室卒爵,於尊者前成礼,明受惠也。)
[疏]注“抚ソ”至“惠也”。
○释曰:云“佐食不授而祭於地,亦仪简也”者,《少牢》大夫妻云“上佐食ソ祭,主妇西面,於主人之北受祭,祭之”,此佐食祭於地,主妇抚之而已,故云亦仪简。云“亦”者,亦前不夹拜也。
献祝,笾、燔从,如初仪。及佐食,如初。卒,以爵入于房。(及佐食如初,如其献佐食,则拜主人之北,西面也。)
[疏]注“及佐”至“面也”。
○释曰:此无正文,以佐食北面拜受,主妇不宜与佐食同面拜送。又言“如初”,明与主人同西面拜,故郑云“拜主(元缺止此)人之北,西面”,与内子同。
宾三献如初,燔从如初,爵止。(初,亚献也。尸止爵者,三献礼成,欲神惠之均於室中,是以奠而待之。)
[疏]“宾三”至“爵止”。
○注“初亚”至“待之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“卒复位”,论宾长献尸,及佐食并主人主妇致爵之事。此一科之内,乃有十一爵:宾献尸,一也;主妇致爵于主人,二也;主人酢主妇,三也;主人致爵于主妇,四也;主妇酢主人,五也;尸举奠爵酢宾长,六也;宾长献祝,七也;又献佐食,八也;宾又致爵于主人,九也;又致爵于主妇,十也;宾献主人酢,十一也。云“初,亚献也”者,知不初献者,以主妇亚献承初献後,宾长又承亚献後,故知如亚献,不得如初献也。又面位及燔从皆如亚献也。云“三献礼成,欲神惠之均於室中,是以奠而待之”者,谓尸得三献而礼成,言其实饮三爵,祝与佐食亦得三献,主人、主妇各得一酢而已。未得献,是神惠未均。奠而待之者,待主人、主妇致爵乃均也。案下文“众宾长为加爵如初,爵止”,郑注云:“尸止爵者,欲神惠之均于在庭。”止得一献,亦言均,则不以爵数为均,直据得一献则为均也。
席于户内。(为主人铺之,西面,席自房来。)
主妇洗爵,酌,致爵于主人。主人拜受爵,主妇拜送爵。(主妇拜,拜於北面也。今文曰主妇洗酌爵。)
[疏]注“主妇”至“酌爵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主妇拜,拜於北面也”者,约有司傧尸於堂,主妇致爵于主人,主人致爵于主妇,北面于阼阶上答拜是也。
宗妇赞豆如初。主妇受,设两豆、两笾。(初,赞亚献也。主妇荐两豆笾,东面也。)
[疏]注“初赞”至“面也”。
○释曰:上主妇亚献时,但云“宗妇执两笾”,又云“祝赞笾祭”,无豆。此云“赞豆如初”,明赞豆之时,与赞笾同,故得言如初。知“东面”者,以主人西面,故知也。
俎入设。(佐食设之。)
[疏]“俎入设”。
○注“佐食设之”。
○释曰:知“佐食设之”者,见《有司》下大夫不傧尸者,主妇致爵於主人时,佐食设俎。彼室内行事,与士礼略同,故郑约之,知佐食设之也。
主人左执爵,祭荐,宗人赞祭。奠爵,兴,取肺,坐绝祭,哜之,兴,加于俎,坐扌兑手,祭酒,啐酒。(绝肺祭之者,以离肺长也。《少仪》曰:“牛羊之肺,离而不提心。”豕亦然。扌兑,拭也。扌兑手者,为绝肺染污也。寸刂肺不扌兑手。古文扌兑皆作说。)
[疏]注“绝肺”至“作说”。
○释曰:引《少仪》者,彼注云:“提犹绝也,不绝中央少许者。”引之证离肺长而不绝,故须绝之。云“忖肺不扌兑手”者,以已断绝取祭之,不须以手绝之,故不扌兑手也。
肝从。左执爵,取肝扌Й于盐,坐振祭,哜之。宗人受,加于俎。燔亦如之。兴,席末坐,卒爵,拜。(於席末坐卒爵,敬也。一酌而备,再从而次之,示均。)
[疏]注“於席”至“示均”。
○释曰:此决上主人献尸,宾长以肝从主妇献尸,兄弟以燔从。今一酌而肝燔从,则与尸等,故云“亦均”。亦者,亦上酒均於堂内。
主妇答拜,受爵,酌,醋,左执爵拜,主人答拜。坐祭,立饮,卒爵,拜,主人答拜。主妇出,反于房。主人降,洗,酌,致爵于主妇。席于房中,南面。主妇拜受爵,主人西面答拜。宗妇荐豆、俎,从献皆如主人。主人更爵,酌,醋,卒爵,降,实爵于篚,入,复位。(主人更爵自酢,男子不承妇人爵也。《祭统》曰:“夫妇相授受,不相袭处。酢不易爵,明夫妇之别。”古文更为受。)
[疏]注“主人”至“为受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主人更爵自酢,男子不承妇人爵也”者,案上主妇献尸,尸酢,主妇不易爵,郑注云“辟内子”。致爵于主人,则易爵也。若然,案下记设洗,“篚在洗西,实二爵”,郑注云:“二爵者,为宾献爵止,主妇当致也。”此宾长所献爵,尸奠之,未举其篚,唯有一爵,得云易者,上主妇亚献洗爵,洗爵于房中,则房中有爵。又主妇献祝及佐食讫,以爵入于房後,主妇致爵于主人,还是房内爵。後主人致爵于主妇者,是下篚之爵。主妇饮讫,实于房中之篚,主人更取房内之爵以酌酢,酢讫,奠于下篚。云主人更爵者,谓酌酢爵与房内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