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释曰:此即《礼记大传》云:“四世而缌,服之穷也。”名为四,缌麻者也。云“族曾祖父母”者,己之曾祖亲兄弟也。云“族祖父母”者,已之祖父,从父昆弟也。云“族父母”者,已之父从祖昆弟也。云“族昆弟”者,已之三从兄弟皆名为族。族,属也,骨肉相连属,以其亲尽,恐相疏,故以族言之耳。云“祖父之从父昆弟之亲”者,欲推出高祖有服之意也。
以己之祖父与族祖父相与为从昆弟,族祖父与已之祖俱是高祖之孙,此四缌麻又与己同出高祖,已上至高祖为四世,旁亦四世,旁四世既有服,於高祖有服明矣。郑言此者,旧有人解,见《齐衰三月章》直见曾祖父母,不言高祖,以为无服,故郑从下乡上推之,高祖有服可知。上章不言者,郑彼注高祖、曾祖皆有小功之差,服同,故举一以见二也。
然则又云族祖父者,郑意以族祖父者,上连祖父之从父昆弟为义句也,故下亦高祖之孙也,明己之祖父,即高祖之正孙,族祖父,高祖之旁孙也。
庶孙之妇,庶孙之中殇。(庶孙者,成人大功,其殇,中从上。此当为下殇,言中殇者,字之误尔。又诸言中者,皆连上下也。)
[疏]注“庶孙”至“下也”。
○释曰:庶孙之妇缌者,以其子之妇大功,庶子之妇小功,孙之妇小功,庶孙之妇缌,是其差也。云“庶孙之中殇”,注云庶孙者成人大功其殇中从上者,则长、中殇皆入《小功章》中,故云此当为下殇言中殇者字之误尔。又诸言中者皆连上下也者,谓大功之殇,中从上,小功缌麻之殇,中从下。谓殇之内无单言中殇者,此经单言中殇,故知误,宜为下也。
从祖姑姊妹人者,报。从祖父、从祖昆弟之长殇。(不见中殇者,中从下。)
[疏]注“不见”至“从下”。
○释曰:此一经皆本服小功,是以此经或出,或长殇,降一等皆缌麻。云不见中殇者中从下者,以其小功之殇,中从下故也。其云从祖父长殇,谓叔父者也。
外孙。(女子子之子。)
[疏]注“女子子之子”。
○释曰:云外孙者,以女出外而生,故云外孙。
从父昆弟侄之下殇,夫之叔父之中殇、下殇。(言中殇者,明中从下。)
[疏]注“言中”至“从下”。
○释曰:从父昆弟,成人大功,长、中殇在小功,故下殇在此章也。侄者为姑之出,降大功,长、中殇小功,故下殇在此也。夫之叔父,成人大功,长殇在小功,故中下殇在此。以下《传》言之,妇人为夫之族类,大功之殇中从下,故郑据而言之也。
从母之长殇,报。
[疏]释曰:从母者,母之姊妹,成人小功,故长殇在此。中、下之殇则无服,故不言。云报者,以其疏亦两相为服也。案《小功章》已见从母报服,此殇又云报者,以前章见两,俱成人以小功相报。此章见从母与姊妹子,亦俱在殇死,相为报服,故二章并言报也。
庶子为父後者为其母。
[疏]释曰:此为无冢,唯有妾子,父死,庶子承後,为其母缌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