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“南乡见诸侯也”者,王在堂上,公於上等,侯伯於中等,子男於下等,奠玉、拜皆升堂,授玉乃降也。
方明者,木也,方四尺。设六色:东方青,南方赤,西方白,北方黑,上玄,下黄。设六玉:上圭,下璧,南方璋,西方琥,北方璜,东方圭。(六色象其神,六玉以礼之。上宜以苍璧,下宜以黄琮,而不以者,则上下之神,非天地之至贵者也。设玉者,刻其木而著之。)
[疏]“方明”至“方圭”。
○注“六色”至“著之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上宜以苍璧,下宜以黄琮”者,案《大宗伯》云:苍璧礼天,黄琮礼地,青圭礼东方,赤璋礼南方,白琥礼西方,玄璜礼北方。据彼文,上宜用苍璧,下宜用黄琮,今於四方还依《宗伯》,唯上不用璧,下不用琮,故郑云“而不以者,则上下之神非天地之至贵者也”。案《宗伯》注:“此礼天以冬至,谓天皇大帝在北极者也。礼地以夏至,谓神在昆仑者也。”郑云:非天地之贵,其天地之贵,即昊天昆仑是也。
既非天地之贵,即日月之神,故下云“祭天燔柴”,“祭地瘗”,郑注:“天地谓日月也。”若然,日月用圭璧者,《典瑞》云“圭璧以祀日月”,故用圭璧也。四方用圭璋之等,案《大宗伯》注云:礼东方以立春,谓苍精之帝而大昊句芒食焉,馀三方皆据天帝、人帝、人神,则此亦非彼神也。以其下文有日、月、四渎、山川、丘陵之神迎拜,以为明神,故知非天帝、人帝之等。
是以《司盟》云:“凡邦国有疑会同,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,北面诏盟神。”郑注云:“有疑,不协也。明神,神之明察者,谓日月山川也。觐礼加方明於坛上,所以依之也。”是郑解方明之神,明日月山川之等,非天帝也。若然,四方礼神还用圭璋琥璜,非天神还用礼玉者,尊此明神而与天神同,故用之也。
云“刻其木而著之”者,虽无正文,以意言之,以其非置於坐以礼神於上下,犹南北为顺,刻木於四方亦顺,不刻木安於中则不可,故知义然也。
上介皆奉其君之,置于宫,尚左。公侯伯子男皆就其而立。(置於宫者,建之,豫为其君见王之位也。诸公,中阶之前,北面东上。诸侯,东阶之东,西面北上。诸伯,西阶之西,东面北上。诸子,门东,北面东上。诸男,门西,北面东上。尚左者,建,公东上,侯先伯,伯先子,子先男,而位皆上东方也。诸侯入门,或左或右,各就其而立。王降阶,南乡见之三揖。土揖庶姓,时揖异姓,天揖同姓。见揖,位乃定。古文尚作上。)
[疏]“上介”至“而立”。
○注“置於”至“作上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上介皆奉其君之,置于宫,尚左”者,此虽不言前期,郑云“豫为其君见王之位也”,则亦前期一日可也。公侯就,据临朝之时也。此郑虽不解,郑注《夏官》中夏辨号名,此表朝位之,与铭旌及在军徽帜同,皆以尺易刃,小而为之也。云“中阶之前”已下皆朝事仪,《明堂位》文。以朝事仪论会同之事,《明堂位》周公朝诸侯于明堂,不在宗庙,皆与此同,故郑依之也。言“上”者,皆以近王为上。
云“尚左者,建,公东上,侯先伯,伯先子,子先男,而位皆上东方”者,以其侯伯别阶相,对子男虽隔门,亦相对,皆以东为上,故云侯先伯、子先男也。云“诸侯入门,或左或右,各就其而立”者,案下注云“诸侯初入门,王官之伯帅之”,则此云诸侯入门或左或右者,是二伯初帅之,各依左右。若《康王之诰》云:“大保帅西方诸侯入应门左,毕公帅东方诸侯入应门右。”皆北面。
此虽无应门,亦二伯帅诸侯初入宫门,或左或右,亦皆北面立定,乃始各就其而立。王乃降南面,见之而揖。必知王有降揖之事者,《燕礼》、《大射》公降揖群臣,使定位,故知王亦然。又知王“土揖庶姓”之等者,此是《司仪职》王在坛揖诸侯之事,彼与此同。郑彼注云:“土揖,推手小下之也。时揖,平推手也。天揖,推手小举之。以推手曰揖,引手曰扌壹。”故为此解也。
若然,《觐礼》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,今王降者,以在坛会同相见,与觐异故也。以其《觐礼》庙门设摈,此则堂门设摈,是以虽继《觐礼》之下,《觐礼》无降揖法,此与诸侯对面相见,故有降揖之事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