪<毛隹><毛先>,因其良时而用之。郑司农云:“良裘,王所服也。行羽物,以羽物飞鸟赐群吏。”玄谓良裘,《玉藻》所谓黼裘与?此羽物,小鸟鹑雀之属,鹰所击者。中秋鸠化为鹰,中春鹰化为鸠,顺其始杀,与其将止,而大班羽物。
  ○中,音仲,注同。<毛隹>,音毛。<毛先>,先典反。与,音馀。鹑,音淳。)
  [疏]“中秋”至“羽物”
  ○释曰:良,善也。仲秋所献善裘者,为八月誓田所用,故献之。王乃行羽物者,行,赐也。以羽鸟之物赐群臣,以应秋气也。
○注“良善”至“羽物”
  ○释曰:云“中秋鸟<毛隹><毛先>”者,此是《尚书 尧典》文。案彼注:“<毛先>,理也,毛更生整理。”引之者,证仲秋有良裘意,故郑云“因其良时而用之”也。司农云“良裘,王所服”者,先郑意,良裘王所服,故仲秋献之。群臣所服裘,在下经“季秋献功裘”是也。後郑不从之者,《月令》云“孟冬,天子始裘”,此良裘若是王之所服裘,何得在仲秋?故後郑不从。
“玄谓良裘,《玉藻》所谓黼裘与”者,案彼文云“唯君有黼裘以誓”。是仲秋田猎之名,彼田用黼裘,与此仲秋献良裘同时,皆不为寒设,故知此良裘则与彼黼裘一也。但无正文,约与之同,故言“与”以疑之也。言黼裘者,白与黑谓之黼,谓狐白与黑羔合为黼文,故谓之黼裘。秋气严猛,取断割之义,故用黼。谓之良裘者,下经功裘之等臣所服,见人功粗。良裘与大裘皆君所服,针功细密,故得良裘之名。
又云“此羽物,小鸟鹑雀之属,鹰所击者”,案《夏官 罗氏》:“仲春,罗春鸟,行羽物。”彼注云:“羽物,若今南郡黄雀之属。”彼黄雀即此雀之属,此鹑与雀亦是鹰所击,故连言鹑也。云“仲秋鸠化为鹰,仲春鹰化为鸠”者,此并《月令》文。引此者,证此仲秋行羽物,与《月令》仲秋鸠化为鹰杀物之时,是顺其始杀也,故行羽物。又云仲春鹰化为鸠者,证罗氏仲春行羽物,与《月令》仲春鹰化为鸠止杀之时,故云“与其将止”。
云“班羽物”者,总结春秋二时皆大班行羽物。
  季秋,献功裘,以待颁赐。(功裘,人功微粗,谓狐青は裘之属。郑司农云:“功裘,卿大夫所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