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由足西,床上坐,东面。(不敢从首前也。祝受贝米奠之,口实不由足也。)
[疏]注“不敢”至“足也”。
○释曰:云“祝受贝米奠之口实不由足也”者,前文祝入,当牖北面,是由尸首,故受主人贝奠之,并受米奠于尸西,故主人空手由足过,以其口实,不可由足,恐亵之故也。
祝又受米,奠于贝北。宰从立于床西,在右。(米在贝北,便扌及者也。宰立床西,在主人之右,当佐饭事。)
[疏]注“米在”至“饭事”。
○释曰:云“米在贝北,便扌及”者,以其祝先奠贝于尸西,祝又受米从首西过,奠于贝南,便矣。今不於贝南奠之而奠于贝北,故云便主人之扌及也。云“宰立床西,在主人之右,当佐饭事”者,此不敢取“诏辞自右”之义,直以米在主人之右,故宰亦在右,故云当佐饭事也。
主人左扌及米,实于右,三,实一贝。左、中亦如之。又实米,唯盈。(于右,尸口之右。唯盈,取满而已。)
[疏]注“于右”至“而已”。
○释曰:云“于右,尸口之右”者,尸南首,云右,谓口东边也。云“唯盈,取满而已”者,以经左右及中各三扌及米,更云实米唯盈,则九扌及恐不满,是以重云唯盈也。
主人袭,反位。(袭,复衣也。位在尸东。)
[疏]注“袭复”至“尸东”。
○释曰:云“袭,复衣也”者,以其乡袒则露形,今云袭,是复著衣,故云复衣。知“位在尸东”者,以其乡者在尸西,今还尸东西面位也。
商祝掩,,设冥目,乃屦,綦结于跗,连纟句。(掩者,先结颐下。既,冥目,乃还结项也。跗,足上也。纟句,屦饰,如刀衣鼻,在屦头上,以馀组连之,止足坼也。)
[疏]注“掩者”至“坼也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“于坎”,论袭尸之事。云“掩者,先结颐下。既,冥目,乃还结项也”者,经先言掩,後言与冥目,郑知後结项者,以其掩有四脚,後二脚先结颐下,无所妨,故先结之。若即以前二脚向後结于项,则掩於耳及面,两边与冥目无所施,故先结颐下,待设塞耳,并施冥目,乃结项後也。云“跗,足上也”者,谓足背也。
云“纟句,屦饰,如刀衣鼻在屦头上”者,以汉时刀衣鼻况纟句,在屦头上,以其皆有孔,得穿系于中而过者也。若无纟句,则谓之屦,是以郑注《周礼娄氏》云屦者,无纟句之。云“以馀组连之”者,以綦屦系既结,有馀组穿连两屦之纟句,使两足不相恃离,故云“止足坼也”。
乃袭,三称。(迁尸於袭上而衣之。凡衣死者,左衽,不纽,袭不言设床,又不言迁尸於袭上,以其俱当牖,无大异。)
[疏]注“迁尸”至“大异”。
○释曰:云“迁尸於袭上而衣之”者,以其上文已布衣於含东床上而未袭,今已饭含讫,乃迁尸,以衣著於尸,故云迁尸於袭上而衣之也。云“凡衣死者,左衽,不纽”者,案《丧大记》云:“小敛、大敛,祭服不倒,皆左衽结,绞不纽。”注云:“左衽,衽乡左,反生时也。”云“袭不言设床,又不言迁尸於袭上,以其俱当牖,无大异”者,此对大敛、小敛布衣讫,皆言迁尸於敛上,以其小敛于户内,大敛于阼阶,其处有异故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