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御受沐入。(外御,小臣侍从者。沐,管人所煮潘也。)
[疏]注“外御”至“潘也”。
○释曰:此云“外御”者,对内御为名。故下记云:“其母之丧,则内御者浴。”则此外御,是士之侍御仆从者,故《尚书ぁ命》云:“今予命汝作大正,正于群仆侍御之臣。”此虽无臣,亦有侍御仆从者也。知“沐,管人所煮潘也”者,以其上文管人煮潘,此外御受沐入,明所受之於管人也。
主人皆出,户外北面。(象平生沐浴倮裎,子孙不在旁,主人出而衤策。)
[疏]注“象平”至“衤策”。
○释曰:云“象平生沐浴裸裎”者,裸谓赤体,裎犹袒也。将浴尸,裸袒无衣,故子孙不在旁,主人出也。下记云:“御者四人,抗衾而浴。”郑云:“抗衾,为其倮裎,蔽之也。”以浴尸时袒露无衣,故抗衾以蔽之也。云“而衤策”者,又下记云“衤策”,郑云“衤,袒也。袒箦去席,水便”是也。
乃沐,栉,扌臣用巾。(扌臣,也,清也。古文扌臣皆作振。)
[疏]注“扌臣”至“作振”。
○释曰:扌臣谓拭也,而云“也、清也”者,以其栉讫,又以巾拭发乾,又使清净无潘敖,拭讫,仍未作纷。下文待蚤扌前讫,乃{髟会}用组,是其次也。
浴用巾,扌臣用浴衣。(用巾,用拭之也。《丧大记》曰:“御者二人浴,浴水用盆,沃水用斗。”)
[疏]注“用巾”至“用斗”。
○释曰:斗,酌水器,受五升,方有柄。今用大匏,不方,用挹盆中水以沃尸。又案《丧大记》“浴水用盆,沃水用斗”,沐用瓦盆,明沐浴俱有盘及斗,此沐浴、斗亦皆有也。引《丧大记》者,证人之数及浴之器物也。
氵Й濯弃于坎。(沐浴馀潘水、巾、栉、浴衣,亦并弃之。古文氵Й作缘,荆沔之语。)
[疏]注“沐浴”至“语”。
○释曰:潘水既经温煮,名之为氵Й。已将沐浴,谓之为濯。已沐浴讫,馀潘水弃于坎。知巾、栉、浴衣亦弃之者,以其已经尸用,恐人亵之,若弃杖者弃于隐者,故知亦弃于坎。云“古文氵Й作缘,荆沔之语”者,《禹贡》云:“荆河惟豫州。”则郑见豫卅人语氵Й为缘,是以古文误作缘也。
蚤扌前如他日。(蚤,读为爪,断爪扌前须也。人君则小臣为之。他日,平生时。)
[疏]注“蚤读”至“生时”。
○释曰:郑读蚤从爪者,此蚤乃是《诗》云“其蚤献羔祭韭”,古早字,郑读从手爪之爪。知“人君则小臣为之”者,《丧大记》云“小臣爪足”,注云“爪足,断足爪”是也。
{髟会}用组,乃笄,设明衣裳。(用组,组束发也。古文{髟会}皆为括。)
[疏]注“用组”至“为括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