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注“南面拜迎”。
○释曰:知“君南面”者,经虽不见君面位,主君尊於外国,臣犹南面,故《郊特牲》云:“君之南乡,答阳之义。”故知君南面也。
宾辟,不答拜。(辟位逡遁,不敢当其礼。)
[疏]注“不敢当其礼”。
○释曰:云“不敢当其礼”者,以卿奉君命使,不敢宾辟,当相酬亢之礼,故不答拜,直逡遁而已。
公揖入,每门、每曲揖。(每门辄揖者,以相人偶为敬也。凡君与宾入门,宾必後君,介及摈者随之,并而雁行。既入,则或左或右,相去如初。《玉藻》曰:“君入门,介拂,大夫中枨与之,士介拂枨。宾入不中门,不履阈。”此宾,谓聘卿大夫也。门中,门之正也。不敢与君并由之,敬也。介与摈者雁行,卑不逾尊者之迹,亦敬也。宾之介,犹主人之摈。)
[疏]“公揖”至“曲揖”。
○注“每门”至“之摈”。
○释曰:诸侯三门,皋、应、路,则应门为中门,左宗庙,右社稷。入大门东行,即至庙门,其得有每门者,诸侯有五庙,大祖之庙居中,二昭居东,二穆居西。庙皆别门,门外两边皆有南北隔墙,隔墙中夹通门。若然,祖庙已西,隔墙有三,则ト门亦有三。东行经三门,乃至大祖庙,门中则相逼,入门则相远,是以每门皆有曲,有曲即相揖,故“每曲揖”也。是以《司仪》亦云“每门止一相”,亦据ト门而言也。
云“以相人偶”者,以人意相存偶也。云“凡君与宾入门,宾必後君”者,以宾主不敌,是以《玉藻》云“於异国之君称外臣某”,故知聘宾後於主国君也。言“凡”者,非直聘享向祖庙,若飨食向祢庙,燕礼向路寝,皆当後於主君,故言凡以广之。云“介及摈者随之,并前而雁行”者,言并,上摈与上介并,次摈与次介并,末摈与末介并,各自雁行於後也。云“既入,则或左或右”者,东行,宾介於左,君摈於右也。
云“相去如初”者,初谓大门外相去三丈六尺也。《玉藻》曰:“君入门,介拂,大夫中枨与之,士介拂枨。”郑注云:“此谓两君相见也。君入必中门,上介夹,大夫介、士介雁行於後,示不相沿也。君若迎聘客,摈者亦然。”又云:“宾入不中门,不履阈。”郑注云:“辟尊者所从也。”此经谓聘客,郑君并引朝君,欲见卿大夫聘来,还与从君为介时入门同,故并引之也。
云“君入门介拂”,又云“门中,门之正”,又云“卑不逾尊者之迹”,若然,聊为一言之,君最近,亦拂之而过,上介则随君而行,拂而过,所以与君同行者,臣自为一列。主君既出迎宾,主君与君并入,主君於东之内,宾於西之内,并行而入。上介於西之外,上摈於东之外,皆拂。次介、次摈皆大夫,中枨与之,末介、末摈皆士,各自拂枨,如是得君入中门之正。上摈、上介俱得拂,又得不逾尊者之迹矣。
又云“宾入不中门”者,此谓聘宾,大聘大夫,故郑卿、大夫并言入门之时,还依与君为介来入相似,宾入还拂,故上注宾自西,拟入时拂西故也。云“门中,门之正也”者,谓两之。云“卑不逾尊者之迹”者,士以大夫为尊,大夫以上介为尊,上介以君为尊也。云“宾之介,犹主人之摈”者,欲见摈介雁行,不别也。
及庙门,公揖入,立于中庭。(公揖先入,省内事也。既则立於中庭以俟宾,不复出。如此,得君行一臣行二,於礼可矣。公迎宾于大门内,卿大夫以下入庙门即位而俟之。)
[疏]“及庙”至“中庭”。
○注“公揖”至“俟之”。
○释曰:自此尽公“裼降立”,论行聘之事。云“公揖先入,省内事也”者,《曲礼》云“请入为席”,彼卿大夫士礼,是以郑注云“虽君亦然”,省内事即请入为席之类也。云“如此,得君行一臣行二,於礼可矣”者,言得君行一臣行二者,案下文三揖言之,初揖注云:“将曲揖,谓在内ニ之住,主君先立,无过近於内ニ。”若然,去门既近,去阶又远也,以此不得君行一,臣行二。下文受玉于东楹之,彼得为君行一,臣行二矣。

