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夫相食,亲戒速。(记异於君者也。速,召也。先就告之,归具,既具,复自召之。)
[疏]“大夫”至“戒速”。
○注“记异”至“召之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“大夫之礼”,论主国大夫食宾之礼别於主君之事。云“记异於君”者,案下文“其他皆如公食大夫之礼”,故知自此已下,皆记异於君法。是以此经大夫亲戒速,决君不亲戒速,此则异於君也。以其下诸文皆异,故云记异於君者也。云“先就告之,归具,既具,复自召之”者,以其戒具两有,皆亲为之,故为此解,与《乡饮酒》、《乡射》同,故彼二文皆云戒宾既归,布筵设尊,乃亲速宾是也。
迎宾于门外,拜至,皆如飨拜。(飨,大夫相飨之礼也,今亡。古文飨或作乡。)降盥,受酱、氵音、侑币、束锦也,皆自阼阶降堂受,授者升一等。(皆者,谓受酱、受氵音、受币也。侑用束锦,大夫文也。降堂,谓止阶上。今文无束。)宾止也。(主人三降,宾不从。)
[疏]“宾止也”。
○注“主人三降宾不从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主人三降”者,案上文郑注“皆”者,谓受酱、受氵音、受币,皆自阼阶降。此郑云“主人三降”,即上三者。不数主人降盥者,案《乡饮酒》所言降盥者,皆为洗爵,故宾从降。此降盥不为洗爵,故郑不数之。案《聘礼》致饔饩,“宾降堂,受老束锦,大夫止”。注云:“止不降,使之馀尊。”此宾不降者,虽宾主敌,以主人降堂,不至地,故宾止不降也。
宾执粱与氵音,之西序端。(不敢食於尊处。)
[疏]“宾执”至“序端”。
○注“不敢食於尊处”。
○释曰:此两大夫敌,故之西序端。上公食大夫,大夫降阶下,臣卑故也。
主人辞,宾反之。卷加席,主人辞,宾反之。辞币,降一等,主人从。(从辞宾降。)受侑币,再拜稽首。主人送币,亦然。(敌也。)
[疏]“受侑”至“亦然”。
○注“敌也”。
○释曰:案《郊特牲》云:“大夫之臣不稽首,非尊家臣,以辟君也。”又案“左氏传”哀十七年:“公会齐侯盟于蒙,孟武伯相。齐侯稽首,公拜。齐人怒。武伯曰:非天子,寡君无所稽首。”若然,臣於君乃稽首,平敌相於当顿首。今言敌而“稽首”者,以食礼相尊敬,虽敌亦稽首,与臣拜君同故也。
辞於主人,降一等,主人从。(辞,谓辞其临己食。)卒食,彻于西序端。(亦亲彻。)东面再拜,降出。(拜,亦拜卒食。)其他皆如公食大夫之礼。
[疏]“其他”至“之礼”。
○释曰:云“其他”谓豆数、俎体、陈设皆不异上陈,但礼异者,谓亲戒速,君则不亲迎宾,公不出。此大夫出大门,公受酱氵音币,不降,此大夫则降也。公食大夫,大夫降食於阶下,此言“西序端”。上公食卷加席,公不辞,此则辞之,皆是异也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