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疏]注“覆壶”至“戒也”。
○释曰:未奠不设幂,卒奠乃设之,故曰“卒奠,幂用”。云“禁言於者,祭尚厌饫,得与大夫同器,不为神戒也”者,器本无名,人与作号,於之与禁,因物立名,是以大夫尊,以厌饫为名,士卑,以禁戒为称,复以有足无足立名,故《礼记》注云:“无足有似於於。”或因名云耳。但经已有於字,注云世人因名者,误,当无世人字也。士曰禁由有足,以《士虞礼》云:“尊于室中,两С醴酒,无禁。”禁由足生名。《礼记》云大夫用於,士用禁。及《乡饮酒》、《乡射》皆非祭礼,是以虽大夫去足,犹存禁名,至祭则去足名为於禁,不为神戒也。
笾、巾以也,里。枣,栗择。(笾有巾者,果实之物多皮核,优尊者,可里之也。择互文。旧说云:里者皆玄被。)
[疏]注“笾有”至“玄被”。
○释曰:言多皮核者,栗多皮,枣多核。
Ρ,用苦,若薇,皆有滑,夏葵、冬。(苦,苦荼也。,堇属,乾之,冬滑於葵。《诗》云:“周原无々,堇荼如饴。”今文苦为苄,苄乃地黄,非也。)
[疏]注“苦苦”至“非也”。
○释曰:云“乾之,冬滑於葵”者,以其冬乾用之,不用葵而用,明知冬则滑於葵也。引《诗》证之,《诗》言“堇荼”,即经“苦”之类也。云“今文苦为苄,苄乃地黄,非也”者,《尔雅释草》云:“苄,地黄。”非者,以其与薇、葵等菜为不类,故知非也。
棘心匕,刻。(刻,若今龙头。)
牲爨在庙门外东南,鱼腊爨在其南,皆西面。饣喜爨在西壁。(饣喜,炊也。西壁,堂之西墙下。旧说云:南北直屋,稷在南。)
[疏]注“饣喜炊”至“在南”。
○释曰:云“西壁,堂之西墙下”者,案上经云:“主妇视饣喜,爨于西堂下。”逼西壁为之,故以旧说辨之也。“旧说”者,案《尔雅释宫》曰:“檐谓之。”孙氏云:谓室。周人谓之,齐人谓之檐,谓承檐行材。《士丧礼》铭“置于宇西阶上”,郑注云“宇,”是也。
斤俎,心、舌皆去本末,午割之,实于牲鼎,载,心立,舌缩俎。(午割,从横割之,亦勿没。立,缩顺其牲,心舌知食味者,欲尸之飨此祭,是以进之。)
[疏]注“午割”至“进之”。
○释曰:云“载,心立,舌缩俎”者,《少牢》云:“舌皆切本末,亦午割勿没,其载于斤,横之。”此言缩俎者,彼言横,据俎上云为横,此言缩,据乡人为缩,是以《少牢》云“皆进下”是也。云“亦勿没”者,亦《少牢》文,谓四面皆乡中央割之,不绝中央少许,谓之勿没也。
宾与长兄弟之荐自东房,其馀在东堂。(东堂,东夹之前,近南。)
[疏]注“东堂”至“近南”。
○释曰:“其馀”,谓众宾兄弟之荐也。
沃尸盥者一人。奉者东面,执者西面淳沃,执巾者在北。(北,执之北,亦西面。每事各一人,淳沃,稍注之。今文淳作激。)宗人东面取巾,振之三,南面授尸,卒,执巾者受。(宗人代授巾,庭长尊。)尸入,主人及宾皆避位,出亦如之。(避位,逡遁。)
嗣举奠,佐食设豆、盐。(肝宜盐也。)佐食,当事则户外南面,无事则中庭北面。(当事,将有事而未至。)凡祝呼,佐食许诺。(呼犹命也。)宗人,献与旅齿於众宾。(尊庭长,齿从其齿幼之次。)佐食,於旅齿於兄弟。
尊两壶于房中西墉下,南上。(为妇人旅也,其尊之节亚西方。)
[疏]注“为妇”至“西方”。
○释曰:先尊东方者,亦惠由之也。西方虽是宾,以其男子,故在前设尊。此处为房内妇人设尊,故知亚次西方。又经云“尊两壶于阼阶东”,又云“西方亦如之”,明其相亚次。此房内妇人之尊,上文不见者,异之於妇人。
内宾立于其北,东面西上,宗妇北堂东面北上。(二者所谓内兄弟。内宾,姑姊妹也。宗妇,族人之妇,其夫属于所祭为子孙。或南上,或北上,宗妇宜统於主妇,主妇南面。北堂,中房而北。)
[疏]注“二者”至“而北”。
○释曰:言“所谓”者,上经云“主人洗,献内兄弟于房中,如献众兄弟之仪”是也。云“其夫属于所祭为子孙”者,以其在父行,则谓之为母,今言宗妇,则其夫属於所祭死者之子孙之妻皆称妇也。云“或南上,或北上”,云内宾、姑姊妹、宾客之类南上,自取《曲礼》云:“东乡、西乡,以南方为上。”宗妇虽东乡,取统于主妇,故北上,主妇南面故也。云“北堂,中房而北”者,谓房中半已北为北堂也。
主妇及内宾、宗妇亦旅,西面。(西面者,异於献也。男子献於堂上,旅於堂下。妇人献於南面,旅於西面。内宾象众宾,宗妇象兄弟,其节与其仪依男子也。主妇酬内宾之长,酌奠於荐左。内宾之长坐取奠於右。宗妇之娣妇,举觯於其姒妇,亦如之。内宾之长坐取奠觯,酬宗妇之姒,交错以辩。宗妇之姒亦取奠觯,酬内宾之长,交错以辩。内宾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