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自西阶。(柩也。犹用子道,不由阼也。)
[疏]“升自西阶”。
○注“柩也”至“阼也”。
○释曰:云“犹用子道,不由阼也”者,案《曲礼》云为人子者,“升降不由阼阶”,今以柩朝祖,故用子道,不由阼也。
奠俟于下,东面北上。(俟正柩也。)
[疏]“奠俟”至“北上”。
○注“俟正柩也”。
○释曰:既升阶,当正之於夷床之上,北首,既正乃设奠,故云“俟正柩”也。
主人从升。妇人升,东面。众人东即位。(东方之位。)
[疏]“主人”至“即位”。
○注“东方之位”。
○释曰:主人、主妇从柩而升。言“妇人升东面”,不言“主人西面”,举主妇东面,主人西面可知,故下文云“主人西面”也。云“众人东即位”者,唯主人、主妇一自众主人以下,从柩至西阶下,遂乡东阶下即西面位。
正柩于两楹,用夷床。(两楹,象乡户牖也。是时柩北首。)
[疏]“正柩”至“夷床”。
○注“两楹”至“北首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两楹,象乡户牖也”者,以其户牖之,宾客之位,亦是人君受臣子朝事之处,父母神之所在,故於两楹之北面乡之。若言乡户牖,则在两楹而近西矣。故下记云“夷床共轴,馔于西阶东”,馔夷床,俟正柩而言,西阶东,则正柩于楹近西可知矣。
云“是时柩北首”者,既言朝祖,不可以足乡之,又自上以来设奠,皆升自阼阶,今此下文设奠升降,皆自西阶下,郑注云“奠升不由阼阶,柩北首辟其足”,以此而言,此时柩北首明矣。
主人柩东,西面。置重如初。(如殡宫时也。)
[疏]“主人”至“如初”。
○注“如殡宫时也”。
○释曰:主人、主妇从柩升,即当西面,东面乡柩。主妇上文即言东面,至此乃言主人西面者,以其主妇东面位不改,故从柩升,因言东面。男子在柩东西面,既改西面位,故待正柩讫,乃言西面也。其重依上文序,从之时重先,不先置者,以其上待正柩讫乃置之。云“如初”者,亦如上篇三分庭一在南,二在北而置之,故郑云“如殡宫时也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