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注“门外”至“盛礼”。
○释曰:知门外是大门外者,以其大夫唯有两门:寝门、大门而已。庙在寝门外之东,此下有至于庙门,明此门外是大门外可知也。云“宾不答拜者,奉使不敢当其盛礼”者,此士卑,无君臣之礼,故宾虽属吏,直言不答拜,不言辟。若诸侯於使臣,则言辟,是以《射礼》宾迎入门,公拜,宾辟,不答拜。《公食大夫》主为宾已,故宾答拜,稽首,亦辟,乃拜之。以其君尊故也。
至于庙门,揖入。三揖,至于阶,三让。(入三揖者:至内ニ,将曲,揖;既曲,北面,揖;当碑,揖。)
[疏]“至于”至“三让”。
○注“入三”至“碑揖”。
○释曰:凡入门三揖者,以其入门,宾主将欲相背,故须揖;宾主各至堂涂北面相见,故亦须揖;至碑,碑在堂下,三分庭之一,在北曲庭中之节,故亦须揖。但《士冠》注云:“入门将右曲,揖;将北曲,揖;当碑,揖。”此注:“至内ニ,将曲,揖;既曲,北面,揖;当碑,揖。”文不同者,郑举二文相兼乃足也。三者,礼之大节,尊卑同,故《乡饮酒》、《乡射》、《聘礼》、《公食大夫》皆有此三揖之法,但注有详略耳。
主人以宾升,西面。宾升西阶,当阿,东面致命。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。(阿,栋也。入堂深,示亲亲。今文阿为。)
[疏]“主人”至“再拜”。
○释曰:宾则使者也。礼之通例,宾主敌者,宾主俱升,若《士冠》与此文是也。若《乡饮酒》、《乡射》皆主尊宾卑,故初至之时,主人升一等,宾乃升,至卒洗之後亦俱升。唯《聘礼》公升二等,宾始升者,彼注云“亦欲君行一,臣行二”也。《觐礼》,王使人劳侯氏,使者不让,先升者,奉王命尊故也。“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”者,主人不言当阿,则如《乡饮酒》主人当楣,再拜。
○注“阿栋”至“为”。
○释曰:案《乡饮酒》、《聘礼》皆云“宾当楣”,无云“当阿”者,独此云宾当阿,故云“示亲亲”也。凡士之庙,五架为之,栋北一楣下有室户,中脊为栋,栋南一架为前楣,楣前接檐为。《乡射》记云:“序则物当栋,堂则物当楣。”故云是制五架之屋也。乡大夫射於庠,庠则有室,故物当前楣。士射於序,序则无室,故物当栋。此士之庙,虽有室,其栋在室外,故宾得深入当之也。
授于楹,南面。(授於楹,明为合好,其节同也。南面,并授也。)
[疏]“授于楹南面”。
○注“授於”至“授也”。
○释曰:楹,谓两楹之,宾以雁授主人於楹者,明和合亲好,令其宾主远近节同也。凡宾主敌者,授於楹。不敌者,不於楹。是以《聘礼》宾觌大夫云“受币于楹南面”,郑注云:“受币楹,敌也。”《聘礼》又云“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”,郑注云:“东楹之,亦以君行一,臣行二。”至礼宾及宾私觌,皆云“当东楹”,是尊卑不敌,故不於楹也。今使者不敌,而於楹,故云“明为合好”也。
云“南面,并授也”者,以经云南面不辨宾主,故知俱南面并授也。
宾降,出,主人降。授老雁。(老,群吏之尊者。)
[疏]“宾降”至“老雁”。
○释曰:授雁讫,宾降,自西阶出门。主人降,自阼阶授老雁,於阶立,待後事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